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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6,495,2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CD、OLED显示模组、光学摄像头模组及半导体先进封测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显示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手机类、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类、智能穿戴类及专业显示类;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产品包括手机摄像头、平板及笔记本电脑摄像头、智能产品类(智能手表、视讯通话等)摄像头、感知类(扫地机器人等)摄像头、识别类(智能门锁、人脸识别等)摄像头,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NOTEBOOK、车载、无人机、智能家居等领域。

  显示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光学摄像头模组主要应用场景如下:

  

  子公司赣州同兴达作为公司显示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起不断投入优质资源,着力打造高端制造平台,现拥有智能手机类、智能穿戴类和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一体化生产线40余条,已成为行业标杆智慧化工厂。

  子公司南昌精密作为公司光学摄像头模组业务的载体,自2017年9月成立以来,凭借内部精细化管理及精益求精的质量要求,得到了下游优质大客户的认可,主流产品由目前8M至104M的手机类高像素产品逐步扩充到笔记本电脑、平板至工控、智能家居等更多领域。

  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车载摄像头模组业务的载体,经过2023年紧张有序的筹备及客户拓展,与Sony、博世、地平线、德赛西威、大疆车载、海康车载等国际知名厂商展开深度合作,取得多家供应商资质及定点开发项目,2024年已相继进入量产阶段。

  子公司日月同芯设立于2021年12月,主要从事半导体先进封测业务,投建全流程金凸块制造(GoldBumping)+晶圆测试(CP)+玻璃覆晶封装(COG)及薄膜覆晶封装(COF)(一期)等完整封测制程,建成月产能2万片12寸全流程GoldBump(金凸块)生产工厂,主要应用于显示驱动IC(含DDIC和TDDI)。自2023年10月公司进入量产阶段后,经过2024年全员奋力拼搏,目前月产量超过1万片,预计2025年下半年进入中国大陆同级别规模前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公司关联董事万锋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拓展市场。同时,公司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

  全文详见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钟小平(副董事长)、隆晓燕(董事、副总经理)、李玉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回避表决。

  1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万锋(董事长、总经理)、隆晓燕(副总经理、董事)、李玉元(董事、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4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准确、真实、公允,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各商业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各商业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和获得授信额度的具体公司以银行的实际授信为准。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各项审计任务,同意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号楼16层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提案7.00、11.00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号楼16层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号楼14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布朗路1号银星智界一期2号楼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公司监事会在审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的综合授信,系为保障公司2025年相关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的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议案。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2025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该议案。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各项审计任务,同意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14,586.37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0,735,741.3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9,073,574.13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0,863,741.33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6,321,772.12元。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327,551,705股扣减股份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量11,056,44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即316,495,265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659,81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占2024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8.94%。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未出现超分配情况。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659,810.6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2,659,810.6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46.87%。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38,863,947.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89.06%。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额分别为36,613,162.67元、33,838,051.24元,分别占对应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39%、0.41%,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结合了公司当期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说明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财务报表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了使各位股东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 经营成果分析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稳健良好,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55,87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1.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3.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08%。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3、 费用

  单位:元

  

  三、 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 所有权权益变化

  单位:元

  

  四、 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主要变动项目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收回银行定期存款增加,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取得银行借款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是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资产减值损失等非付现因素或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差异。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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