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为更好地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五) 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公司计划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 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对2025年度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和安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4. 公司内部审计中心将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和检查,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公司通过适度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二)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化工》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及部分产品库存增加引致。
注2:公司仅用作下游产品原料不对外销售的产品(萤石精粉、HCFC-142b、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生产部分)、TFE)报告期未列入全年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
注3:报告期内公司有新投产产品,属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大类,上年同期无比较数据。
注4:因第三代制冷剂(HFCs)进入配额生产期,公司严格按核发配额生产与使用,氟碳化学品大类主要是第三代制冷剂产品,故总体产销情况同比有所下降。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注:报告期内公司有新投产产品,属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大类,上年同期无比较数据。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元/只(不含税)
三、 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化工》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及部分产品库存增加引致。
注2:公司仅用作下游产品原料不对外销售的产品(萤石精粉、HCFC-142b、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生产部分)、TFE)报告期未列入全年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
注3:报告期内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大类产品的产销量较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年全氟乙酮产品产销量的增长。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元/只(不含税)
三、 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5020 公司简称: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252,348,531.7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336,834.2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9,370,054.33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5,937,005.4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4,253,259.83元,减去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57,044,817.4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0,641,491.28元。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要,为回报股东,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70,489,86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62,280股。本次测算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469,627,588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406,897.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7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氟化工是以氟元素为核心,通过化学合成与加工形成各类含氟材料的工业体系。氟元素的强反应活性及其化合物的耐高温、抗腐蚀等特性,使含氟材料成为现代工业不可替代的功能性材料。氟化工产业链上游以萤石资源为核心,中游涵盖有机氟化物和无机氟化物等产品生产,下游深度服务于家电、汽车、电子信息等领域。
我国氟化工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现已构建全球最完整的产业生态,形成无机氟化物、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四大产品门类。如今,氟化工已深度融入国家战略,既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也为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升级及传统产业转型提供材料保障,对推动制造业结构优化、产品升级意义深远。
作为全球萤石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我国依托这一稀缺战略资源,构建起从原料开采到高端材料制造的完整产业链。萤石作为氟化工的基础原料,其不可再生性与全球分布不均特性,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在全球氟化工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当前,我国氟化工产业规模稳居世界首位,产能覆盖传统制冷剂、含氟聚合物、电子化学品等,并持续向精细化、高端化方向升级。氟化工主要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1) 萤石
萤石是现代化学工业中氟元素的主要来源。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发布的《矿产商品摘要》,2024年末世界萤石矿总储量约3.17亿吨,其中中国萤石储量位列世界第一,约占全球萤石总储量的27.13%,产量占全球的比例约为62.31%,主导全球供应链。但萤石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已被列入我国的“战略性矿产目录”,政府对萤石的相关政策持续收紧,不断提高萤石开采门槛,以加大对萤石资源的保护。受资源稀缺性和政策影响,预计萤石的稀缺性特征在未来将持续凸显,其供给收缩也是大势所趋。公司目前拥有3个采矿权,2个探矿权,截至2024年12月末已经探明萤石保有资源储量达到485.27万吨矿石量。
2) 无水氢氟酸
我国无水氢氟酸生产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江苏、山东、江西、内蒙古等地,无水氢氟酸下游涵盖含氟制冷剂、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工、无机氟等。其中,含氟制冷剂和含氟高分子材料系无水氢氟酸的主要消费领域。近年来,随着半导体、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等领域对含氟材料需求的大幅增加,国内无水氢氟酸生产企业开工率明显提升,市场供给有所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无水氢氟酸年产能13.50万吨。
3) 氟碳化学品
氟碳化学品主要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气溶胶的喷射剂、灭火剂、电子电气及精密部件的清洗剂,还可以用作生产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含氟精细化学品的原料。公司生产的氟碳化学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制冷剂领域。
目前曾在或已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使用的制冷剂包括CFCs、HCFCs、HFCs三代制冷剂,第四代制冷剂(HFOs)已在欧美发达国家进入商业化应用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的破坏最大,全球已经淘汰使用;第二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破坏相对较小,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基本淘汰,目前在我国也处在加速淘汰期;第三代制冷剂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发展中国家逐步替代HCFCs产品,但是其GWP值较高,温室效应较为显著,发达国家已开始削减用量,包括我国在内的部分发展中国家自2024年开始按配额生产和使用;第四代制冷剂指的是不破坏臭氧层、GWP值较低的制冷剂,部分已推出的产品如HFO-1234ze和HFO-1234yf产品价格较高,目前已在部分发达国家推广使用,在我国尚未大规模推广。
根据《基加利修正案》的规定,我国属于第一组发展中国家,应在2020-2022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基础上,在2024年冻结HFCs的消费和生产于基准值,自2029年开始削减10%,到2045年后将HFCs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20%以内。
制冷剂广泛应用于家用空调、冰箱(柜)、汽车空调、商业制冷设备等行业,这四类产品制冷原理一致,但对制冷剂的品种需求各有不同。总的来看,家用空调、冰箱、汽车空调等下游行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氟制冷剂的需求。随着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空调、冰箱、汽车等的产量、消费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的可能性较高。随着上述产品的居民保有量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存量设备的维修需求将成为含氟制冷剂市场需求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
此外,国务院于2024年初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24年7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指出,将加力支持家用电器、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上方案及相关政策的出台,预期下游空调、汽车行业排产增长,蕴藏着新的含氟制冷剂需求增长点。
2024年,我国对三代制冷剂全面实施配额管理,制冷剂行业产能结构进入供给侧管理新阶段。在第四代制冷剂因技术成熟度与规模化应用成本尚未完全突破瓶颈、短期内难以实现大规模替代的市场背景下,第三代制冷剂仍为市场主流应用产品,供需格局逐步从“增量竞争”转向“存量博弈”。2025年度,公司共获得HCFCs和HFCs制冷剂配额为6.14万吨,其中HFCs产品配额为5.82万吨,总配额量位于行业前列。
4) 含氟高分子材料
含氟高分子材料是含氟原子的单体通过均聚或共聚反应而得,相较于一般聚合物产品(如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具有耐高温性能、耐酸碱性和耐溶剂性、电性能、机械性能、不粘性、耐候性、憎水性等优异的物理和化学性能,被广泛应用于通信、新能源、电子电器、航空航天、机械、纺织、建筑、医药、汽车等领域。含氟高分子材料主要包括聚四氟乙烯(PTFE)、聚偏氟乙烯(PVDF)、聚全氟乙丙烯(FEP)、可熔性聚四氟乙烯(PFA)等。国内生产含氟高分子材料的企业均为氟化工一体化程度较高的行业龙头,中高端市场也处于供给较为紧张状态。
近年来,国家正在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具体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相关领域与含氟高分子材料下游应用息息相关,我国含氟高分子材料主要产品产量总体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单体年产能8.28万吨,在建产能超过3万吨。
5) 含氟精细化学品
含氟精细化学品是氟化工四大产品体系中的重要门类之一,主要包括含氟有机中间体、含氟电子化学品、含氟表面活性剂、含氟特种单体、锂电用含氟精细化学品、环保型含氟灭火剂等,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半导体、改性材料和新能源等行业。作为“十四五”期间氟化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突破方向,含氟精细化学品技术密集、产品附加值高、种类丰富、用途广泛,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实现HFPO、全氟己酮的技术突破,并实现量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含氟精细化学品年产能0.70万吨。
(2)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现已形成从萤石矿、氢氟酸、甲烷氯化物、氟碳化学品到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氟碳化学品单质(HCFC-22、HFC-152a、HFC-143a、HFC-32、HFC-227ea、HFC-125等)、混合制冷剂(R410A、R404A、R507等)、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其单体(HFP、VDF、PTFE、FEP、PVDF等)、含氟精细化学品(HFPO、HFP二/三聚体、全氟己酮)以及氢氟酸、一氯甲烷、甲烷氯化物、氯化钙等化工原料。
公司主要氟化工产品布局图
(3)公司经营模式
历经多年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公司现已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氟化工生产企业,具备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运营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按照销售区域划分为内销与外销,公司设立国内贸易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执行境内外销售及同步进行营销管理。
① 内销模式
内销模式包括直接销售、经销商销售(买断式)两种模式,具体如下:
i. 直接销售
直接销售包括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型客户销售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
ii. 经销商(买断式)模式
考虑到制冷剂售后市场较为分散,维修用的小钢瓶或车用气雾罐制冷剂单价较低,终端网点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主要用于制冷设备维修,公司在制冷剂售后市场采用经销模式能够降低业务开拓成本,充分发挥经销商覆盖面更广的优势,拓宽公司产品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② 外销模式
外销模式包括直接销售(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型客户销售)、经销商(买断式)模式两种模式,具体参见内销模式部分的介绍。在外销中,按照国际通行的贸易条件与客户进行交易,采用的主要结算模式包括FOB、CIF等。
2)采购模式
公司下属生产型子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萤石原矿、萤石精粉、硫酸、电石、液氯、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乙烯、甲醇等;公司制冷剂分装混配业务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公司未自产或产能不足的氟碳化学品单质,供应商主要为同行业其他氟化工企业。
公司制定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实行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每年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促使其推动质量改进,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以及交付、服务符合公司要求,促进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公司采购流程包括:以月度为单位,根据内销和外销的订单情况及生产库存情况,按需求量采购,与供应商谈判并约定品名规格、订购数量、采购价格、交货时期及质检要求等,向供应商采购并同步进行采购跟催,并在采购完成后由品管部门进行质量检测。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通常会结合市场供需、客户需求预测及在手订单情况,由生产部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组织生产,并通知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订单完成情况,实时变更物料采购计划、调整生产顺序,协调生产资源配备,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品管部门对产出的成品进行检测把关;包装部门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包装后入库。公司通常还会在客户订单基础上,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备客户的额外需要。
(4)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氟化工领域,经多年发展已成为集原料矿石开采、研发、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氟化工企业,是我国氟化工产业链最为完整的企业之一。公司现拥有氟碳化学品年产能19万吨,2025年度公司共获得HCFCs和HFCs制冷剂配额为6.14万吨,其中HFCs产品配额为5.82万吨,总配额量位于行业前列;公司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单体年产能8.28万吨,其中HFP产能位于全球前列,FEP等拳头产品技术积累国内领先,享有重要的市场地位;公司含氟精细化化学品产能0.70万吨;公司化工原料年产能64.20万吨。
(5)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同比增长,主要原因系制冷剂供需结构改善,产品价格逐步回升,毛利率增加(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0,564.35万元,同比增长5.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133.68万元,同比增长36.8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13,703.55万元,同比增长5.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4,867.48万元,同比增长7.8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470,489,86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62,280股。本次测算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469,627,588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406,897.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71%。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八) 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立信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及时出具了客观、完整、清晰的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十)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了统筹安排公司的融资活动,确保正常的资金周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含为子公司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的不低于七年期的项目贷款额度40.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共同或单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430,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实际业务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等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职位报酬;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该议案时,所有委员均为董事会成员,均回避表决,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基本年薪及绩效工资之和。基本年薪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童嘉成、徐水土、赵景平回避表决。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并延期的议案》
基于公司子公司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实际投资建设情况及未来资金安排,公司拟将其投资总额由30,661.57万元调整至37,711.78万元,超出部分公司将以自筹方式解决;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时考虑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司拟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邵武永和年产10kt聚偏氟乙烯和3kt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上述项目完成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351.7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8.53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43,520.31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6日在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252,348,531.7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1,336,834.2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9,370,054.33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5,937,005.4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4,253,259.83元,减去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57,044,817.4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0,641,491.28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要,为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470,489,86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62,280股。本次测算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469,627,588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406,897.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7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5,0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为公司董事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股东为公司监事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10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5月15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琳
电话:0570-3832502
传真:0570-3832502
邮箱:yhzqsw@qhyh.com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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