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94 公司简称:中力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63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8%。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机械行业下的工业车辆行业。公司主要从事电动叉车、智能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
2024年,全球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面临巨大的调整,如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等问题,但全球机动工业车辆市场增长趋势稳定,中国市场保持持续增长势头,2024年全年机动工业车辆总销售量达到128.55万台,相比2023年上涨9.52%,其中国内市场实现销量80.5万台,同比增长4.77%,海外市场实现销量48.05万台,同比增长18.53%,ClassⅠ、Ⅱ、Ⅲ和Ⅳ、Ⅴ类车辆分别占比14.46%、2.31%、56.84%和26.39%,自2009年以来,我国工业车辆销售量连续16年稳居世界第一。
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我国环保政策日益趋严,电池、电机和电控等电动技术不断发展,电动叉车的性价比不断提升,电动叉车占工业车辆总量的比例不断扩大。电动叉车逐渐取代内燃叉车已成为近年来行业发展的趋势,2024年中国电动叉车(包括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和各类电动仓储叉车)销售量达946,284台,同期增长18.79%。其中电动仓储叉车(包括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等)760,342台,同期增长21.49%,公司销量排名第一。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销售量185,942台,同比增长8.90%,公司销量排名第三。内燃平衡重乘驾式叉车销量339,251台,同比下降10.06%。
近年来,受人力成本持续上涨、生产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等外部因素影响,传统依靠人力搬运的物流作业环节开始出现由机械化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型的趋势。仓储物流、电商零售等下游领域对于高效低成本、柔性化程度较高的物流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增长迅速。在智慧物流、智能制造、智能仓储等行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借助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的融合,满足客户多方位需求,具备无人驾驶、远程监控、管理等功能的智能工业车辆产品成为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总体而言,行业全面绿色化时代正在加速到来,智能化转型趋势日益明显。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业车辆分会)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现已具备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等四大类、百余种规格型号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
具体而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叉车和内燃叉车,其中电动叉车包括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Class I)、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Class II)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Class III),内燃叉车即内燃平衡重式叉车(Class V)。公司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深耕电动叉车领域十余年,以市场为导向,搭建了完善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整体业务模式成熟,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重视基础技术和产品工艺的研发,密切跟踪行业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积极开发适用于机动工业车辆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保证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布局适应行业的发展。针对关键技术和工艺的研发,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模式。自主研发方面,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下设研究院和摩弗数智,分别负责机动工业车辆和移动搬运机器人的研发。合作研发方面,公司通过与外部优秀技术团队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关键技术和工艺的研发并应用于产品中。
针对新产品的研发,公司秉承着“运行一代、试验一代、研发一代”的研发理念,采用“正向研发”的研发模式,以产品研发小组作为开展形式。产品研发小组通过从各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抽调专业人员而组建,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实现扁平化管理,缩短研发周期,提升研发效率。产品研发过程打破了传统的从现有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组装的设计理念,采用独创的“正向研发”模式。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产品外形、功能设计出发,进而对产品内部不同系统进行拆解并填充,根据设计与研发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合作研发专有零件。在上述研发模式下,公司对市场需求快速响应,产品创新周期持续缩短,同时公司积极倾听市场反馈,不断改进优化,产品体系更为丰富,产品生产的工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原材料采用定制化采购和标准化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定制化采购的原材料包括充电器、控制器、电机、变速箱、液压站、油缸等,由公司研究院根据“正向研发”模式下产品和工艺的需求进行设计并由供应商按图纸和设计要求提供;标准化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钢材、轮胎、其他标准零部件等。
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合格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日常采购采用采购订单的模式。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库存量、供方交货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等因素设定原材料的最低和最高安全库存数,以此标准合理安排采购实现滚动备料,并由物料部具体执行。
公司拥有健全的采购管理体系,制定了《供应商开发管理规程》《采购控制程序》《价格审批规程》等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管控。此外,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开发做了严格规定,由资源部牵头多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从质量体系评审、技术评审、现场管理、供货能力评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此外,公司每月对供应商从进货合格率、过程合格率、交货合格率、月度索赔数据等指标进行月度绩效考核,每年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订单以自主生产为主,并基于专业化分工的模式,分别在浙江湖州、江苏靖江、浙江富阳、湖北襄阳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其中,公司、江苏中力、湖北中力负责整车的生产,富阳中力、中锂电负责部套件的生产。整车生产基地采用事业部与辅助部门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不同的辅助部门负责重要工序加工和关键零部件预装,不同的事业部负责不同车型的装配、调试和检验。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制造中心通常会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制定详细的滚动生产计划以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控性。同时,公司根据行业经验以及长期生产销售经验,并结合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对部分常规产品进行少量备货。公司会在春节前夕进行备货,以缓解春节后开工订单量积累带来的生产压力。
公司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委托给专业的外协厂商进行生产,主要包括保护板、安装板、锂电池线束等的组装,钢材、结构件等的钻孔、焊接、铣平以及车身小件的涂装等。同时,公司制定了《委外加工控制程序》,强化外协加工管理,确保外协加工满足质量、交期等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金额较小,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
4、销售模式
公司在境内和境外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服务网络,其中境内销售主要通过中力搬运和公司开展,境外销售主要通过中力进出口和境外子公司开展。根据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公司的境内外销售采用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并兼以少量租赁。
(1)经销模式
经销销售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直接发生业务往来,由经销商依托其自身渠道开拓终端市场并就近向用户提供及时、专业的售后服务。公司与大部分境内外经销商采取买断式销售,在少量新产品推广过程中采用代销模式,买断式模式下产品经经销商签收后,风险报酬及控制权即发生转移。经销商独立面向其分销商或终端用户进行定价、销售。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工业车辆展会、拜访目标客户、原有经销商介绍、网站平台运营、社群平台推广等方式开拓新的经销商。公司设定合格授权经销商准入门槛,结合经销商的销售能力、资信状况、网点覆盖、售后服务能力、行业经验及合作年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遴选出一批认同公司经营理念、愿意长期从事机动工业车辆销售业务的合格经销商,与其签订经销协议,授权其在约定区域内从事公司产品的市场拓展、经销销售及售后服务。针对非协议型经销商,公司仅依据其下达的订单,与其开展业务合作。
针对境内经销业务,公司主要依托阿母工业网站作为市场推广、销售订单下达、产品展示的平台,国内经销商的准入资格以及后续与公司发生的大部分购销业务均通过阿母工业网站。针对境外经销业务,综合实力强的主要经销商作为独家代理并签署《独家代理授权协议》,综合实力不强但抱有与公司共同发展意愿的主要经销商作为一般代理并签署《一般代理合作协议》。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分为自主品牌销售和OEM/ODM销售。自主品牌销售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网站平台运营、线上销售平台、招投标等方式开展业务,客户较为分散,其中对服务响应速度和效率要求高且有产品定制化需求的客户一般由公司直接销售,其他直接客户由销售子公司负责销售。OEM/ODM模式下,公司主要与凯傲集团等国际知名工业车辆企业合作。公司与年采购量较大的客户签订OEM/ODM合作协议,后续根据客户自身业务需求提供产品,产品最终以OEM/ODM客户的品牌进行对外销售。
(3)租赁模式
公司积极拓展销售服务模式,针对电动搬运车、电动平衡重叉车等产品提供租赁服务。公司为众多知名客户提供叉车租赁服务,其中包括德邦物流、美的集团等,服务行业涉及现代物流业、白色家电和电子商务业等各个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52亿元,同比增长10.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亿元,同比增长4.2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林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其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定价。预计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依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履约的资质和投资者保护的能力,有较高的独立性及诚信度;项目组成员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费用相对合理;并且上一年度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信誉良好、经第三方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前次审议担保额度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 本次拟调整担保额度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公司拟将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的回购担保余额为95,239,447.3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为暂未确定的公司客户,其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统称“金融机构”)合作,公司或子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各金融机构的担保额度情况具体如下:
因公司确认暂不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现将原计划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担保额度合计10,000万元调整为与其他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开展合作使用。
另外,公司拟在原有审议通过的3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购及信用担保,由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金融机构租赁公司产品并支付租金,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及信用担保:即一旦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或发生其他回购情形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以及信用保证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本次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等;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或与金融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担保。公司或子公司进行推荐或与金融机构确认被担保对象前,将确保被担保对象需满足前述要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有融资租赁业务需求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客户采用融资租赁结算同时由销售方提供相应担保系行业内较为常见的合作模式,有利于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有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整体风险可控。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3%;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1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6%。其余对外担保为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立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廖发培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规范自我日常工作,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效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阅,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鉴于涉及全体监事薪酬、津贴,因此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并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30号《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700,472.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819,527.32元。
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7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三、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
用于实施“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电动叉车总装生产线一期项目”、“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电动叉车零部件铸造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由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4904411610008)分别转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子公司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于本次完成销户;
用于实施“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由公司在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7585385002)转入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子公司摩弗智能科技研究院(安吉)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在中国银行安吉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0,于本次完成销户;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存放于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1000374592349)的资金已经按照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于本次完成销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
并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要内容
公司拟与公司参股公司GTM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GTM”,系公司的子公司EPK Equipment Limited持股49%的参股公司)在泰国曼谷共同出资设立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注册核定为准)以建设泰国工厂项目。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1000万美元用于建设泰国工厂项目,于5年内分批投入。
●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1)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共发生交易金额为4,863.64万元,系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2) 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风险事项: 本次设立根据当地法律可能存在的特别要求或临时性变化而变化。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全球化的经营战略,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生产、销售及租赁网络,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公司拟与公司参股公司GTM在泰国曼谷共同出资设立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注册核定为准)以建设泰国工厂项目,公司直接持有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约72%的股权,GTM直接持有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约28%的股权。
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1,000万美金用于泰国工厂项目,于5年内分批投入,该等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计划选址在泰国曼谷地区,主要经营范围为:工业车辆、叉车、AGV的制造与销售业务,规划年产叉车10000台。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设立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登记事项最终以注册地审核批准为准。本次设立根据当地法律可能存在的特别要求或临时性变化而变化。
(二)关联关系
GTM系公司的子公司EPK Equipment Limited持股49%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何金辉担任GTM董事,因此GTM为公司关联方。
(三)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金辉就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过去12个月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共发生交易金额为4,863.64万元,系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GTM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GTM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泰铢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为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注册核定为准),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计划选址在泰国曼谷地区,主要经营范围为:工业车辆、叉车、AGV的制造与销售业务,规划年产叉车10000台。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1,000万美金用于泰国工厂项目,于5年内分批投入。GTM预计将直接持有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约28%股权,公司预计将直接持有中力泰国叉车有限公司约72%股权。
上述登记事项最终以注册地审核批准为准。本次设立根据当地法律可能存在的特别要求或临时性变化而变化。
四、相关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基于对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更好地服务海外客户,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新设泰国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事前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中力股份投资设立泰国控股子公司建设泰国工厂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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