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35.60万份,行权价格为20.33元/份。
●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4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1.12元/份调整为20.63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146名激励对象授予342万份股票期权。
7、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0.63元/份调整为20.33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股票期权涉及的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为自授权之日起至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等待期满后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4年5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考核条件已达成,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5月14日届满,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4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35.60万份。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行权价格调整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12元/份调整为20.63元/份。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0.63元/份调整为20.33元/份。
2、行权数量调整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46人调整为144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42.00万份调整为339.00万份。
上述事项已取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期权简称:锐明JLC5。
3、期权代码:037442。
4、行权价格:20.33元/份,若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可行权激励对象及数量:可行权激励对象共144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35.60万份;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3.40万份,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1)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尚处于自主行权阶段,上表中“当前公司总股本”采用公司截至2025年4月18日的总股本数量。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
7、行权期限: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期间(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可行权日必须是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2、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2,756.748万元,其中:股本增加135.600万元,资本公积金增加2,621.148万元。股票期权的行权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激励对象依法履行因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前发生离职的,应于离职前将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至公司,并由公司代为履行纳税义务。公司有权从未发放给激励对象的报酬收入或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135.6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即将成就。监事会对符合行权资格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符合行权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5.60万份,行权价格为20.33元/份。
十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将于2025年5月成就,144名激励对象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符合行权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5.60万份,行权价格为20.33元/份。
十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锐明技术本次注销及行权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锐明技术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业已成就。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锐明技术和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及向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4年度
(二)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93,733,557.6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0,023,860.4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0,329,251.84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0,023,860.42元减去提取的法定公积金20,329,251.84元,减去2024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85,602,500.00元及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股利52,730,073.3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24,191,879.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5,553,915.0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0,778,596.88元,根据孰低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0,778,596.88元。
(三)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以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的总股本176,598,591股为基数,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619,013.70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四)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总额:
1、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76,560,911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794,000股后的175,766,911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2,730,073.3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结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6,349,087.00元。
2、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34,000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0,398,923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4年度,公司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总额为216,748,010.00元,合计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74.7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76,349,087.00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96,550,787.00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62.58%,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去职务的事项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丹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丹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陈丹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龚晓涵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龚晓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龚晓涵女士的简介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3605007
传真:0755-86968976
电子邮箱:infomax@streamax.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23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简历:
龚晓涵女士:中国国籍,1996年1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爱能森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2年4月起加入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晓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单位工作,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晓涵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人工智能和视频技术为核心,聚焦商用车(涵盖物流运输车辆、公共出行车辆及特种作业车辆)安全、合规和效率提升的AIoT智能物联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致力于利用人工智能、高清视频、大数据、辅助驾驶等手段提升商用车运营和驾驶安全,提高车队运营效率,帮助客户减少交通事故和货物损失,并确保车辆和驾驶行为符合日益严格的法规要求。
在多年技术积累和市场探索的基础上,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与业务架构,广泛服务于货运物流、车队运营、公共交通、校车安全管理等领域。同时,公司积极与整车制造企业深入合作,推动相关技术在新车制造阶段的预装配套。此外,公司在矿山机械安全控制等创新领域的布局已初步展现市场价值,并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依托人工智能技术的驱动,公司近年来实现了业绩的稳健增长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在智能设备与大数据平台的支持下,公司积极践行“Vision Zero”理念,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全面提升交通安全与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最大化地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通过融合AI、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技术,公司推动智能交通和运输系统的优化,不仅提升了道路安全水平,也帮助客户实现更高的运营效率和更低的成本支出。
1.公司产品体系:“Vision Zero Booster”安全闭环解决方案
公司作为全球商用车安防信息化的领先企业,围绕“安全、合规、效率”三大核心目标,构建了覆盖货运、校车、公交、出租车、两客一危(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客运车辆)以及渣土清运等领域的全场景业务体系,形成以“AI+硬件+数据”全栈能力构建差异化优势。主要产品涵盖了车载AI视频监控设备、车载专业摄像机、驾驶主动安全套件和司乘交互终端等智能车载设备,以及相应的管理平台软件。公司基于商用车行业二十年的深入布局和积累,通过智能感知、高清视频、大数据分析及辅助驾驶等前沿技术,打造了面向多行业、多车型的“Vision Zero Booster”安全闭环解决方案,该方案通过智能风险识别、精准数据驱动与主动干预机制,全流程实现安全闭环管理,积极推动行业迈向“Vision Zero”目标,持续创造商业价值并引领全球商用车市场的创新发展。
通过集成AIoT传感生态,实现对车辆状态、司机行为及外部环境的全方位感知。例如,司机监控系统(DMS)实时监测司机的面部表情、眼部状态、头部姿态等,精准识别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高风险行为;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通过摄像头、雷达等多种传感器,监控车辆周围的盲区、行人和其他障碍物,提供实时的碰撞预警;G-sensor加速度传感器对车辆的急加速、急刹车等异常驾驶行为进行监测,从而捕捉潜在的安全风险。
与之相辅相成的是软件层的强大数据处理与智能分析能力。除了端侧的即时风险预报,还可通过云平台,将所有车辆数据、司机行为和环境感知数据实时传输至云端并进行深度分析。基于这些海量数据,“Vision Zero Booster”能够构建风险预测模型,整合相关数据,如高风险路段、司机行为模式和事故高发时段等信息,为车队管理者提供提前预警和决策支持。
这种软硬件的协同作用,使得“Vision Zero Booster”能够实现从风险识别到实际干预的闭环管理。从运输前的车辆状态检查和司机身份认证,到运输中的实时监控与风险干预,再到运输后的数据分析与改进建议,系统确保每一个操作环节的无缝对接,形成完整的安全闭环,显著降低交通事故与货物损失风险,推动车队管理向更高的安全和效率水平发展。
1.1 货运行业解决方案
公司的货运解决方案以安全管理、运营效率和成本管控为核心目标,全面覆盖车辆启动、转弯、窄道行驶及倒车等关键行驶场景,同时贯穿货物装载、运输监控和卸货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通过AI视频远程监控、智能盲区检测和货物智能管理等技术手段,构建全流程、全场景的安全管理闭环体系,在提升车辆运行安全与规范性的同时,强化货物运输精细化管控能力,实现运营过程透明化,显著推动货运业务安全高效运营与精益管理水平提升。依托FT Cloud(货运车队运营云平台)平台实现的数据融合与深度分析能力,通过精准风险识别与主动干预,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同时,方案利用多维感知、云计算及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了车辆安全、货物监测和司机管理的全链条数字化防护体系,满足日益严格的行业监管需求,持续推动企业提升物流安全标准和市场竞争优势。
1.1.1 AI视频监控
此方案以AI智能行车记录仪为核心,结合前向ADAS预警与司机监测(DMS)等多重功能,实现了“实时预警-分层监管-全程取证”的一体化管理架构。通过小型化的一体式设计,系统可以扩展多路摄像头,利用多维度数据分析,实现对车辆内外环境的全方位实时监控与防护。此外,依托高可靠性存储技术,确保了事故数据的完整性与安全性。相较于传统的事后分析模式,系统能够预知潜在风险,在司机发生疲劳或分心等高风险行为时提前告警,并在事故前介入干预。同时通过数据分析支持指导性决策,帮助车队优化调度、降低油耗和安全成本,从而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安全性及市场竞争力。
1.1.2智能补盲
该方案旨在解决大型商用车在转弯、变道或倒车时由于车身庞大而产生的视野盲区问题,特别是在传统后视镜难以覆盖的雨雾或夜间条件下,方案通过在车辆侧方、后方及顶部安装智能单目或多目黑光广角摄像头、数字电子后视镜系统及AVM 360环视系统,全方位覆盖箱式卡车、半挂车、自卸卡车、大巴及叉车等多种车型的盲区。这些系统利用大画幅高清传感器和边缘AI处理技术,能够精准识别并过滤掉无效的风险目标,同时通过多维图像拼接技术为司机提供一个完整的周边环境视图。结合黑光与红外成像技术,让司机即使在雨雾夜间等恶劣条件下也能“看得见、看得清、看得准”,将潜在的安全隐患大幅度降低;此外,实时风险预警系统通过精确识别和过滤无效风险,只在必要时触发警报,极大地减少了对司机的干扰,优化了驾驶体验。整体而言该方案通过整合高性能显示屏和摄像系统,全面覆盖多种行业场景,有效提升了司机的视野范围和行车安全性,确保了全方位的行车监控与安全防护。
1.1.3资产安全
该方案利用高度集成的智能货舱摄像机,实现货物状态的全面可视化管理。通过云端平台的实时数据和监控系统画面,车队运营者可以了解货物位置和装载情况,包括离订单最近的车辆位置,哪些车厢是空置的,装载时长,等待时长等信息,从而优化调度决策,实现货箱的最大满载率和高效运营的目的。此外,内置的存储功能支持事后分析,帮助在卸货时定责任,确保对任何损坏进行追踪和管理。利用北斗/GPS/GLONASS三模定位技术,即便在信号屏蔽环境下,也能精确上报车辆状态,并通过被动关机前的图像进行智能分析,结合地理围栏动态优化救援路径,实现高效应急响应,为车队安全提供全方位保障。方案还可联动温湿度传感器、门磁传感器和油量传感器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帮助管理者及时发现偷盗、损坏和非法开箱等问题,助力构建全面、高效、安全的物流管理生态系统。
1.1.4 FT Cloud(货运车队运营云平台)
FT Cloud平台是一款专为货运车队打造的智能管理解决方案,旨在通过视频安全管理提升全球车队运营效率。车队管理者经常面临诸如运营效率低下、风险识别滞后及报警过载等挑战。FT Cloud通过AI和大数据技术,提供精准、高效的解决方案。同时,集成业界领先的SafeGPT大模型引擎,该引擎整合了车辆数据、司机行为及环境感知数据,实时进行分析以精确预测风险。SafeGPT引擎融合了时间序列数据、个人驾驶习惯、路面环境、车辆实时定位、速度和刹车等多维度信息,构建科学的风险预测模型。该模型精准识别高风险路段、司机行为模式和事故高发时段,为车队管理者提供全面的预警和决策支持,显著降低事故率。基于稳定的设备出货量和海量真实业务场景数据训练,SafeGPT不断优化其风险识别能力,帮助管理者从“报警噪音”中解放出来,使他们能专注于真正的安全隐患。截至2024年底,FT Cloud已服务近40万台车辆,SafeGPT经过全球客户的广泛测试与验证,已在货运、公交、出租车等多个行业得到应用,并在中国、拉美、南非和墨西哥等地区获得客户和用户的高度认可,普遍认为这款专门为行业安全打造的大模型产品能有效推动“vision zero”达成。综合数据显示,SafeGPT能帮助车队大幅提升整体安全效果和运营效率。
1.2 出租行业解决方案
当前出租行业正处于智能化、精细化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传统经营模式受市场环境影响,订单下滑、运营成本上升等压力不断增大。公司紧贴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推出以智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综合管理服务方案,通过精准风险识别、动态定价策略及司机行为精细化管控,助力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前,该解决方案已覆盖国内约160个省会、直辖市、地级市及特别行政区,并在亚太、欧洲、美洲及中东等地区超过十个国家实现落地应用,累计为全球超过50万辆出租车提供高效的信息化管理服务。
1.2.1出租车综合服务管理
出租车综合服务管理方案整合了智能服务交互屏、智能摄像头、网联计价器及国产化管理平台等前沿技术,全面提升出租车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本方案利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实现司机身份的实时验证及违规行为的动态监控,确保行业合规性。同时,配合运价改革推动的动态运价系统,优化价格调整流程,增强竞争力,提高司机与企业收益。此外,方案还包括便捷叫车、支付、电子发票及评价系统,极大优化乘客的出行体验,增强市民满意度。
1.2.2出租车缓碰撞管理
行业当前普遍面临的挑战是订单量减少,司机单位时间收入减少,进而促使司机工作时长的增加,这些因素共同推高了事故率和保险赔付金额。通过先进的盲区检测技术,配备高清广角摄像头和雷达,实现无死角监控,有效识别碰撞风险,并通过主动刹车技术减少碰撞风险。此外,还引入了缓碰撞风险管理系统,利用AI和数据分析技术,实现风险数据的实时采集与深度挖掘,为司机提供个性化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刹车方案,持续提升行车安全水平。
1.2.3风险减量
公司针对出租车行业的高事故率和保险成本问题,开发了一套综合的风险减量解决方案。该方案通过AI技术驱动的司机行为建模和风险干预措施,全面实施“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追溯”的安全管理策略。通过实时监测和即时警报系统,该方案能够识别并警告司机的疲劳驾驶、分心、冲黄灯、超速和激进驾驶等高危行为,极大地提升了行驶安全。此外,该系统还采用基于Safe GPT大模型技术生成司机画像,精准识别高风险司机群体,并根据司机行为模式定制个性化的培训方案,进一步优化了司机的服务质量和行业安全标准。
1.3 公交行业解决方案
公共交通作为城市出行的关键支撑,安全与效率始终是行业发展的核心要务。公司基于“Vision Zero”理念,围绕源头预防、事前预警、事中干预和管理提升四个关键环节,构建了覆盖车辆、司机和外部环境的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过去多年,公交行业由于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一般会在车上布置多套设备来满足调度、社会安全/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和司乘管理等不同领域的需求。公司创新的推出了IBCU(智能巴士中央处理单元),给公交车提供了一台可以解决以上多领域需求的强大端侧设备,不需要重复建设多套系统,极大的提升公交信息化的投入产出比。
1.3.1安全管理
通过整合智能摄像头和雷达等感知设备,结合融合决策,车辆控制与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源头预防-事前预警-事中干预-管理提升”全流程防控体系。在风险预警和干预层面,系统通过实时监测司机的疲劳、分神、离座等行为,并对车辆周边的碰撞风险、车道偏离和斑马线超速等场景进行精准识别,结合行人轨迹预测算法过滤误报,将预警准确率大幅提升。针对公交盲区、进出站等复杂场景,系统动态划定安全区域,精准识别真实风险并减少无效报警干扰;在紧急情况下,公交缓碰撞系统(CMCS)能提前进行干预,通过超远距离感知提前平滑干预控制,调节制动力度,最大限度地减轻外部碰撞的危害,并降低乘客因急刹车受伤的风险。此外,平台依托SafeGPT大模型风险评估技术,能够为司机生成风险画像,客户可通过培训、家访谈话、调岗等措施纠正司机不良驾驶行为,从司机管理维度将事故隐患降至最低。
1.3.2运营效率
为帮助公交企业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基于高精度客流统计与5G车载计算单元,构建全链条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包括数据管理、计划排班、动态调度及客流分析等功能。该平台可在行车过程中实时获取乘客上下车人数、出行时段与线路偏好,并通过时空大数据分析快速呈现客流分布与出行特征,支持公交线网的动态优化,如微循环线路规划与站点调整。通过与城市交通管理平台的数据共享接口,这一方案打破了传统信息孤岛的限制,实现跨部门协同与统一调度。在管理运营与调度上,智能排班系统会根据客流波动和司机排班规则等因素,生成高效合规的调度方案。例如,系统强化了对车辆位置、路况和突发事件的实时监控,通过司机交互屏和乘客信息屏适时发布增补班次或调整线路的指令,应对高峰时段客流拥挤和突发路况变化。据2024年在多个海外城市的应用情况显示,该方案显著改善了准点率与乘客满意度,同时有效降低了空驶率与车辆运营成本。
1.4 前装业务
公司前装事业部作为公司智能驾驶领域的核心业务单元,始终以“技术驱动全球化、场景驱动商业化”为战略导向,深度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核心技术,为主机厂提供覆盖合规安全、智能驾驶、车联网的全栈解决方案。2024年,公司前装业务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及生态合作方面取得显著突破。
前装业务部深度践行全球化生态战略,与全球顶尖智能驾驶企业及产业链龙头企业建立战略级合作伙伴关系,聚焦标准共建、技术共研、场景共创三大方向,深度参与国内和海外智能驾驶标准制定与法规升级进程,联合开展下一代高精度感知、车路云协同等核心前沿技术开发拓展;同步推进智能座舱、L2+自动驾驶套件等创新产品的场景化开发与商业化落地。通过开放生态驱动技术革新,持续巩固公司在商用车智能系统领域的先发优势与行业地位。
1.4.1欧标安全管理系统
为了避免因人为过失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达到“Vision Zero”的目标,欧盟在近年不断推行智能辅助驾驶技术,并出台相应法规,纳进WVTA认证的强制要求。这些法规的强制实施,使得欧盟市场新车准入工作面临新的技术挑战。公司继2023年完成满足欧盟GSRII标准规范的全套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的开发后,于2024年实现基于GSRII欧标安全管理系统的前装量产商业化落地。
(1)市场拓展:获全球商用车企(覆盖重卡、巴士)近40款车型量产定点,同步在欧洲完成多国市场交付落地,是中国商用车欧标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2)场景延伸:量产适配车型从巴士扩展至重卡、牵引车等主力车型,并启动轻客、轻卡专用解决方案研发,覆盖城市配送、冷链物流等高频需求场景。
新一代产品开发正式启动,技术升级聚焦两大方向:
(1)硬件优化:通过传感器小型化设计与多模感知融合,提升系统集成度与可靠性;
(2)功能迭代:基于全新计算平台开发L2级全栈智驾域控方案,支持车道居中辅助等核心功能,计划于2025年分阶段完成功能验证与量产发布。
1.4.2紧急制动系统(AEBS)
欧盟数据显示,商用车配备AEBS后可减少约20%-40%的追尾事故,近年欧盟、中国等地区逐步将商用车AEBS纳入强制安装清单。公司在去年成功推出商用车AEBS产品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拓展ACC,LKA等纵向ADAS功能,并进一步拓展合规适配范围。
目前,公司的商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和全新扩展升级的自动巡航系统(ACC)已经成功在多家头部整车厂的商用车型实现定点量产,其中部分车型开始在欧洲市场部署落地。完整的法规适配能力和产品组合配置不仅助力整车厂新车在各个主要地区市场的量产准入,更重要的是实质性提高了行车安全性,降低了因碰撞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未来公司将加速推进商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的功能安全(ISO 26262)认证,同步拓展行业上下游生态,通过与主机厂和优质合作伙伴在电子制动系统(EBS)联合标定及集成系统等领域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巩固商用车智能驾驶解决方案的技术领先性与市场覆盖率。
1.4.3电子后视镜(CMS)
电子后视镜作为传统光学后视镜的升级替代品,采用了先进的摄像头和图像处理技术,为司机提供更加清晰、全面的后方视野。它不仅能够消除传统光学后视镜因车身结构和设计限制而带来的视野盲区,还能在恶劣天气或低光环境下,通过图像增强技术,为司机提供清晰的后视图像。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多款电子后视镜产品的设计和研发,并在国内外市场多个客户的多款车型适配;同时新开发的电子后视镜融合欧标系统即将发布,进一步丰富覆盖本土和海外主流商用车市场的产品矩阵。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后视镜有望成为每辆车的标配,为用户带来更加智能、安全、便捷的驾驶体验。未来,公司将通过电子后视镜与ADAS域控制器的数据互通,扩展盲区监测、开门预警等衍生功能,强化智能视觉系统的协同安全价值和商用车全栈行车安全产品组合。
1.4.4智能网联产品
(1)汽车行驶记录仪: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发布了多款满足GB/T 19056-2021新国标的行驶记录仪产品,主要针对两客一危、货运行业,对车辆速度、时间、位置信息进行采集并传输;同时带有司机驾驶行为分析等智能功能。产品已取得多个客车主机厂、卡车主机厂项目的定点。
(2)智能工作域:商用车智能工作域是指以车载域控的方式专为商用车驾驶与作业场景设计的智能化集成系统,通过统一的软硬件平台,将车辆驾驶信息(如导航、车况)、业务运营数据(如物流订单、货物温控)及交互功能(语音控制、多屏协同)深度融合。其核心目标是提升司机工作效率、优化车队管理并保障作业安全,例如为冷链物流车集成实时温湿度监控与路径优化,或为工程机械提供设备状态远程诊断功能,是商用车智能化的关键载体。基于公司在车队后装业务的经验和优势,在商用车智能工作域方向取得了重大突破,未来将继续深挖不同行业车型的业务需求,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功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商用车智能工作域解决方案。
(3)车规标准件、传感器:车规标准件包括智能摄像机、标准显示屏、客流仪等几十类硬件产品。
随着全球汽车产业加速向智能化、电动化与网联化转型,公司以前瞻性技术布局与全球化战略为核心驱动力,持续深化与国内外主机厂的战略协同。公司依托智能工作域、欧标安全管理系统、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及电子后视镜等核心产品矩阵,已在国内商用车前装市场建立技术标杆,助力主机厂实现智能驾驶能力升级与整车竞争力跃升。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营销网络全球化覆盖能力,在安全合规、智能工作域、L2+自动驾驶等领域提供全栈解决方案,并通过渠道下沉、本地化服务及定制化开发,加速欧洲、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渗透,推动商用车前装业务进入规模化高速增长通道。
2.公司技术能力:高效的三级研发架构
依托长期积累的技术经验及行业应用实践,公司已成功搭建了完善、成熟且开放的“1+3”研发基础平台体系。“1”指的是硬件设计与研发能力,“3”即三级研发基础平台,包括嵌入式软件平台、云服务平台及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形成了从终端设备到云端管理、从数据分析到决策干预的全链条技术支撑能力。
这一平台体系不仅显著提高了公司在行业解决方案开发过程中的效率与质量,也为各细分领域客户快速实现个性化定制需求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公司通过“感知-计算-决策干预”的闭环安全管理体系,协助客户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显著提升车队运营效率,并有效推动行业客户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得益于三级研发架构的构建,公司研发过程中的基础技术平台复用率超过80%,进而显著提高项目交付速度,增强了客户合作的粘性,为公司整体市场表现的提升提供了积极支撑。
2.1 嵌入式软件三级研发平台
嵌入式软件三级研发平台是一种分层架构,旨在构建一个既能满足通用基础需求,又能灵活适应特定行业需求的完整软件生态系统。该平台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1)基础软件层:这一层提供了丰富的基础技术,确保不同硬件机型之间的软件兼容性。平台通过硬件芯片适配技术,在设计上屏蔽了不同芯片组之间的差异,同时配备自动化硬件测试工具,以支持各种硬件产品的快速测试。基础服务层则提供外设、网络、存储、音视频等框架服务,并构建消息通信和软总线数据传输机制,为上层业务组件提供数据支撑。基础业务组件包括多媒体、网络协议、位置服务以及车载业务等,具备高度复用性,既能被行业标准软件调用,也能服务于定制化开发。
(2)行业标准软件层:基于基础软件层,该层针对特定行业的共性需求,提供标准化的业务功能和解决方案。例如,在公交行业,该层整合了超过20年的行业技术积累,通过专门的网络协议、报站、调度等标准化业务以及行业标准报警组件,结合专用的UI和外设插件,形成了成熟且具竞争力的行业标准产品,显著提高了行业解决方案的开发效率。
(3)行业定制软件层:在前两层提供的基础和标准功能上,该层支持针对具体客户和特殊场景的快速定制。行业定制软件层与基础软件层和行业标准软件层完全解耦,既能独立维护和更新,也能在需求变化时迅速产出定制化产品,满足特定行业或客户的特殊需求。
2.2 云平台三级研发平台
架构基于完全开放、模块解耦和云原生设计理念,支持在一个PaaS平台上开发并落地多个行业业务平台,实现“一个PaaS平台+N个行业业务平台”的模式。
(1)基础软件层:该层主要提供AIoT设备的接入及丰富的基础能力,通过抽象封装多种设备接入协议,确保平台具备稳定的基础业务接口。模块化封装整合了设备管理、注册鉴权、租户应用管理、告警证据、GNSS、音视频、转码及证据存储等功能。基础软件进一步细分为设备接入层和业务中台层,分别提供不同级别的API接口,使上层业务平台能够快速实现视频直通、回放、告警通知、证据下载、电子围栏等核心业务功能。
(2)行业标准软件层:该层基于各行业功能共性抽象,通过标准化实现货运、公交等行业的通用功能,提高软件开发效率和产品质量,并降低维护和升级成本。例如,针对货运行业,将设备管理、租户应用管理、告警、音视频处理、GNSS能力等功能封装成电子围栏、统计报表、证据中心、视频墙等标准化模块,其功能覆盖率超过80%。
(3)行业定制软件层:立足于基础和行业标准软件层,该层针对具体行业需求进行高效定制。它与前两层完全解耦,使得定制模块可以独立部署和升级,从而迅速响应诸如货主监控、动态报警等级、酒精检测等特殊需求。
2.3 人工智能三级研发平台
AI三级研发平台是一种分层设计的技术策略,主要包括部署层、模型层和应用层,旨在提高AI算法的研发质量和效率,同时对AI算法的基础能力进行解耦和抽象化。
(1)部署层:部署层构建于推理加速子系统、模型编译工具链和基础算子硬件加速库之上。这一层的主要职能是屏蔽底层芯片的差异,确保公司的AI算法能够在各种芯片上高效、灵活地部署。通过优化的硬件适配和自动化测试手段,这一层为AI模型提供了一个稳定和高效的运行环境。
(2)模型层:公司采用低算力消耗和高精度算法的设计理念,研发了一系列独有的视觉算法,如目标检测和目标分割算法。这些算法通过大量数据训练和精心调优,能够在嵌入式芯片的有限算力下实现高精度的效果,大幅降低车载能源消耗。
(3)应用层:根据客户和行业需求,实现了广泛的算法应用。例如,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客流数和客流方向检测、桥梁限高检测、遗留孩童检测、遗失物品检测、司机监控系统(DMS)和盲区监测(BSD)等。这些应用不仅提高了行车安全,还优化了运营效率,有效解决了行业面临的安全风险管理痛点。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并优化三级研发平台体系,不断夯实技术竞争优势,推动研发成果的市场化转化,积极响应行业变化,为客户创造持续价值,确保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态势。
2.4 大模型应用
2.4.1 场景识别大模型
基于公司自研的场景识别大模型,自动对视频信息进行结构化分析和归档,为公司提供了一个高效的视频处理引擎。场景识别大模型通过从视频中提取关键信息,将所有的报警按照特定的结构进行分类和整理,并生成详细的标签和元数据。
2.4.2 图像生成大模型
基于AIGC中扩散模型技术,研发自有的图像生成大模型,相比于开源的各种生成大模型,其最大的区别是自研的生成大模型可以生成各种画质、各种光照、贴近实车场景的图片,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而开源大模型生成的图片往往过于精致,跟车载镜头拍摄的画面差异巨大,无法使用。该项技术可以大幅提升公司在难例场景、罕见场景下的数据收集速度,大幅缩短产品研发周期。该项技术已经全面应用在公司各个场景算法的研发流程中,例如车牌生成、出租遗留物生成、交通标志牌生成等等。
2.4.3 素材检索大模型
素材检索大模型,其具备强大的图片去重、相似图片检索、图文匹配以及视频段检索功能,能够满足多样化的应用需求。在人工智能领域,不断解决难例场景是永恒的任务,由于其具有的偶发性特点,如何快速准确地获取这些样本成为了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素材检索大模型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2.4.4 行业通用大模型
基于公司庞大的场景数据资源,开发了车载行业的视觉通用大模型。相比开源大模型,它在检测精度和速度上均实现了显著提升,可快速适应新场景和新业务需求。
2.4.5 样本数据引擎
该引擎将场景识别大模型、素材检索大模型、行业通用大模型进行了深度整合,构建出公司特有的大数据处理框架。这些数据处理引擎具备强大的自动化处理能力,能够对每天大量涌入公司的数据实现自动归档、样本去重、难例挖掘以及自动化标注等功能。该引擎可以持续不断地收集场景数据,不断拓宽算法应用范畴,通过这种方式,公司能够实现模型的自主更新迭代,大幅增强模型的适应性和准确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不适用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次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在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价格由13.20元/股调整为12.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次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4万股标的股票已于2024年8月5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2.71元/股。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志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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