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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73,588,8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899,900股后的股本72,68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6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630,238.0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5SYAA1B008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32,151.2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资本公积余额为398,573,066.28元,未分配利润为248,939,629.3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0,445,862.23元。

  2、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73,588,8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899,900股后的股本72,68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6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630,238.0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080.73万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46.85%,高于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00%。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1、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37%,占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6.51%,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1)持续聚焦核心业务,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与服务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的稳健发展。

  (2)在利润分配方面,公司将秉持兼顾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的原则,合理制定分红政策,积极探索多元化分红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3)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等信息,积极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通过电话、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紧密沟通,认真回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强化监事会与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健全风险评估与应对体系,为公司稳健发展及投资者回报提供坚实保障。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73,588,8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899,900股后的股本72,688,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利仁科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注于从事厨房小家电与家居小家电系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自主品牌“利仁Liven”系列产品为核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生活的创新型小家电企业。

  公司成立之初便专注于电饼铛的研发及生产,是国内电饼铛领域的先驱者。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深耕,公司整体已形成了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业务布局,线上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完整营销体系。公司始终秉承着“好产品与百姓共享,专业铸就品牌,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小家电产品与更好、更便捷的厨房生活解决方案。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高颜值的小家电及相关配套产品。公司产品根据应用场景及功能的不同,分为厨房小家电、家居小家电和非电类产品,其中厨房小家电是公司核心产品与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包括电饼铛类、空气炸锅类、多功能锅类、电烧烤类等多种品类产品。

  1、厨房小家电

  (1)电饼铛类

  电饼铛是一种上下两面同时加热以达到烹饪食物目的的厨具。电饼铛又叫煎烤机,除了常用来制作烙饼、锅贴、发面饼等面食,电饼铛亦可用于制作烧烤、铁板烧、烤鸡翅、煎牛排等,公司电饼铛类产品中主要包括电饼铛、薄饼铛。

  

  (2)空气炸锅类

  空气炸锅是一种可以用“空气”来进行油炸的厨具,其原理是利用空气代替热油,以热风形成内部急速热流循环烤出食材自身油脂以达到煎炸效果。近年来,空气炸锅凭借其便捷的操作模式、健康的烹饪方式逐渐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3)多功能锅类

  公司多功能锅类产品主要包括可吸烟鸳鸯电火锅、分体电火锅、多功能料理锅、烧烤涮锅、电煎锅、电饭煲、电压力锅、电蒸锅等。

  

  

  (4)电烧烤类

  公司电烧烤类产品主要包括电烧烤盘、烤串机、烧烤架等产品。电烧烤盘是一种无烟、不粘锅的烧烤厨具,除烧烤外同时具备多种用途,例如炒饭、煎牛排等;烤串机与烧烤架是近年来兴起的轻油、无烟的厨具。

  

  (5)其他

  厨房小家电中的其他产品包括面条机、和面机、豆浆机、自动切馅机、自动炒菜机、速开电水壶、绞肉机、便携烧水壶、养生壶、破壁机、榨汁杯、冷热杯、三明治机、早餐机、蒸煮饭盒、电水瓶、磨粉机、果蔬清洗机、冰箱除味器、便携式咖啡机、多士炉等产品。

  

  2、家居小家电

  公司销售的家居小家电主要包括悬浮滚动迷你内衣裤洗衣机、除螨仪、真空封口机、香薰加湿器、蒸汽拖把、真空取酒器、水暖毯、手持挂烫机和毛球修剪器等产品。

  

  3、非电类产品

  为了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需求,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公司还配套销售珐琅锅、钛杯、手动料理机、切菜器、削皮器、绵绵冰机、匀蛋器、抗菌砧板、抗菌揉面垫、各类锅具、刀具、净水器、净水壶、抽水器、喷油壶、硅胶铲、不烧炭不用电的便携式户外烧烤炉等非电类厨具产品。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分为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服务采购和成品采购三种模式。

  母公司利仁科技设立事业部,主要负责成品采购工作。子公司下设PMC部,主要负责原材料与外协加工服务的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代工生产与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自主生产由子公司负责,产品以电饼铛、薄饼铛、电火锅、烧烤盘等产品为主,另有少量空气炸锅、养生壶等产品。部分非核心工序外协加工。此外,公司为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将部分成品委托给行业内口碑较好、技术实力较强的代工厂商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用线上渠道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外销售。经过多年的运营,公司已经构建以线上渠道为主,线下渠道为辅的销售体系。

  4、品牌推广模式

  公司长期以来注重品牌建设,下设品牌营销中心负责策划一系列品牌营销、推广工作。公司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搭建多元化的营销推广平台,借助直播电商、兴趣电商、社交电商、高流量平台、高铁广告、梯媒广告等方式进行全方位、高频次、多维度的营销推广,使“利仁Liven”品牌的知名度、传播度不断提高。

  5、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在不同碎片场景中对小家电的使用需求。公司研发团队凭借多年来的研发经验,利用自身积累的客户消费偏好数据及外部数据支持,结合有效的客户调研、市场分析,对现有系列产品不断创新与改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 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 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追溯调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科目。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 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899,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张连起、赵黎、王立、丛存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73,588,8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899,900股后的股本72,68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6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630,238.0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9票。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宋老亮先生、宋天义先生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入招商银行票据池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9、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1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016.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991.8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4,852.8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658.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88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4,300,756.66 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承诺投资项目合计数与承诺投资项目分项数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梅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73,588,8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899,900股后的股本72,68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6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630,238.0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投资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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