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根据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充分考虑公司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该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该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元元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马林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委托立信所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范围,包括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其有效性发表意见;结合公司资产及收入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综合因素考虑,经立信所与公司协商确认,立信所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37.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6.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报酬,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进了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等,以及2025年度公司战略目标要求、经营策略等编制的2025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徐石先生、向奇汉先生、严洁联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其中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和保持业务合作的连贯性和完整性等因素,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尹好鹏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尹好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其中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增补黎直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中列示。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4,834,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长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长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长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长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长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长安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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