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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议事规则的议案》,对《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的内容详见附件。除附件中所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还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公司依据上述内容相应修订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作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2025年5月)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与原章程内容对比如下:

  

  注:

  1. 根据新《公司法》将“监事”“监事会”等相关表述及条款删除,原监事会相关职权现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 根据新《公司法》将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3. 将原章程中关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表述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4. 将原章程中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专章中,公告媒体由“报纸”调整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 修订后,制度条款序号依次进行调整,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云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漠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霆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顾云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漠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云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漠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霆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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