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23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惠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惠鹏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惠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惠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惠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惠鹏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66证券简称:九牧王公告编号:临2025-003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林聪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林沧捷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6.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4,637,1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2,391,145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5-005)。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薛祖云、童锦治、木志荣作为本议案的当事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林聪颖、陈加贫、陈加芽、林沧捷、张景淳、林泽桓作为本议案的当事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林聪颖作为本议案的当事人回避表决,其他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1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办理银行授信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银行授信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该授权额度项下的各类金融机构业务具体叙作事项,包括申请及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董事长、总经理应就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06)。
1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临2025-007)。
1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临2025-008)
1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5-009)。
17. 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10)。
1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林聪颖、陈加贫、陈加芽、林沧捷、林泽桓、薛祖云、童锦治、木志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薛祖云、童锦治、木志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10)。
2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11)。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566证券简称:九牧王公告编号:临2025-00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佩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张燕燕、黄淑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566证券简称:九牧王公告编号:临2025-009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南九牧王”)、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星通商”)。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上海新星通商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8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和上海新星通商2024年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
2025年4月23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上海新星通商之间进行调剂。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1、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21层2109室
法定代表人:林沧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钟表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出租;日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服饰出租;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制造;日用杂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经济开发区山南现代综合产业园办公楼1层107室
法定代表人:陈加贫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的批发及零售,服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3、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588弄17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加芽
经营范围:从事服装鞋帽、服装面辅料、纤维制品、针纺织品、皮革箱包、化妆品、日用百货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3月31日,2025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由于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和上海新星通商2024年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牧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能够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厦门玛斯、山南九牧王、上海新星通商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8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具体如下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2025-01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9、11.00、12.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28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28楼
邮政编码:361008
联系人:张景淳
联系电话:0592-2955789
传真:0592-2955997
(二)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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