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赛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市、西藏龙湘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及子公司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拟向各大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交易、进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贸易融资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并购贷产品等)(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
二、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1、实控人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融资授信顺利实施,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先生及其配偶2025年度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高伟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2、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等业务提供总额,同时接受下属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资产抵押、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子公司基本信息
(一)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审计;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审计;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紫金选矿药剂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审计;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赛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市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赛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市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审计;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公司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西藏龙湘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墨竹工卡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参股西藏龙湘环保有限公司,已在2025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
2、主要财务数据
西藏龙湘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暂未经营。截至目前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无逾期担保或涉及担保诉讼情形。
八、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5-012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3日,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十二个月以内理财产品。
(四)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审查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财务投资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次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赛恩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资金安全和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资金增值,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高风险投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赛恩斯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5-014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4月1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3年4月8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4年4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八)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九)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87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在职的116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92,282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已离职或退休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5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预留授予在职的11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6,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1,652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作废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88480 公司简称: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80,757,969.30元,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3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326,1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55,492.77元(含税),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3.22%。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以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域的领航者为核心发展目标,业务涵盖含重金属污酸、废水、废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环境修复、环保药剂与铜萃取剂、环保设备生产销售、设计及技术服务、环保管家、环境咨询、环境检测等领域。公司长期坚持研发与创新,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经济适用”这四项技术研发原则,瞄准“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工艺过程,始终专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
公司主营业务对应的产品及服务主要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产品销售、运营服务。公司经营策略为:以核心技术为基础,以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项目为载体,以产品销售及运营服务为抓手,为有色金属行业及政府部门提供全方位重金属污染防治服务,即所谓“三位一体”的经营体系。其中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技术方案设计、专用装备加工制造、环保工程施工集成等,可对客户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是公司在行业内推广自身核心技术的主要手段和载体,通常也是产品销售和运营服务业务的先导。公司产品主要包含环保药剂产品、铜萃取剂产品和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产品,环保药剂和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产品是在为客户提供重金属处理核心技术工艺、工程服务的前提下,向客户销售与公司核心技术配套的专有环保药剂以及专有设备,其中专有设备的销售也能带来环保药剂产品销售和运营服务的市场机会;铜萃取剂产品,作为湿法炼铜前端工艺的重要辅料,通过向新型绿色高效选矿药剂的升级,能够从选矿源头减小污染物种类,降低污染物浓度,减少末端环保治理难度,实现生产和环保运行效果更优、成本更低;运营服务则是接受客户委托,托管客户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通过提供创新环保技术,持续改进工艺,优化环保运行参数,为客户提升污染防治质量,管控环境风险,降低环保设施运营成本,属于国家大力推广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新服务模式。公司三大业务板块逐渐形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格局,增量型的解决方案类项目不断带动存量型的产品销售与运营服务业务的增长,而长期稳定和利润较高的产品销售与运营服务业务也平滑了公司解决方案类项目的波动,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对应的产品及服务分别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产品销售、运营服务。
1、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
该产品主要针对规模相对较大的有色金属采、选、冶等企业产生的含重金属污酸、废水和废渣的治理需求,以及各地政府为解决历史遗留的重金属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需求,为客户提供技术方案、设计、治理装备加工制造、工程施工、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行和售后维护等全流程或若干阶段服务。公司提供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含重金属污酸资源化治理、含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含砷危废处置、含重金属污染环境修复等领域。
部分综合解决方案项目图片展示如下:
2、产品销售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包含环保药剂、铜萃取剂产品以及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产品销售。
1)环保药剂产品
公司环保药剂产品主要涵盖a.用于重金属废水处理为主的专用药剂,具体包括生物制剂系列药剂、高分子吸附剂、稳定剂、氧化剂等;b.用于含砷危废解毒的矿化剂;c.用于土壤修复的多种土壤修复剂。公司的药剂销售通常是在对客户的污染情况进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在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装备的前提下,向客户销售与之配套的专用药剂,系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核心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环保药剂产品特性如下:
公司用于重金属废水处理的系列生物制剂产品,是公司重金属废水深度净化及回用核心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重金属离子特别容易与生物大分子蛋白质等活性物质结合且形成特别稳定的配位化合物,因此从重金属的亲生物性原理出发,生物制剂是以氧化亚铁硫杆菌、氧化硫杆菌等为主的复合功能菌群形成的大分子代谢产物(包含各类蛋白质酶)与其它化合物进行组分设计,合成制备含有大量羟基、巯基、羧基、氨基等功能基团组的大分子重金属废水复合配位体处理药剂,可同步深度处理多种重金属离子,在良好的脱除效果的同时具有很好的成本优势。
公司用以处理含砷废渣的矿化剂产品,将废渣中非常容易形成污染的游离状态的砷元素重新转变为成不容易形成污染的类矿物性质的稳定态,矿化处理后砷渣虽然含砷量很高,但在自然环境中非常稳定,不会向外界释放砷元素,通过填埋等方式可以安全处理,而且矿化处理后砷渣还可以作为砷资源储备,如果未来发现砷的新用途需要使用砷,将其挖掘出来可以用于提取砷资源。
公司主要环保药剂产品的功能以及优势如下:
2)铜萃取剂产品
公司的铜萃取剂产品主要应用于湿法炼铜,具有能耗低、污染小、操作简单、环境友好等优点,可根据不同客户需求,不同料液成分,定制不同配比的醛肟和酮肟复配萃取剂,极大程度优化萃取系统工艺。相较于传统的火法冶炼方式,公司以湿法冶炼的铜萃取剂及各类选矿助剂产品具有显著的技术和环保优势。
主要的铜萃取剂产品情况如下:
3)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产品
公司以自有核心技术为依托、通过不断总结与提升,结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丰富的实践经验,自主开发出用途多、占地少、集成化与智能化程度高的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产品。包含可移动模块式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成套装备、高效反应澄清智能一体化设备、智能一体化膜集成处理系统等。目前可移动模块式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成套装备,发源于重金属废水处理项目工业化实验的移动式中试产品,是在实验室完成基础验证后,以现场真实条件为基础,将设备及工艺应用到项目现场的污水处理中,来验证方案实施的工业化可行性。该设备产品是将公司核心工艺技术和控制高度集成的成套装置,通过多年的制造技术积累与升级迭代,已实现在复杂工况场景下的长期稳定应用。2024年,公司APC智能一体化加药装置已成功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实施,通过过程装置的精细化控制,达到增强反应过程参数的高效控制目的,减少关键变量的运行波动幅度、减少药剂、能源和设备损耗、节约生产运行成本、降低人员干预,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随着公司募投项目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的投产,公司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的集成水平、制造能力、生产质量和产品功效得到提升,同时赛恩斯工程公司已初步具备压力容器生产资质,正逐步开始推进压力容器相关产品的试生产工作,进一步扩大一体化设备产品种类和范围。
公司主要一体化重金属废水处理设备产品如下图:
3、运营服务
运营服务是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托管客户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通过在托管期间提供创新环保技术,持续改进工艺,优化环保运行参数,为客户提升污染防治质量,管控环境风险,降低环保设施运营成本,为客户持续提供增值服务,属于国家大力推广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新服务模式。
公司运营服务典型运营项目如下: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依托自身核心技术,持续整合技术、产品、生产及服务资源,构建起涵盖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产品销售以及运营服务的“三位一体”经营体系,通过开展这三大业务实现收入与利润增长。公司订单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以及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获取。
2、采购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与过程控制,建立了完备的采购流程和管理制度。公司对外采购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原材料和辅助标准设备采购:原材料涵盖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核心技术工程化所需设备,以及环保药剂、铜萃取剂等产品生产所需原料。辅助标准设备包括泵、压滤机等。
定制化采购:主要涉及重金属污酸治理业务中的电渗析设备、重金属废水治理业务中的膜设备等,以及矿化剂、氧化剂等部分药剂产品。鉴于生产成本、生产资质和生产条件等因素,公司会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先对产品或设备进行设计,再挑选专业供应商进行定制采购。
分包服务: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土建、安装和劳务。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湖南省宁乡市高新区和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赛恩斯工程以及龙立化学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方式生产重金属污染防治定制化核心设备、辅助非标设备和辅助标准设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待执行合同安排生产;采用备货型生产(存货型生产)环保药剂产品以及铜萃取剂等,即在合理预测市场需求量的基础上,结合客户需求以及公司库存情况,通过年度计划分解至月度计划,确定每月生产的产品型号和数量,有计划地安排生产。
4、销售模式
依据具体业务类型的不同,公司获取业务合同的方式也有所差异。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的主要服务客户为大型有色采选矿及冶炼企业、工业园区和政府。涉及建设工程方面的业务,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公司运营项目一般来源于公司已有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客户及药剂销售客户,或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开方式以及公司与客户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得。产品销售客户一般为大型有色采选矿、冶炼企业、经销商等,主要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得。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行业仍处于发展期,行业格局分散,市场集中度较低,具有企业进入壁垒高、规模化不足、区域分散等特点。
单体规模小:一般而言,拥有重金属污染物综合处理资质的企业规模较小,部分工业废水、废渣处理企业由于资金实力弱,处理技术和资质单一,不能同时处理多种品类的重金属污染物。
政策驱动性强:重金属污染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和人类健康,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了相应政策法规对重金属排放进行严格管控,这使得行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策导向,政策的变动会对行业的市场需求、企业运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2)基本特点
技术复杂性高:重金属污染治理涉及多种学科知识,如化学、生物学、环境科学等。不同的重金属污染物性质各异,在不同的环境介质(土壤、水、大气等)中存在形态和迁移转化规律不同,需要针对性地研发和应用复杂的治理技术,如针对土壤重金属污染,就有换土、土壤淋洗、热解吸、电动修复、植物修复等多种技术手段,每种技术都有其适用条件和局限性。
治理成本高昂:无论是前期的污染检测、评估,还是中期的治理工程实施,以及后期的长期监测和维护,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例如重金属污水治理,从设备购置、日常药剂使用到专业运维人员投入等,费用不菲。
污染的长期性和累积性:重金属在环境中难以降解,会长期存在并不断累积。一旦污染形成,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是长期且潜在的,治理工作也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长期持续的投入和监管,如一些历史遗留的重金属污染场地,需要多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进行修复和治理。
3)主要技术门槛
技术研发能力:研发出高效、经济、环保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是关键门槛。一方面,需要深入研究重金属在不同环境中的物理化学性质、迁移转化规律等,以便开发出针对性强的处理技术;另一方面,要不断优化现有技术,提高处理效率,降低成本。如研发新的环保药剂,使其能更有效地去除污染水体中的重金属,同时能去除其他如锰、铊等污染因子,在实现环保药剂功能拓展的同时,不断降低环保系统运行的成本和风险。这需要企业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充足的研发资金投入。
技术集成与应用能力:实际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往往面临复杂的污染状况,单一技术可能无法满足治理需求,需要将多种技术进行有机集成应用。例如在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在含二氧化硫烟气制酸工序,烟气在电收尘、两段动力波洗涤时,产生的酸即为污酸,一般具有强酸、高氟、高氯、含高浓度重金属等特点。传统工艺都是以污酸废水处理达标排放为目标的,通常采用“硫化钠-石灰铁盐法”处理,会产生大量含砷和重金属危废渣,易造成二次污染,需要做防渗、防水和防飞扬处置,给企业造成进一步的负担,且污酸中的有价金属、硫酸等资源无法回收,公司突破传统思路与工艺的束缚,以资源最大化、污染最小化为目标,开发了“选择性吸附-气液硫化-电场强化净化—酸浓缩与氟氯分盐”污酸治理新工艺和废酸资源化治理模块化大型成套设备,实现污酸中重金属的梯级硫化分离,铜砷分离效率可达99%以上,渣中铜、砷含量可达50%以上,便于有价金属的资源化回收,实现了污酸中硫酸、杂质元素氟、氯及重金属的定向迁移,硫酸的回收率达到90%以上,水资源回用,基本实现全流程处理最终零排放的水平。这就要求企业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强大的技术集成与应用能力,能够根据不同污染场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治理方案。
技术标准与规范的遵循:重金属污染治理行业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涵盖污染检测方法、治理效果评估、工程实施流程等各个环节。企业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标准和规范,确保治理过程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例如在传统的含砷危废无害化处置技术以石灰/水泥固化法为主,该技术增容比大、处置成本高、长期稳定性差、难以达到国家标准。公司研发的“含砷危废矿化解毒系列技术”通过专有矿化剂和废渣中的砷反应使其转变为具有类含砷矿物稳定性的形态,从而使处理后砷渣中砷的浸出毒性能稳定低于1.2mg/L,达到最新的《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的限值要求,该技术也被列入生态环境部《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1090-2020)。如果企业不熟悉或不能严格遵循这些标准和规范,可能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或验收不合格。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 重金属污染防治行业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专注于解决含重金属污酸、废水、废渣治理以及重金属污染环境修复的痛点、难点,攻克了有色金属行业污酸资源化治理、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含砷危废无害化处置等难题。公司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全国上百家采、选、冶大中型企业,取得显著成效,被市场高度认可。同时公司多次积极参与重金属污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良好的产品效果,优质的配套服务,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相关环保监管部门的高度认可与好评。
公司以自有核心技术为依托,配套自主开发的药剂产品和一体化集成装备,提供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具有工艺稳定且效果好、运行成本低、资源化效果显著、集成度高、工艺简单等优势。公司提供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自推向市场以来,目前已建成多项有代表性的重点环境保护应用工程,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逐年增长。
(2) 铜萃取剂市场
铜萃取剂属于细分品类、高附加值的特种表面活性剂产品,该领域对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的精细化程度要求高,国内能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和生产能力的企业较少。
由于铜萃取剂行业对研发和生产的要求较高、需要具有深厚精细化工产业积累的企业才能提供合格产品,且下游客户多为大型跨国集团,对供应商的选取较为严格,使得本行业集中度较高。目前从全球范围看,能够为下游从事湿法冶金的大型国际矿业企业提供稳定铜萃取剂供货的厂商主要有四家,分别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巴斯夫、国际化工巨头索尔维、国内公司康普化学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龙立化学。龙立化学自主研发的ZJ988X系列铜萃取剂,经第三方SGS通标标准鉴定,各项指标都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同时,公司坚持进行新型选矿药剂升级开发,不断提高产品性能,从源头上为客户降低生产成本,创造经济效益。
目前公司铜萃取剂产品已覆盖多家国内大型铜矿企业和铜冶炼项目,同时通过强化中资企业海外项目的服务能力,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可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迅速提升国际市场占有率。2024年公司收购龙立化学后,在成本控制、营销策略上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全年龙立化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36%,净利润增长达到121%,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明显。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污酸资源化处理新技术、砷渣矿化解毒处理新技术
传统工艺都是以污酸废水处理达标排放为目标的,通常采用“硫化钠-石灰铁盐法”处理,会产生大量含砷和重金属危废渣,易造成二次污染,需要做防渗、防水和防飞扬处置,给企业造成进一步的负担,且污酸中的有价金属、硫酸等资源无法回收。污酸资源化处理新技术药剂消耗量较小,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实现高浓度重金属离子的高效富集分离,实现铼、铜等元素的高效富集,有害元素的有效开路,还可实现有价金属和酸的回收利用。综合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稳定,渣量较少,无中和渣产生,可避免二次污染的风险。
砷是一种公认的强致癌物质,目前砷污染物已列为国家重点防控对象。砷渣矿化解毒处理新技术采用常温全湿法工艺,通过加入矿化及复合催化剂,在外场强化的协同作用下,使砷渣中的砷转化成具有类含砷矿物稳定性的化合物,从而使砷的浸出毒性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满足无害化处置要求,具有安全高效、砷固化率高、长期稳定性好等优点,解毒后的固化体含砷量高,可作为未来的砷资源进行安全储存。
(2)新产业——标准化、系统化环保装备市场逐步形成
重金属污染治理行业由于需处理的污染差异性和多样性,需要针对每个项目定制工艺和设备,很难形成规模化量产,生产周期长,成本较高。重金属污染治理环保装备的标准化、系统化将成为未来技术开发的趋势。装备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可根据重金属含量差异在成套设备的基础上进行调制,以迅速适用于不同重金属治理环境,有效缩短生产周期,且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标准化、系统化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装备可实现快速推广适用,有利于我国重金属污染治理细分行业发展,符合我国当前的紧迫需求。
(3)新业态——运营管理物联网化、数字化和智能化
随着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重金属污染防治细分行业运营逐步利用物联网技术,使不同地方的运营设备连接在一起,提升运营的物联网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通过物联网技术,将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实时传输至终端,可用于数据存储和分析、远程监视、调度管理、智能决策等,并通过建立完善的数据库,为生产、研发、销售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物联网+”的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行将逐步成为行业发展的新业态。
(4)新模式——资源的再生利用和循环经济模式建设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社会对重金属污染的治理理念从“达标排放”逐步转变为“再利用和资源回收”,更加重视重金属和水的再生循环利用。有价金属的有效回收不仅可以带来二次利用的经济效益,还可减少含金属混合物的残渣的量,降低危险废物产生量,避免二次污染。提高重金属污染物中可回收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循环经济模式高度契合当前资源循环及绿色发展要求。
(5)未来发展趋势
行业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未来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污酸和砷渣是重金属污染治理行业的两大难题,污酸资源化处理技术和砷渣矿化解毒处理技术可有效解决行业痛点,是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的方向。
2)标准化、模块化的重金属污水处理装备生产周期短、治理效果良好,将会在重金属污水处理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3)通过物联网技术提升项目运营的物联网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打造集数据采集、分析、存储、运用和远程监控等于一体的设备远程智能终端,使运营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4)研发、迭代能将有价资源循环利用的新技术,不仅达到水的再生利用,还能做到将其他金属类等有用物质回收再利用,是充分实践绿色发展道路的内在需求。
总的来说,行业发展将趋向于模式创新、技术更新和高度集中。未来行业将从单一末端治理转向“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资源回收”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迭代与商业模式创新将成为关键增长点,政策支持、技术迭代与市场需求仍将持续推动行业市场体量的增长。但复杂的污染特性、高技术门槛和资金需求,决定了行业未来将进一步向头部技术型企业集中。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营业收入为92,719.3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8,075.8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4.69%和100.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44.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68%;公司资产总额182,616.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7,439.54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