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培训中心201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明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
四、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发展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该预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五、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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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
七、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88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
八、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54 证券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09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 253.58%,主要原因是应收客户的款项增加。
2.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40.06%,主要原因是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减少。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减少64.46%,主要原因是发放本期职工薪酬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增加42.62%,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税费增加。
5.专项储备期末比期初增加111.92%,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增加。
6. 营业利润同比增加184.40%,主要原因是公司春节备货,库存高位运行,元旦后油价走高,带动本期利润增长。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41.65%,主要原因是支付的相关费用减少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1.74%,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1.62%,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1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51.62%,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振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振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07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 480,793,318 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329,469.1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2,401,909.9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4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653,679.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3,590,964.7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4,311,867.8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590,964.75元。公司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公司2024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80,793,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0.84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 40,386,638.7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15,866.36元(含税)。叠加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0,002,505.07 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34%。
5.本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68,272,651.1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14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14)。关联董事张书淼先生、董瑞海先生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三、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9栋
负责人:吴劲松
成立日期:2000年4月10日
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天然气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洗车服务;汽车新车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等。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东石油分
公司营业总收入622.60亿元,净利润-13.49亿元,净资产39.88亿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石油分公司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东石油分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11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5年度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投资计划概述
为强化投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计划投资总额约为5975万元。
二、 计划主体情况
本投资计划投资及实施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山东京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肥城绿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年度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四、特别提示
1.该投资计划为公司2025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诸多因素相关,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投资计划尚须提请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1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明确: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变更日期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执行。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10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88万元。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灿,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晓东,注册会计师,2001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琦,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3万元。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4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5-16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概述
1、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石油分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签署了现行《产品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协议项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1)。
公司预计现行《产品采购框架协议》项下2025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将不足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与山东石油分公司发生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将超过已经批准的额度。同时,为确保业务延续性发展,顺应公司当前运营需求,公司拟将现行《产品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并预计于2026年度、2027年度与山东石油分公司在该协议项下发生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分别为4.12亿元、4.12亿元(以下简称“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
2、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书淼先生及董瑞海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了本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及预计2026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在现行《产品采购框架协议》项下,公司2025年度发生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将有所增加。为确保业务延续性发展,公司预计于2026年度、2027年度将持续向山东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采购天然气(LNG)、易捷商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5年1-3月份已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9栋
负责人:吴劲松
成立日期:2000年4月10日
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天然气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洗车服务;汽车新车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等。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山东石油分公司营业总收入622.60亿元,净利润-13.49亿元,净资产39.88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石油分公司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东石油分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山东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具备向公司及时交付产品的能力,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与山东石油分公司签署了《产品采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协议,现行《产品采购框架协议》乙方向甲方采购产品的总金额及协议有效期将作出调整:乙方向甲方采购产品的总金额由原约定的2025年度预计不超过4,700万元,调整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分别预计不超过2.42亿元、4.12亿元及4.12亿元;协议有效期由原约定的至2025年12月31日终止,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终止。除前述调整外,现行《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范围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向山东石油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采购天然气(LNG)及易捷商品(包含粮油、百货、食品、水饮、酒类、环保化工、汽车用品等)。
2、定价原则
产品的定价,按照如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若执行市场价,则由双方在交易前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
3、交易原则
该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可签订符合该协议之原则及规定的具体合同,以对交易标的、交易金额、款项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内容进行具体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并就2026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上限,均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预测,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产品采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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