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新能源发电、核电、天然气输销、煤炭物流贸易和金融投资。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和鄂东火电两大电力能源基地,新能源项目覆盖全省,并积极构建煤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网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坚持风光水火储及煤炭、天然气一体化协同发展,持续优化业务布局,加快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报告期内,面对清江流域来水丰枯急转、电力市场竞争加剧、能源供需相对偏松等多重挑战,公司全力以赴抓好生产经营,全面高质量实现生产经营目标。
2024年,公司新增可控装机262.79万千瓦,主要为新能源装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1,829.9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465.73万千瓦,火电装机663万千瓦,风电装机123.16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569.48万千瓦,储能装机8.60万千瓦。
公司在湖北省内可控装机1,483.20万千瓦(剔除储能),占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10,120.85万千瓦(不含三峡电站2,240万千瓦)的14.65%。其中,在湖北省内水电装机420.13万千瓦,占湖北省水电总装机容量1,572.05万千瓦(不含三峡电站)的26.72%;公司在湖北省内火电装机633.00万千瓦,占湖北省火电总装机容量4,086.74万千瓦的15.49%;在湖北省内风电装机123.16万千瓦,占湖北省风电总装机容量952.10万千瓦的12.94%;在湖北省内光伏发电装机306.91万千瓦,占湖北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3,509.96万千瓦的8.7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天然气业务已在湖北省内建成38座场站,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675公里(含东湖燃机管道),城市燃气中压管线285.92公里,覆盖湖北全省13个省辖市、州中的12个;煤炭业务方面,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全年转运煤炭772.80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440.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21%。其中,公司水电发电量为109.66亿千瓦时(含查格亚电站),同比减少0.36%;火电发电量为265.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03%;风电发电量21.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9%;光伏发电量43.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97%;报告期内,天然气输销气量为19.12亿标方,同比减少7.1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2968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2025年发展规划
1.行业格局和趋势
(1)湖北省电量供需基本平衡
根据湖北省能源局预测,综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用电需求及用电结构等因素,预计2025年省内全社会用电量3,0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左右,全省电量供需基本平衡,正常气象条件下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总体平衡,如遇极端气象条件,可能出现时段性、局部性电力缺口。
(2)煤炭市场供需将呈现相对平衡并向宽松转变
依据《2024年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的相关分析,从主要耗煤行业的煤炭消费趋势来看,电煤消费将维持增长态势;钢铁行业与建材行业的煤炭消费稳中略降;化工行业的煤炭消费则仍将适度增长。综合各方面因素考量,2025年煤炭需求有望保持小幅增长。从国内煤炭生产情况来看,预计2025年国内煤炭产量能够实现稳中有增。从煤炭进口情况来看,预计2025年进口煤炭数量可能会较2024年有所下降。综合上述分析,2025年煤炭产量、消费量有望保持增长态势,煤炭进口仍将处于高位水平。同时,鉴于之前全社会存煤水平较高,全年煤炭市场供需将呈现出相对平衡且向宽松转变的运行态势。
(3)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来确定上网电价。鉴于新能源的出力特性以及消纳压力等因素,新能源可能面临消纳与电价的双重不确定性,这可能导致公司结算电价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收益。
公司将加大电力市场政策规则的研究力度,强化电力营销人才队伍的培养,加速推进电力交易数字化支持系统的建设。同时,公司将加强电力供需形势的研判,及时调整定价策略,合理安排合同电量,并精准开展市场化交易,以降低消纳和结算风险。
(4)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定“三峡集团综合能源发展平台”和“湖北省能源安全保障平台”两个平台战略定位,把握清洁低碳、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能源供应导向,大力发展新能源业务,优化发展煤电和煤炭物流业务,有序发展水电和抽水蓄能业务,协同发展天然气业务。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的弹性和韧性,履行国资央企业能源保障责任;着力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着力推进能源产业现代化升级,充分发挥能源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作用;积极拓展清洁能源和产业链延伸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突出创新赋能,推动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业务培育壮大,加快打造一流区域综合能源集团。
(三)2025年经营计划
主要业务经营指标:完成发电量445亿千瓦时;新增装机100万千瓦;杜绝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防范一般事故,有效控制重大安全风险。2025年,公司项目建设、技改等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四)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坚持存量提质、增量做优,坚持价值创造、内涵发展,坚持改革驱动、创新引领,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聚焦企业价值创造,抓效益、稳增长。精准开展水文气象预报和发电预测,增强梯级水库调度能力;提升煤电机组运行经济性,探索混煤掺烧等举措提升效益;挖掘新能源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运维潜力,推动新能源单位装机经营成本下降;加强电力市场营销,深入开展政策研究、产销协同和策略谋划,促进交易电量及交易电价提升;加强绿证绿电、碳交易市场协同,努力创造更多收益;严控“六公”经费等管理性费用支出,综合运用多种融资渠道,控制融资成本。
2.抓主业、优布局,持续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推进风光火储、风光水储项目一体化开发和优质资源获取,提升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和专业化管控能力;高质量推进江陵电厂二期建设;积极推进罗田平坦原、长阳清江、南漳张家坪三大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做好抽蓄项目价格机制研究,为电站后续稳定运营奠定良好基础;推进新能源检测检修公司完成资质承接,加快申报涉网试验资质,促进虚拟电厂业务与售电业务融合,推动“两新”业务发展。
3.以改革激发活力,以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深入推进市场化用工管理,健全与经济效益强挂钩的工资总额分配机制;强化战略引领,高水平编制公司“十五·五”规划;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落实人才、资金、激励考核等支持保障措施;整合公司创新资源,推进水电智慧检修研究中心、新能源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从实践需求出发,以重点项目牵引科研攻关;强化产学研用结合,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试用;加快提升数智化水平,积极打造生产运营管控一体化平台、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4.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加强经营风险管控。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穿透式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加强“小散远”水电站安全监管,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推行“无脚本”应急演练;强化经营风险管控,严守资产负债率管控红线,加强燃料、备品备件等存货的精细管理,强化资金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健全法治合规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法律风险防范,持续管控法律纠纷案件,深化以案促管、以管创效。
(五)其他重大事项
1. 协议转让长江证券股份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经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聚焦主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核心竞争力,会议同意公司以8.20元/股的价格(如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长江证券发生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深交所相关规则对股份数量、每股价格进行调整),向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9,609,894股股份。该事项于2024年5月13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2025年3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2025年3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 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建立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制订发布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修订公司重要制度
报告期内,经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经公司于7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修订《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程序,完善投资决策机制;经公司于1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正性。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2024年7月19日、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公司原董事长、监事、副总经理辞职
因工作原因,谢香芝女士于2024年2月5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朱承军先生于2024年7月1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何红心先生于2025年4月7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因工作原因,彭吉银先生于2024年11月26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彭吉银先生在公司继续从事咨询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彭吉银先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海滨先生于2024年10月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于2025年3月20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11月27日、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溇水水电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3,400股,回购价格为2.18元/股。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6月6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所持的314,733股及其余18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的1/3即19,465,831股,共19,780,564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87人,其中已退休的1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2.18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其余186名其他激励对象中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按照2.39元/股进行回购,首次授予的184名激励对象按照2.18元/股进行回购。该部分股票于2024年7月30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工作调动及2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2,900股,回购价格为2.09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该部分股票于2025年4月2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
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当选公司职工监事,1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3名激励对象正常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9,068股,回购价格为2.09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729,068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注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8日、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变更部分会计政策
报告期内,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签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发行不超过585,858,58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三峡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三峡集团签署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5年1月18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4月11日向深交所提交问询回复报告等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16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本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2025年1月20日、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9.公司参股企业三峡财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报告期内,经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三峡财务公司将其未分配利润中的25亿元进行转增注册资本,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出资比例为10%,增资2.5亿元。本次转增后,三峡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50亿元增加至75亿元,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出资额由5亿元增加至7.5亿元,持股比例不变。本次交易事项已于2024年12月20日经三峡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该事项正由履行金融监管机构审核程序,需待金融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0. 与三峡建工签订长阳清江、湖北南漳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委托合同
报告期内,经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升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管理水平,有效推进项目进度,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作为甲方)与三峡建工(作为乙方)签订《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合同》《湖北南漳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委托三峡建工组织实施长阳抽蓄项目、南漳抽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合同费用分别不超过245,318,410元、343,580,150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1. 张家坪公司因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南漳张家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坪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和引水系统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上水库项目)进行了招标采购,目前已完成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六局)和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水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报价137,453.47万元。工作范围包括南漳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库岸工程、库盆工程、库底排水洞工程、引水系统工程、钢管制作工程、金属结构安装等项目施工。依据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水电六局,华水公司承担合同工作量的45%。联合体双方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张家坪公司与水电六局、华水公司联合体签订南漳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和引水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会议同意张家坪公司与水电六局、华水公司联合体签订《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和引水系统主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合同》。截至目前,张家坪公司尚未与水电六局、华水公司签订合同。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3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涂山峰董事、龚平董事、潘承亮董事、于良民董事、陈海嵩董事现场参加会议,韩勇董事、罗仁彩董事、杨汉明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涂山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以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金额进行利润分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14,758,592.73元。
母公司202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7,198,824,204.35元,本期母公司净利润为814,758,592.73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475,859.27元,本期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本期已分配利润585,082,388.16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347,024,549.65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会议同意以公司总股本6,500,452,52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650,045,252.40元,剩余6,696,979,297.2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股份发生变动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金额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及结转至以后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核查意见,《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涂山峰先生、韩勇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罗仁彩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涂山峰、韩勇、罗仁彩三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综合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长江电力、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及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涂山峰先生、韩勇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罗仁彩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涂山峰、韩勇、罗仁彩三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能投)、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等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鉴于公司拟与三峡集团控股的部分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三峡集团同为公司和长江电力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涂山峰先生、韩勇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罗仁彩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涂山峰、韩勇、罗仁彩三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规。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坏账减值准备1.34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6亿元,合计6.9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彭吉银先生和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覃辉女士、邓诗军先生、刘家祥先生、许甲清先生已正常退休,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且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目标,根据《湖北能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38,372,642.32元对上述5名退休的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635,800股及其余172名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17,638,170股,合计18,273,97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之前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现金分红,则公司实际支付金额相应扣减分红款。同时,会议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工商注册资本变更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会议同意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中,议案2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6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2)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控股股东,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能投)、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因此,三峡集团、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等关联股东将对议案7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
3.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投票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 持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3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37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李春华监事、张志猛监事现场参加会议,于滨监事、魏玲监事、李辉华监事通过视频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滨女士主持。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现状,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长江电力、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及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监事于滨女士为三峡集团推荐监事,魏玲女士为长江电力推荐监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于滨、魏玲两位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三峡集团、长江电力、长电能投、长电投资等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手方均为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同为公司、长江电力控股股东,且公司监事于滨女士为三峡集团推荐监事,魏玲女士为长江电力推荐监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于滨、魏玲两位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报告》
会议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规,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彭吉银先生和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覃辉女士、邓诗军先生、刘家祥先生、许甲清先生已退休、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会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35,800股。同时,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他17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638,170股。公司依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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