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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执行董事长王传华、董事于晓娟、独立董事程永文和华东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王颖哲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工作情况。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5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981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676,552.3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9,576,261.82元,按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957,626.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54,256,043.8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5,480,781.86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33,496,09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00,0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398,738.2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年度发放。

  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于晓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晓霞、于洪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杭州银行以及全国各地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董事王传华,关联董事于晓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晓霞、于洪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陈高才、华东、程永文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ESG管理制度》。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市值管理制度》。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于常州市钟楼区选址建设新能源特种车辆及智能装备产业基地,计划总投资10亿元,本次投资事项暂未签署投资协议,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

  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7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根据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需求。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杭州银行以及全国各地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并购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金额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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