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因与三峡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协议全文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已于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一、存、贷款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北能源)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财香港公司)、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
2.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为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三峡融资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涂山峰、韩勇、罗仁彩三位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三峡集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企业在三峡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0.83亿元,未超出预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80亿元,综合存款利率在预计的0.405%-1.500%范围内;在三财香港公司无存款余额,未超出预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45亿元,综合存款利率在预计的0.100%-3.325%范围内。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企业在三峡集团委托贷款余额为零,全年未发生利息支出;在三峡财务公司贷款余额12.29亿元,未超出预计贷款额度80亿元,综合贷款利率在预计的1.500%-5.000%范围内,全年发生利息支出0.15亿元,未超出预计关联贷款利息3亿元;在三峡融资租赁公司贷款余额9.58亿元,未超出预计贷款额度50亿元,综合贷款利率在预计的3.000%-7.000%范围内,全年发生利息支出0.49亿元,未超出预计关联贷款利息3亿元;在三财香港公司贷款余额41.91亿元,未超出预计贷款额度50亿元,综合贷款利率在预计的3.000%-8.000%范围内,全年发生利息支出1.54亿元,未超出预计关联贷款利息3亿元。
除公司控股子公司瓦亚加发电股份公司按照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继续履行与三财香港公司的借款协议,2024年度内公司及所属子企业在三财香港无新增贷款。
3.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授信总额20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12.29亿元。
(三)2025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25年,考虑公司投资建设情况,预计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与三峡集团、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三峡租赁公司的存、贷款交易情况如下 :
1.预计2025年在三峡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50亿元、综合存款利率范围0.100%-1.500%;在三财香港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3亿元、综合存款利率范围0.100%-3.325%。
2.预计2025年在三峡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综合贷款利率范围2%-3%,利息支出不超过0.25亿元;在三峡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综合贷款利率范围2%-3%,利息支出不超过0.50亿元;在三财香港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42亿元、综合贷款利率范围5%-6%,利息支出不超过2.50亿元;在三峡融资租赁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综合贷款利率范围3%-6%,利息支出不超过1亿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058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1,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 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三峡集团100%股权。
2.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情况
1993年9月,为建设三峡工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正式成立。2009年9月27日,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7年12月28日,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集团历经30多年持续高质量发展,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领先的清洁能源、生态环保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首批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之一。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峡集团资产总额13,934.29亿元,负债总额7,774.26亿元,所有者权益6,160.03亿元。2023年度,三峡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522.89亿元,利润总额569.98亿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三峡集团资产总额14,562.83亿元,负债总额8,113.20亿元,所有者权益6,449.64亿元。2024年1-9月,三峡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239.15亿元,利润总额535.10亿元。(二)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79100676E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忠庆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楼3层302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2.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情况
三峡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7年11月成立,是专门服务于三峡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业务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77.70亿元,负债总额543.56亿元,所有者权益134.13亿元。2023年度,三峡财务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5.92亿元,利润总额14.79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三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763.34亿元,负债总额622.06亿元,所有者权益141.29亿元。2024年1-9月,三峡财务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0.87亿元,利润总额8.29亿元。
(三)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37.5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张慧
注册地址:G/FTESBURYCENTRE,28QUEEN’SROADEASTWANCHAI,HK
经营范围: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监控、境外债券发行、银行授信管理、市场化资金配置、流动性管理、贷款和换汇等。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三财香港100%股权。
2.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情况
三财香港公司于2014年12月在香港注册设立,定位为三峡集团境外资金集中管理中心、账户监控中心、筹融资与资金配置中心,是三峡集团境外唯一资金统筹管理平台。目前已开展境外资金归集、账户监控、债券发行、信贷、保函、固定收益类投资、银行存款、代客换汇等多项具体业务。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财香港公司资产总额363.54亿元,负债总额350.25亿元,所有者权益13.29亿元。2023年度,三财香港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3.97亿元,利润总额5.77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三财香港公司资产总额369.03亿元,负债总额350.65亿元,所有者权益18.38亿元。2024年1-9月,三财香港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1.03亿元,利润总额3.70亿元。
(四)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AK7U1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桂萍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18-A8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三峡融资租赁75%股权、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三峡融资租赁25%股权。
2.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情况
三峡租赁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原名为睿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2019年5月,三峡租赁取得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字91120118MA06AK7U1T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名为“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峡租赁公司主要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充分发挥“以融强产、产融结合”优势作用。近三年来,围绕三峡集团海上风电、大基地项目,发挥平台优势,助力集团降本增效;利用租赁金融优势,积极服务集团并购战略,协同集团业务发展。。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峡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总额250.67亿元,负债总额196.86亿元,所有者权益53.81亿元。2023年度,三峡融资租赁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7.30亿元,利润总额5.14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三峡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总额272.49亿元,负债总额220.27亿元,所有者权益52.21亿元。2024年1-9月,三峡融资租赁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7.25亿元,利润总额3.52亿元。
(五)其他事项
1.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三峡融资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三峡集团、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三峡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峡集团、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三峡融资租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峡集团、三峡财务公司、三财香港公司、三峡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质量较好,履约能力较强,关联交易风险较低。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及贴现利率按照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可比的行业平均水平。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披露日,公司在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峡财务)存款余额为5.69亿元,利息收入0.02亿元;在三峡财务、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贷款余额合计为59.71亿元,利息支出1.22亿元;除此之外,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三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4亿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公司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度、利率情况均未超过预计。公司2025年存贷款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对与三峡财务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业务进行了专项风险评估,并制定了存款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将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物资招标公司)、长江三峡(成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电子商务公司)、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招标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等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66亿元,主要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向三峡物资招标公司、三峡电子商务公司采购建设工程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商品及接受劳务。2024年,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35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涂山峰、韩勇、罗仁彩三位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5年,公司预计与下列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6,60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二、主要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鉴于公司与三峡物资招标公司、三峡电子商务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93.54%,因此公司主要说明与三峡物资招标管理、三峡电子商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22066650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岱松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88号B座1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引航服务;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船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报关业务;报检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国际船舶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海洋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租赁;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0.16亿元,净资产15.55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14亿元,净利润-0.55亿元。
2. 长江三峡(成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G2FK9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燕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顺路126号10栋3层1号3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汽车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润滑油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票务代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销售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信息:三峡集团间接持股100%,为三峡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长江三峡(成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资产49,981万元,净资产8,42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64万元,净利润871万元。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三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三峡物资招标公司、三峡电子商务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充分利用三峡物资招标公司、三峡电子商务公司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委托三峡物资招标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工程建设、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风机塔筒、光伏组件、逆变器、PE管材管件、生产用尿素等;通过三峡电子商务公司采购生产所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能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升商品供应保障能力。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业务时定价原则均为市场价格。其中,公司委托三峡物资招标公司集中采购的定价原则为:合同价格=三峡物资招标公司采购卖方供货设备单价*(1+集中采购综合费率)*采购数量。最终定价按设备采购招标的中标价格加集中采购综合费率方式确认。集中采购综合费率按不超过1.3%执行。
公司在三峡电子商务公司采购的定价原则为:支付金额=三峡电子商务公司采购单价*(1+服务费率)*采购数量。最终定价按物资的采购中标价格加服务费率方式确认,服务费率按4%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三峡物资招标公司具备物资资源统筹、集中采购、质量管控、供应保障能力和较强的议价能力;三峡电子商务公司能提供高效、经济、有保障的电子采购服务,具有集中采购优势和较强的议价能力。公司通过三峡物资招标公司采购生产设备,通过三峡电子商务公司采购备品备件等,可以促进采购成本降低,同时进一步提升商品供应保障能力。
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互利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均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为目的,对于交易金额的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3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评估和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在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6亿元,计提坏账减值准备1.34亿元,共计6.90亿元。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具体明细如下表: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规则,为做好资产价值管理工作,本公司对所属子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对长期股权计提减值准备4.88亿元,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0.49亿元,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0.19亿元。主要包括:
1.公司参股公司湖北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核电公司)、咸宁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核电公司)分别成立于2008年6月、2008年7月,均由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按照股权比例60%:40%共同投资组建。咸宁核电公司主要负责咸宁核电站的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
因日本福岛事故,国家内陆核电政策收紧,湖北核电、咸宁核电未实质性开展业务。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厂址保护”;2024年,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未提及内陆核电开发项目,结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实施情况,内陆核电项目预计短期内难以获准开工建设。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湖北核电、咸宁核电所持参股股权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88亿元。
2.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拟开展齐岳山一期风电场升级改造工作,对其报废老旧风机等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49亿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并购项目机组发电效率及收益不及预期,商誉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对上述项目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0.19亿元。
(二)计提坏准准备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鉴于部分债权回收可能性较低,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等回收周期较长,为更加合理反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公司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34亿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6.90亿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90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亿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0亿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充分体现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合理、充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末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彭吉银先生、覃辉女士、邓诗军先生、刘家祥先生、许甲清先生已正常退休,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且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对已退休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的635,800股及其他172名激励对象所持的17,638,170股,合计18,273,97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 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1月22日,公司将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进行披露。
2.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9日,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2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月1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锡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2年1月18日,公司将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通过的事项进行披露。
5.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2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6230.14万股,于2022年2月21日上市。
8.2022年6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22,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9.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94.42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9月 20日,授予价格为2.45/股。该部分股票于2022年11月22日上市。
10.2023年3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42,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6月16日,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11.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9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581,39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7月28日,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12.2023 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53,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4年6月6日,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13.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8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780,56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7月30日,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14.2024年7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2,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4月2日,中登公司已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15.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目前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6.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彭吉银先生、覃辉女士、邓诗军先生、刘家祥先生、许甲清先生已退休,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拟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024年为第三个业绩考核期,鉴于2024年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考核目标,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拟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条件完成情况如下:
注:“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已退休的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覃辉、邓诗军、刘家祥、许甲清所持限制性股票:
(1)回购数量:478,434股
(2)回购价格:按照2021、2022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2.09元/股)加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
(3)回购金额:1,088,054.60元
2.已退休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彭吉银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
(1)回购数量:157,366股
(2)回购价格:按照2022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即2.30元/股加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
(3)回购金额:387,765.56元
3.其余首次授予的171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
(1)回购数量:17,480,804股
(2)回购价格:按照2021、2022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即2.09元/股
(3)回购金额:36,534,880.36元
4.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姜德政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
(1)回购数量:157,366股
(2)回购价格:按照2022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的授予价格,即2.30元/股(2022年11月完成授予)
(3)回购金额:361,941.80 元
5.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3,837.26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之前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现金分红,则公司实际支付金额相应扣减分红款。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273,970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28.8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6,500,452,524股减少至6,482,178,554股。
注:1.本次变动前股份总数6,500,452,524股为截至2025年4月7日的股份总数。
2.公司目前正在办理729,06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进行调整。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退休,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资格,会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5,800股。同时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他17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638,170股。公司依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财务顾问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结论性意见: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公司章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4月23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注销方案,鉴于公司5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因此公司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所持的635,800股及其余172名激励对象所持的17,638,170股,合计18,273,97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28%。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5日、2023年8月16日及2024年8月8日实施了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0.6元(含税)及0.90元(含税)。
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9元/股,本次拟回购价格调整为2.09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2022年11月完成授予)所持首批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5元/股,本次拟回购价格调整为2.30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本次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拟对172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171名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2.39元/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09元/股;1名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2022年11月完成授予),授予价格为2.45元/股,回购价格调整为为2.30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500,452,524股,目前正在办理729,06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6,499,723,45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499,723,456股减少至6,481,449,486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6月9日,现场登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4,078,574.64元,母公司净利润814,758,592.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81,475,859.27元,已派发现金红利585,082,388.16元,本期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347,709,675.2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347,024,549.6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47,024,549.65元。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6,500,452,52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650,045,252.40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83%。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股份发生变动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金额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及结转至以后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 利 润 均 为 正 值 , 2022-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 及 回 购 注 销 总 额 1,737,598,103.84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575,052,035.56 元的110.3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40,049,845.46元、250,041,014.07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7%、0.25%,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如适用);
2.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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