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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上接D204版)

  (上接D204版)

  ②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随着地球可利用水资源日益紧缺,淡水危机成为21世纪困扰世界各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平均而言,全球有10%的人口生活在高度或严重缺水的国家;有20亿人(约占世界人口的26%)得不到安全用水,有20-30亿人每年至少有一个月会遇到缺水问题,目前真正能够被人类直接利用的淡水资源仅占全球总水量的0.00768%。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其中城市需水量到2050年预计将增长80%,但无节制的浪费及对水资源的污染,使得世界上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世界各国通过节约用水、污水处理以及跨流域调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资源紧张的现状,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进一步缓解水资源危机,从海洋中获取淡水资源已经成为人类的必然选择。尽管我国的水资源总量在全球排名第六,然而人均水资源量却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5%,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有近三分之二的城市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水资源短缺问题。通过发展海水淡化技术,从海洋中提取淡水,已成为解决沿海地区水资源供需失衡、确保供水安全的有效策略。我国在《全国海水利用“十五五”规划》指出:海水资源利用是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淡水资源以及陆地矿产资源的重要补充和战略储备,对保障沿海地区水安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此前印发的《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从强化技术研发、完善产业链条、提升服务能力等多方面提出14条举措,推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海水淡化技术就是从海水中提取淡水的技术和过程,属于除盐水处理技术的一种,在国外特别是中东国家已经开展近百年,随着国内水资源的匮乏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长,近年来相关技术陆续得到推广和使用。

  公司现阶段主要运用膜法和热法结合的海水淡化处理系统技术,主要包括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和低温多效蒸馏(热法)海水淡化技术:

  反渗透膜法工艺的基本原理是,海水通过滤池等设备初步过滤后,进入反渗透装置,在压力驱动下海水中的溶剂(水)通过半透膜进入膜的低压侧并得到回收利用,将溶液中包括盐分在内的其他成分阻挡在膜的高压侧,并随浓缩水排出,从而实现有效的分离过程。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主要是利用反渗透膜的选择透过性,在一定压力下把海水中的淡水分离出来。

  3×2.5万吨/天膜法海水淡化项目

  

  低温多效蒸馏(热法)海水淡化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海水蒸发将和盐分分离的水蒸气回收使用,具体过程为海水经冷凝器预热后,被喷淋在传热管上,通过吸收管内蒸汽的潜热而蒸发,同时管内蒸汽放热冷凝为淡水,管外蒸发得到的二次蒸汽进入下一效(这里的“效”指“腔室”)传热管被冷凝,而浓缩海水则被排出;由于蒸汽自身温度在经过每一效传热管时会逐步下降,因此需要通过抽出每一效蒸发罐的部分空气,保持一定的真空状态,逐步降低蒸发罐内的蒸发温度,保证后一效的蒸发温度低于前一效;通过这一流程,可得到相当于输入蒸汽量数倍的蒸馏水。

  2.5万吨/天热法海水淡化项目

  

  除了常规通用技术外,公司综合考虑热法以及膜法的技术特点,将低温多效热法系统与膜法系统结合成耦合系统,开发出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并已成功应用于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天(3×2.5万吨/天膜法以及2.5万吨/天热法)海水淡化项目中。该项目系国内海水淡化项目中少有的利用“反渗透膜+低温多效”(即热膜耦合)工艺的项目,也是少有的海水淡化处理规模在10万吨/天及以上的由国内公司承做的项目。

  公司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可以稳定地大规模应用于国内大型海水淡化项目,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承接的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海水淡化工程施工项目,目前正在稳步执行中。

  3)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公司依托自身在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以及除盐水处理系统设备的技术积累以及项目经验,业务范围和产品体系逐步拓宽,已具备成熟的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研发、设计和集成相关业务实施经验,公司已成功实施并完成嘉善县东部污水处理厂、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济淮工程等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施并完成嘉定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4)其他市政引水工程

  2021年公司参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引水工程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是迄今为止广东省历史上投资额最大、输水线路最长、受水区域最广的水资源调配工程。其有效改变以往受水区单一供水格局,提高城市的供水安全性和应急保障能力,对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该项目已于2023年顺利完成。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引水工程项目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发展氢能产业是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且对于改善我国能源结构、推动交通领域低碳转型以及提升重点产业国际竞争力和科技创新力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氢能产业已进入到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发展窗口期,氢能应用在从示范城市群向非示范城市群、从商用车场景到其他场景、从国内市场到海外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带来了一系列机遇和挑战。

  在过去的数十年中,传统化石能源依然是全球范围内的主流能源,但同时化石能源的大量燃烧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在能源紧缺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下,全球主要国家地区高度重视氢能与燃料电池的发展,部分发达国家已将氢能源视为未来新能源的战略发展方向。与储能装置锂电池不同,氢燃料电池是一种电化学能量转化装置,能够直接将储存在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不受卡诺循环效应的效率限制,因此具有能量转化效率高、无污染、低噪声等特点,在动力汽车、分布式发电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工作原理是,燃料电池电堆将阳极的氢燃料和阴极的氧化剂(空气中的氧气)中的化学能高效地转化为电能。氢燃料和氧化剂不储存于电堆之中,而是在系统控制器的控制下以一定的控制策略通过氢气子系统、空气子系统和热管理子系统,分别将燃料、空气和冷却液导入电堆相应腔体,并将电堆反应产生的热量排出及通过电压变换器(DC/DC)实现燃料电池和整车高压之间的解耦,满足整车的电能需求。

  氢燃料电池电堆主要由膜电极和双极板构成,其中膜电极是燃料电池发生电化学反应的场所,由质子交换膜、催化剂与气体扩散层结合而成;双极板是电堆中的“骨架”,在燃料电池中起到支撑、收集电流、分配气体的重要作用,根据材料种类的不同可分为石墨双极板、复合双极板和金属双极板。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通常由燃料电池电堆、氢气子系统、空气子系统、热管理子系统、电压变换器(DC/DC)、系统控制器等构成,具体原理示意图如下: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原理示意图

  

  目前,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HYPSR-01燃料电池系统样机(62kW)、HYPSR-02燃料电池系统样机(60kW,公交用)、HYPSR-03燃料电池系统样机(112kW)、HYPSR-04燃料电池系统样机(70kW)、HYPSR-07燃料电池系统样机(120kW)、HYPSR-06燃料电池系统样机(235kW)在发动机性能、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等方面均已通过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公司自主设计并研发的HYPSR-03系列、HYPSR-04系列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已实现商业化应用并完成订单交付。公司提供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通过采购燃料电池电堆系统的零配件,利用自主研发的系统集成工艺、系统控制策略、低温启动策略等技术,将储存在氢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能够满足60kW、100kW、120kW、235kW客车及物流车等动力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电能需求。

  60kW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HYPSR-01(62kW)、HYPSR-02(60kW))

  

  112kW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整车(HYPSR-03)

  

  70kW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整车(HYPSR-04)

  

  235kW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HYPSR-06)

  

  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235kW功率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已完成测试并可正式投产,公司最新研发的300kW电堆产品采用低铂、高性能膜电极、高耐久超薄双极板,高性能电堆设计与水管理技术,可以满足多场景下动力系统的应用需求。

  公司整套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模块化设计、高精度集成、自动化装配实现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具备高集成度、高功率、高可靠性的特点。公司在燃料电池核心部件膜电极和双极板开发、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零配件选型、系统集成工艺、发动机控制策略开发、低温启动策略开发等方面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并已申请相关知识产权。除了氢燃料电池应用外,公司还积极向产业上游制氢储能方向不断研究探索,并取得进展。

  2.2 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承接模式

  在环保水处理领域,由于公司执行项目主要为工业领域的大型项目,这些项目采购主要通过招标进行,因此公司承接业务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标来实现,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针对核电及大型火电项目,客户对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稳定性及技术要求极为严格,具有水源复杂、技术难度高等特点,且水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正常的生产运转。因此,客户对于设备系统集成供应商的要求极为严格。在招标过程中除了考虑价格因素和业绩因素,还需要对投标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技术方案、设计水平、系统运行稳定性进行详细论证和评价,最终的中标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因此,技术研发和设计人员在项目的承接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技术协议及商务合同。

  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领域,公司通过招标和商业谈判相结合的模式获取订单。

  2.业务执行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以设计与系统集成模式(EP)和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为主,公司的业务执行模式可以划分如下:

  (1)环保水处理系统业务模式

  1)设计与系统集成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简称EP模式)

  电力、化工等大型工业的整体配套水处理项目均包含了若干子项目,以电力行业为例,电厂水处理系统包括循环水方面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给水方面的原水预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再生水方面的再生水(中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系统等,而客户方通常直接或通过总承包方间接将这些能够独立拆分的子项目中的系统设备供应部分单独进行对外招标,这一部分工作基本不涉及施工安装,通常采取EP模式。

  在该种经营模式下,公司会通过对客户项目的实地水环境的考察,根据客户需求以及投入资金的规模,运用水处理设计相关软件进行系统设计以及设备设计、选型和采购,通常将软件、设备及相关系统集成方案交付给客户,并由其组成一个能完成特定功能的系统。

  2)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简称EPC模式)

  EPC模式是指服务与产品提供方承担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等一系列工作,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后将系统整体移交客户运行。EPC模式系EP模式的延伸,即在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与安装完成后,供应商再附加提供厂房整体设计、土建安装以及后续建设服务。由于电力行业公司一般有下属的工程施工公司,EPC业务相对较少,通常其仅对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与集成单独招标,EPC模式多见于冶金、化工等大型工业的整体配套水处理项目和市政水处理项目。

  3)建设—拥有—经营—转让模式(Build-Own-Operate-Transfer,简称BOOT模式)

  BOOT模式是由业主方与服务及设备提供方签订协议,特许服务商在特许经营期内承担水处理系统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工作并获取经营所得,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项目无偿转让给业主方的模式。相较于EPC模式,BOOT模式在其基础上增加了项目前期投资及后续运营管理并收取回报的过程,BOOT模式整体资金占用量较大,但是在特许经营期间内可以获取相对稳定的回报。

  具体实践中,公司可通过将整体项目以EPC模式发包给经业主方及公司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建设完成水处理设施后,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间内由公司经营维护,并通过向客户出售处理后的产品水获取收入,以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业主方。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模式

  公司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是燃料汽车的重要组成部件,根据国家车辆产品准入规定,道路车辆所用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需要经过强制性认证,并匹配对应整车车型。公司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主要客户为整车厂商,公司向整车厂提供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公司已完成规模化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线铺设,同时向氢燃料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自主研发生产的电堆、膜电极和金属双极板。在销售过程中,公司首先向意向或目标客户了解初步销售意向,在确认技术和重要商务条件后开始进行订单生产,最终完成订单交付。

  3.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原材料主要分为两种模式,直接对外采购通用设备和材料以及向协作供应商定制非标设备,前者主要包括水处理设备所需的泵、仪表、管道、树脂、阀门等,以及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所需的核心零部件、各子系统(氢循环系统、水循环系统、空气循环系统)的配件、电子电控件、各类管阀件、各种非标准零部件等,后者主要是用于水处理系统的罐体。同时,EPC模式下,涉及的土建施工的部分主要由公司选择合格的施工供应商负责执行完成。公司的水处理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的大中型项目,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主要应用于交通运输车辆、工程车辆、特种车辆等,系统组件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机组及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的稳定性,对安全运行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公司对于供应商的选择和原材料的采购工作非常重视。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国内外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生产模式

  公司的水处理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的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不同行业的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对产品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产品所适用的工况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不同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具有较大的区别,规格与技术参数等指标均需结合用户主观要求和客观实际情况来设计,这就决定了公司产品中的部分设备采用协作供应商定制化的生产模式,公司及其子公司机器设备较少,且不直接从事水处理设备和部件生产制造业务。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方面,公司已完成规模化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产线铺设,可自行生产膜电极、双极板、电堆及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公司外购系统零配件后可自行完成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集成装配。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环保水处理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我国的环保水处理行业,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分级和分部门管理体制,即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县、镇三级分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的独立企业单位的水污染处理设施由各自行政部门管理,但业务、技术上受同级城市环保、建设部门的指导。

  随着“双碳”政策的深入推进和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环保行业已经迈入资源循环与绿色能源融合发展的新阶段,环保产业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近年来,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对环保产业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进一步规范和引导行业的发展。同时,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产业政策的扶持力度也逐渐加大,特别是“两新”“两重”政策加力扩围,利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技术实力先进、产品质量领先以及品牌声誉良好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水处理系统是为了使水质满足特定环境及回用的用途,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技术手段,去除或增加水中某些对生产、生活及环境无用或需要的物质的过程。

  环保水处理行业是由环保产业中从事工业用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污废水资源化及其回用、水体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水污染治理工程服务以及水处理设备、药剂、材料、仪器仪表、控制系统等产品制造等细分领域组成。

  按应用的具体行业类别,环保水处理行业可以划分如下:

  

  其中,按应用的具体工业环节,工业水处理行业可以划分如下:除盐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中水回用处理及其他废水处理等。

  近年来,核能安全、清洁、经济、可靠的优势越发凸显,已经成为我国实现能源改革、构建新能源体系的关键环节。2023年12月,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上,包括美、英、法、加等在内的25个国家签署《全球三倍核能宣言》(下称《宣言》),承诺到2050年将全球核电装机容量增加2倍,达到目前容量的3倍。2024年12月,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又有土耳其、哈萨克斯坦等6个国家加入了《宣言》,总签署国数量达到31个。在气候变化、“碳达峰”等因素推动下,推动核能高质量发展成为大势所趋。在核心技术方面,经历了“三步走”,我国不仅完成了从“热堆时代”—“快堆时代”—“聚变堆时代”的转型,还在自主创新领域捷报频传。目前,我国已全面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等第三代核电技术,综合应用能力也跻身全球第一集团。截至2024年底,我国商运核电机组58台(不含台湾地区),总装机容量6,088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7台,总装机容量3,231万千瓦。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预测,在承诺目标愿景下,中国核电装机在2030年达到约1.2亿千瓦,在2050年达到约2.8亿千瓦;在净零排放情景下,中国核电装机在2030年达到约1.5亿千瓦,在2050年达到3.3亿千瓦。

  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火电建设再次提速,不仅提出了3个“8,000万”的目标,即2023年、2024年共开工建设2个8,000万千瓦火电机组,2025年投运8,000万千瓦机组;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火电“压舱石”作用,明确提出增强常规电源调节支撑能力。为了适应国家“双碳”目标提出后电力行业长远发展需要,众多火电企业积极推进绿色转型,新建煤电机组全部实现灵活性制造,现役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支持退役火电机组转应急备用和调相功能改造,不断提高机组涉网性能。预计2023-2025年,我国将投产火电装机23,400万千瓦,未来10年,预计煤电仍是我国最基本的电力安全供应和系统保障运行的发电方式。

  行业的技术水平如下:

  1)行业技术的大规模应用主要采用成熟稳定的技术

  作为工业项目的配套系统,水处理系统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业项目的运行情况。因此,客户一般会优先关注水处理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其后再考虑投资和运行成本,这一特点在电力、冶金、化工等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且工业用水量较高的行业尤其明显。水处理行业企业需要针对每个项目的特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定制化项目方案,除了要满足客户要求的产水量、出水水质等要求之外,还要优先考虑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客户在招标过程中会青睐具有大规模项目应用的成熟稳定的技术。

  2)水处理技术的发展呈现多行业交叉的趋势

  传统的水处理技术是一项多学科综合技术,涉及物理、化学等领域,但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提升以及现代经济活动带来的较为复杂的水环境情况,水处理行业的新课题、新需求日益增多,需要引入化工、材料、生物等其他行业的技术来解决新的问题。水处理技术与其他行业技术的交叉组合,有效地拓展了水处理技术的适用领域并提高了处理效果,成为当前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

  3)从分散化的水处理技术向综合水处理技术发展

  由于水处理系统在生产企业中一般属于配套系统,受过去的环保要求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的影响,企业水处理系统较多呈现分散化特点,不同生产模块的水处理系统的兼容性以及节能效果不理想。在当前环保节能的大环境下,以往水处理系统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企业需要对整体水处理系统进行统一规划,以实现整体水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减少用水和排水总量,最大化地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效益,使得综合水处理技术逐渐成为行业发展主流之一。

  行业的技术特点主要如下:

  1)集成性

  水处理技术是多种工艺的集成应用,从单一独立的水处理系统到整体系统之间的相互关联,以满足从简单的使用要求到实现水系统整体高效、低成本运行的需求。

  2)定制性

  水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环境条件、水质条件、水样数据和项目运行要求等因素,因此技术应用具有定制化特点。

  3)稳定性

  水处理系统作为工业项目的配套系统,客户首先关注水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其次才考虑投资和运行成本。所应用技术需要经过多个项目的验证,具有很高的稳定性,以保证水处理系统及整个项目的良好运行。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行业

  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关于氢能的顶层设计趋于完善,其中早在“十五”期间,我国就确立了以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以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为“三横”的新能源汽车“三纵三横”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被确立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技术路径之一。在《2025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前沿新兴氢能产业发展,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提出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与石油、煤炭、天然气、核电、水能等并列作为能源进行管理。氢能在国家能源体系和绿色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得到明确。在交通、工业、建筑、电力等领域,氢能的关键作用已成为全球共识。

  同时,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先后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政策,促进全产业链项目加速落地。2024年的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1)更多省市出台政策推动非化工区制氢松绑、危化许可松绑;(2)五类绿氢补贴加速出台,政策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等非城市群地区,推动电解水制氢降本;(3)储运端,内蒙古出台首个绿氢管道规划;(4)山东、四川成都率先对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利于带动燃料电池车销量进一步提升。通过这些政策,旨在推动氢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和应用,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完善和商业模式的探索,为氢燃料电池的商业化和规模化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应用场景方面,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驱动下,以重卡为代表的氢能应用场景得到商业化验证和突破,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发展逐渐成熟。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实现批量应用,打通了重载高速长距离运输场景。重卡应用形成的基础使氢能及燃料电池多元化应用具备了条件,在物料搬运、绿色港口、绿色矿山、石油装备、铁路运输等广泛的领域,已形成应用示范。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等荣誉称号,并建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专注于1000MW以上的大型核能、火力发电厂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集成,同时扩展其他行业水处理技术产品和发变电综合自动化产品的研发。

  公司的产品范围涵盖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常规除盐水处理系统、海水淡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水汽取样系统、化学加药系统、其他废水处理系统、水网控制系统、发变组继电保护等多个领域,在国内的核电和火电行业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以及大型海水淡化系统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国内极少数能够提供满足核电厂生产要求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的供应商,在国内核电和大型火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领域处于相对领先地位。

  公司的“核电1000MW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装置”被认定为“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并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入选“浙江制造精品”名单。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成功为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华润集团、大唐集团、中煤集团以及各大地方发电集团提供了数百套水处理项目的系统研发、设计、集成等服务。作为中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公司为其首批1000MW等级的压水堆核电机组提供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并成功为我国三代核电“华龙一号”国内首堆工程中核福清核电5、6号机组及海外首堆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核电项目提供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截至2024年底,我国商运核电机组58台,总装机容量6,088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7台。公司供应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核电机组数量为24台,作为极少数能够提供核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供应商,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公司的“10万吨/天热膜联产海水淡化装置”被认定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 “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并入选“浙江制造精品”名单。公司已成功将低温多效(MED)与反渗透(RO)系统相结合的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成功地应用到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天海水淡化项目中,是目前国内应用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规模最大的海水淡化项目之一,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公司的“重载用高性能氢燃料电池发动机HYPSRO6-240kW”被认定为“2024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该产品设计了长寿命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和高功率密度燃料电池电堆等,有效保障了电堆性能、效率及可靠性;设计了重载用高性能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集成模块,减小发动机整体体积和重量,提高整车的布置灵活性;研发了燃料电池低温启动温度调控、电机涂敷、自动装配、焊接等工装装置,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加工效率。该产品具有快响应、高效率、高集成等特点,在新型燃料电池电堆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和生产工艺工装方面有创新,相关技术已获发明专利6件,处国内同类产品前列。(注:该系统可输出240kW功率,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额定功率为235kW。)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无变化。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环保水处理行业

  1)新技术——移动式水处理平台的创新应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水体水质整体呈现好转趋势,用于初步处理的水处理系统和设备运行压力逐步降低,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并满足水处理的应急需求,市场出现移动式组合水处理系统和设备的新技术,用于整合多项水处理步骤,有效降低了初期投资成本,同时提高了系统设备利用率。

  2)新产业——灵活多样性技术装备市场正在形成

  集成化、模块化的水处理系统装备市场正在形成,与传统产业相比,此类新型装备具备灵活、多样、多用途的优势,能够有效缩短投产时间、降低投资成本,更加有利于构建和谐共融的生态体系,高度契合“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绿色发展目标。

  3)新业态——逐步形成信息集约化处理生态圈

  目前,行业技术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高度智能化的水处理运营体系。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还使传统的低效运维体系管理(需要固定人员值守)升级为应用“物联网+”技术的先进运营服务生态圈。

  4)新模式——集成化、模块化的水处理行业业务

  目前,行业业务模式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是构建集成化、模块化的水处理系统装备。这种模式能够显著提升水处理系统装备的利用率,满足多场景下的各类水处理需求,有利于构建和谐共融的生态体系,高度契合当前市场及绿色发展需求。

  未来,水处理系统整体工艺水平将进一步升级,能耗和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伴随水处理技术的升级,处理后的水质将持续提高,形成良性闭环处理。环保水处理行业将更有力地推动清洁、安全、绿色能源的发展,相应也对相关水处理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更低碳生态的水处理技术研发。

  (2)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行业

  1)关键技术国产化进程持续加速

  近三年内,燃料电池系统国产化进程持续加速。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我国企业已从最初仅掌握系统集成和DC/DC等氢燃料系统相关技术,到如今掌握了质子交换膜、膜电极、催化剂、双极板、气体扩散层等核心部件的关键技术,且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用燃料电池技术体系。我国燃料电池关键部件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提升迅速。

  2)基建完善和技术突破逐步提升氢燃料的经济性

  近年来,加氢设施在全国各地逐步建设并日趋完善,加之各地用氢规模、氢源供应的逐渐统一,用氢成本随着相关基建的发展而快速下降。与此同时,上游零部件的国产化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制造工艺的进一步完善,也带动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成本的降低,氢能源的经济性不断提升,预计这一趋势未来仍将延续。根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发布的《中国氢能产业发展报告2020》中对车用燃料电池系统的成本目标预测,至2025年、2035年和2050年,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成本拟定分别下降至3500元/kW、1000元/kW和500元/kW;燃料电池重卡、客车、物流车的百公里耗氢量在2025年分别降至8.5kg/100km、5.5kg/100km和2.5kg/100km,在2050年分别降至6kg/100km、3.5kg/100km和1.5kg/100km;氢气成本在2025年和2035年分别下降至20元/kg和10元/kg。基建的日趋完善和技术领域的突破将有效提升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经济性,让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相关机动车的下游应用的普及更具可行性。

  3)政策推动氢能源车示范规模和辐射半径不断扩大

  当前氢能源车处于发展起步期,整车购置成本和用氢成本相对较高,与早期纯电动车的发展路径相似,政策支持对氢能源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24年,国家各部委发布氢能专项政策3项、涉氢政策超59项,整体较2023年增加了19项,各部委在氢能领域布局不断加强。其中,1月29日,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氢能作为未来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计划打造“采集-存储-运输-应用”全链条的未来能源装备体系,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材料激励政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实践应用方面,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运行也从重大赛事起步,从上海世博会到北京冬奥会,示范区域也由北京、上海拓展到了张家口、成都、苏州等多个氢能示范城市,示范车型也由客车扩大到物流车、轻型客车、环卫车等,地域范围和产品半径均不断扩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

  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方为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设备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行为,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沈万中、许海珍、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系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采购设备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实施和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万中回避表决,8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关联担保方将在预计担保金额的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开立保函等事项,为公司提供保证、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信息

  1、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惠诚路15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万中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14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世纪大道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寒阳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17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关联自然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沈万中、许海珍。沈万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海珍为沈万中的配偶。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混床罐体、过滤器罐体、再生设备罐体等常规水处理容器罐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出于经营需要,接受沈万中、许海珍、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开立保函等。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合理性、定价公允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向浙江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购买设备的交易,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关联交易定价显失公允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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