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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8.63元;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9.12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二、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为提升公司综合价值及投资估值,促进公司全面高质量发展,以卓越的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增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特制订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如下:

  (一) 明晰战略路径  “双轮”驱动增长

  2020至2024年,公司“一主两翼”战略规划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起到了引领方向、明晰目标、聚焦共进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主产品产能规模及营收、资产规模等均保持了韧性增长,公司累计缴纳税收约51亿元,累计向股东现金分红26.5亿元,平均年度分红率超过40%,三次实施股份回购累计4.7亿元,业务架构优化均衡,发展基础坚固厚实。

  接下来的五年,董事会基于内外环境因素条件的变化,充分论证制定了由“双轮驱动”向“三驾马车”演变的清晰路径,对公司主业基石产业链、新经济股权投资链、第二成长曲线业务链三个板块发展的总目标、总规划、实施路径、措施保障进行了全面阐述并公告(见同期发布的《公司五年发展规划(2025年-2029年》,以下简称“上峰五年规划”)。

  管理层将按照上峰五年规划的目标路径,分板块、分节奏发展现有两大业务。在保障基石建材业务依然专注发展壮大,提供坚固的现金流及分红依托的同时,继续强化对解决科技创新领域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双轮驱动”为基础,培育支撑公司新时期持续增长的第二成长曲线业务。

  公司务实细致地明确了未来业务的增长空间,也昭示了管理层对于增长发展的信心。上峰五年规划不仅是对管理层新阶段工作重心的要求部署,也是给投资者与公众对于公司估值提升的清晰指引。

  (二) 主业提质增效  创新助力升级

  公司在水泥建材行业保持较为独特的高效运营机制,目前已初步完成华东、西北、西南三大区域的布局,连续多年保持了行业领先的竞争力水平,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毛利率在规模中等的条件下却始终保持行业上市公司前列,在周期下行阶段也体现了极强的韧性和稳固的优势。因此公司“双轮驱动”的基础仍是专注于建材业务效率壁垒的高筑。

  为保持竞争力领先,公司以“向新、向绿”为目标,沿着《上峰低碳发展路线图》指引,重点加强智能化、生态化、高端化提质升级,在公司现有基础上强链、补链,继续深化产品结构升级匹配、资源配套充足保障、设施配套全面提升,保持工艺能耗水平及成本控制能力的持续优势,保持市场运营与品牌声誉的高效拓展。

  公司将继续深化近年来骨料及特种水泥等延伸业务的提质增效,同时统筹发挥好环保、物流、新能源三大延伸业务对主业的效益效率赋能,随着外部环境的条件变化,系统构建水泥建材基石产业链的坚韧竞争力优势。

  (三) 产业资本融合  谋定第二曲线

  公司在股权投资领域已有多年专注实践和超17亿元资本的持续投入,对产业与资本不同发展路径特点已具备丰富的经验基础,尤其在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股权投资已取得了优异的综合成效。晶合集成已完成从投资到退出的完整过程并实现丰厚回报,而现有已投的昂瑞微、盛合晶微等多家半导体企业即将陆续对接资本市场的同时,也为公司在新经济领域培育发展新兴业务积累了较丰富的资源和人才团队基础。

  上峰五年规划对发展硅基材料、碳基材料领域等新业务方向提出了总体框架,适当以并购重组等方式提升主业规模实力或加快布局新兴产业,已具备了条件基础;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双轮驱动”业务的协同互补发展基础,将产业与资本资源融合,利用好并购及金融工具,适度加快实现转型新业务的落地实施,使公司第二成长曲线逐渐成型,彻底突破原有业务增长瓶颈,全面打开估值提升空间。

  (四) 完善内控治理  激励机制保障

  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峰独特的混合所有制机制及“规范+高效”的治理模式,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控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结合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将法规制度落到工作实处;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提高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能力,积极组织其参加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证监局举办的培训,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最新政策法规。

  公司已实施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核心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不仅与管理运营工作相挂钩,也与公司估值紧密关联。目前,公司管理人员对上峰五年规划的目标及公司持续增长充满信心与激情,公司将择机继续落实与完善系统的激励机制,使上下同欲,保障公司共同努力推动公司业务增长与综合价值的增长。

  (五) 提升分红回报  股东社会满意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并与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自2013年重组上市10余年以来,公司在未向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情况下,截至2024年底,已累计向投资者分红约38.19亿元(含回购等),其中现金分红已达33.45亿元。

  公司新制订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4年-2026年度,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原则上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

  同时,2024年度公司拟以本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953,407,51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646,731.30元(含税),占上市公司本年度归母净利润(合并报表)的95.73%。

  未来在现金流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努力提质增效、稳健经营,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回馈广大投资者,以实际行动传递公司积极回报的决心,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和获得感。

  公司自2023年度以来,每年发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从多维度提升企业社会责任,除股东回报外,公司从对社会贡献的多方面角度提升综合价值,力争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支持与信赖。

  (六) 积极透明沟通  展示价值形象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除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履行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以外,公司将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加强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自愿性信息主动披露,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引导市场预期。

  公司将持续完善沟通机制,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听取投资者建议和意见,及时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疑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公司将定期或在认为必要时组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电话会议、路演、外出宣讲会等活动,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持续沟通,传递正面信息,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将同步完善媒体沟通制度、细化媒体沟通流程。与行业内的知名媒体、财经媒体和自媒体等建立并保持日常良好关系,建立媒体关系网络,加强主动宣传,引导正向舆论。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系为提升公司综合价值及投资估值,促进公司全面高质量发展,以卓越的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增长,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3、鉴于上述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把控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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