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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截至股权登记日的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提案6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霞女士需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提案10、提案13、提案15、提案16、提案1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20、提案21、提案22、提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传真或信函须在2025年5月14日17:00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哲  张锋锋

  电子邮箱:baolingbao002286@163.com   HYPERLINK “mailto:blbzff@163.com“ blbzff@163.com

  联系电话:0534-8918658

  传    真:0534-2126058

  邮    编:251200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4日)。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86;投票简称:“保龄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票意见指示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 特别说明事项: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5-01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69,767,380股测算,本次预计现金分红金额22,186,04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禹城农商行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预计与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设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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