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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24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82,868,443.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3,231,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4,628,046.0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24转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2月6日起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2)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24转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总经理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进行总结并提交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6,257,425.8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57,680,564.4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5,768,056.45元后,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11,912,5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85,595,370.14元,扣除2024年已分配的现金股利214,639,434.59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82,868,443.58元。

  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3,231,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4,628,046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彭力明、李圭峰、王伟良、王民权(届满离任)分别提交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十二)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制定合理,结合了所处行业、地区的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其年度履职表现,我们对本议案表示认可。

  关联董事徐旭东、陈兴方、徐曦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中,2024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关联董事徐旭东、陈兴方、徐曦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十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进出口银行)申请每家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玖拾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新能源轻量化领域,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宁波和升铝瓶技术有限公司,注销完成后,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注销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关联董事徐旭东、陈兴方、徐曦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集团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24转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根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3,231,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354,628,046元(含税)。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GlobalData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汽车销量同比增长2.1%达8,900万辆。其中,中国产销量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全年产销稳中有进。其中,乘用车产销累计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乘用车产出连续两年在2500万辆以上。我国乘用车市场在政策利好下产销发力回升,终端表现突出,有效拉动汽车行业整体增长。

  根据EVTank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突破1,000万辆,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累计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占全球销量比重由2023年64.8%提升至70.5%,中国以旧换新政策效果远超预期,叠加各类车型不断升级出新以及车价降低,带动全年EV渗透率突破40%。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60%,较去年下降10.4个百分点;插混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40%,较去年提高10.4个百分点。插混汽车的增长迅速,成为带动新能源汽车增长的新动能。

  展望未来,全球汽车行业将迎来一个多元化、智能化的时代。在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动的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将继续引领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方向发展,为人类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专注于为客户提供轻量化的解决方案。公司深耕精密铝合金零部件领域多年,并已拓展至镁合金领域。公司十分重视材料研究、工艺开发、自动化产线设计等方面核心能力的构建,并布局合作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及其关联产业链的优质客户,稳健经营,已成为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龙头企业之一,尤其在新能源轻量化领域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

  公司产品主要聚焦于新能源汽车领域,近年随着下游应用领域持续拓展,公司产品已切入储能、机器人等下游领域。从工艺角度,公司是目前行业内少有的同时掌握压铸、锻造、挤压三大铝合金成型工艺的企业,并具备量产能力以及集成化生产的能力,能够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轻量化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示例如下: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全部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的客户多为全球知名整车企业或一级供应商。客户对下游供应商通常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公司需经过严苛的评审以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公司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公司会根据客户的产品设计需求进行定制化的同步开发,在通过客户的定点并取得销售订单后,公司依据订单组织采购和生产,并完成产品的交付。

  2、采购模式

  公司的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包括原铝铝锭和合金铝锭),市场供应充足。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公司与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合金铝供应商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针对不同客户不同定制化的产品采用多品种小批量或单品种大批量的生产方式进行组织生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8,751,349.58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79%;营业利润为472,555,989.42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2.33%;净利润为410,744,838.21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8,035,072.1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6.7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24转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旭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梦圆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旭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梦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旭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梦圆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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