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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21                                                  公司简称:华培动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动力总成领域,据乘联会数据,2024年全球汽车市场整体呈现温和增长态势,全年销量达到9,060万辆,同比增长2%。从车型分布上来看,传统燃油车占比略有下滑,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为1603万台,占总销量的19.7%。纯电动车占比达11.4%,插电混动车型占比6.3%,混合动力车型占5.9%。

  据盖瑞特年报,2024年全球涡轮增压器销量下滑,从2023年约5000万台下降至4900万台,下滑幅度约为2%。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汽车全年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居全球第一 。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2024年,我国混合动力汽车的总体销量为725.2万辆,同比增长66%。

  汽车传感器领域,据Yole intelligence估算,2024年,全球汽车传感器出货量预计增长至约70亿个,市场规模突破100亿美元,同比增长约7.5%。预计到2030年,全球汽车传感器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300亿美元,出货量超过150亿个。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到2026年,中国汽车传感器市场规模将达到982亿元,2021年至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约为20%。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和智能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预计到2030年,汽车电子领域的压力传感器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

  中国作为全球商用车传感器最大单一市场,预估2027年市场占比将达到全球商用车传感器市场的35%以上,市场规模300亿元。当前我国大部分汽车传感器市场仍旧由外资主导,全球龙头企业占据较大比例的国内市场份额的整体局势尚未迎来转变奇点,但面对全球贸易战的变局以及国内产业大升级的趋势,结合持续的支持政策,具有技术优势的优质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将持续提升,逐步完成进口替代,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此外,就汽车传感器的核心上游的汽车芯片而言,国产替代的进程同样势不可挡。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于2023年发布了《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制定了车规级芯片(含传感器)国产化标准,预期2025年关键传感器芯片自给率达到50%。受益于政策扶持推广国产替代以及本土供应链成本优势,2027年国产化率有望突破60%,同时政府大力推动中国车规标准成为全球主流,带动国产传感器出海。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分为动力总成业务及传感器业务。

  动力总成业务涵盖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发动机涡轮增压系统的核心零部件,包括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及其他零部件等。放气阀组件的功能主要是用于避免涡轮壳内部压强过大、温度过高,从而稳定涡轮增压器进气端的压强;涡轮壳为涡轮增压器工作的腔体;中间壳为涡轮增压器轴承壳体。上述产品均用于涡轮增压器,最终装配到汽车整车。产品最终应用于福特、沃尔沃、戴姆勒-奔驰、长城、东风、宝马、上汽、大众、捷豹、比亚迪、理想等终端汽车整车品牌。公司作为二级供应商供应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等产品给一级供应商,客户包括博格华纳、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马科技等全球知名涡轮增压器整机制造商。此外公司还作为三级供应商,供应放气阀组件类产品给二级供应商,包括美达工业、科华控股等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制造商。公司的动力总成事业部主要产品线如上图所示:

  传感器业务是以子公司华培无锡、华培传感无锡、盛美芯为业务基础,主要产品涵盖全压力量程范围的压力传感器、速度位置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尿素品质传感器等多品类传感器及部分核心芯片。目前,公司传感器业务主要服务于国内商用车前装市场,客户涵盖一汽解放、中国重汽、陕汽、三一重工等商用车主机厂,潍柴动力、康明斯、玉柴、锡柴、云内、常柴等国内外主流发动机厂商以及Bosch、秦泰等汽车尾气排放系统厂商。同时,公司已在乘用车市场获得初步突破,未来将在继续乘用车市场扩大投资,获取更多客户和市场。公司传感器业务主要产品线如下图所示: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主要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部分。

  1、研发模式

  在动力总成业务领域,公司所属行业涉及耐高温金属材料研发、耐磨耐腐蚀表面处理技术、合金钢低温冲击韧性增强热处理工艺研发、精密及超精密机械加工、电子束焊接等一系列跨学科领域的技术研发,企业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优秀的人才资源及设备资源。

  在传感器领域,公司专注于压力传感器、速度位置传感器、温度(包括排温)传感器、尿素品质传感器等车用传感器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发。作为国内陶瓷压力传感器的主流厂商,始终坚持在研发领域的持续投入,子公司华培无锡拥有陶瓷压阻压力传感器、陶瓷电容压力传感器、基于金属基底的高压传感器及专用信号调理芯片技术相关的多项专利,具备“敏感元件—变送模块—变送器”全工艺链优势。子公司华培传感无锡具备包含陶瓷电容、MEMS压阻及其充油芯体技术和玻璃微熔的核心技术能力,实现了全量程压力传感器的覆盖;也具备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产品的强研发设计能力;同时建立了先进的实验室,并已获得CNAS认证。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筛选流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开发、评价、管理、年审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由采购部协调质量部、研发部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考察,实现对供应商的质量监控。

  当出现具体项目采购需求时,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发出询价,经过对供应商报价书的对比,确定好可能性较大的供应商后,由该供应商提供小批样件供公司质量部、研发部、项目部各项技术指标确认,及客户交样。公司通过相应审核程序后,最终召集会议确定量产供应商,根据生产需求下达相应的订单,由该供应商正式进行供货。

  公司根据客户预测订单量及公司生产计划形成具体的采购计划,该采购模式下,公司以需求分析为依据,以满足生产所需库存为目的,有效控制采购物资的库存数量,有效控制物料资源,优化库存管理及生产效率。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MTO(Make to Order,按订单生产)的方式展开。公司根据客户预测订单需求,由销售部根据客户的实际订单制定相应产品需求量,物流部据此制定周、月度生产计划,并实时跟进生产进度,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持续管理和调整。在生产过程中,物流部负责协调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保障公司生产计划的执行和完成。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向国内及全球客户提供产品。

  在动力总成业务领域,公司为宝马、长城、克诺尔等汽车整车厂商,为博格华纳、盖瑞特、BOSCH马勒(博马科技)等一级供应商,为飞龙股份、美达工业、科华控股等二级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

  在传感器领域,华培无锡和华培传感无锡主要服务于国内商用车前装市场,客户涵盖一汽解放、中国重汽、陕汽、三一重工等商用车主机厂,潍柴动力、康明斯、玉柴、锡柴、云内、常柴等国内外主流发动机厂商以及Bosch、秦泰等汽车尾气排放系统厂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0,319,646.3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613,995.5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558,279.65元,同比上升7.9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跃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霞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跃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霞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怀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跃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霞芸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宝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各种类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职业经验,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4,576,217.75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8,533,71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706,743.00元(含税)。

  公司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60,936,068.70元,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和拟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合计128,642,811.7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6.06%。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主要包括“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 号)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 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无论对于上述情况的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哪种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企业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2023年度利润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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