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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彦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的开展程序符合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结合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金额,具体银行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用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决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此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D10058号),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为了确保公司在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8-00008号)。同时公司出具了《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勇、袁富强、谢国华、周召贵回避了表决。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5-024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88号(德感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寄、邮箱、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9日17:00之前。

  3.登记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88号(德感工业园区)证券与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艳秋、盛誉

  电话:023-47265990

  传真:023-47262511

  电子邮箱:sxyq000565@163.com

  5.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6.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5

  2.投票简称:三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

  

  注1:委托人请对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在所选择的委托意见后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须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注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5-01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勇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5-023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变动原因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2.10%,主要是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货款及到期兑收影响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8.13%,主要是公司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03.64%,主要是公司建设树脂车间改造提升项目影响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0.33%,主要是公司2024年末计提的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完毕影响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3.13%,主要是公司应交增值税余额减少影响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2.87%,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影响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1.2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确认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3.1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确认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4.45%,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销售货物收到的现款比例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10.45%,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树脂车间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款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40.2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建设树脂车间改造提升项目增加贷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7年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信汇峡”),公司持股比例为33%。报告期公司对新疆信汇峡确认投资收益777万元。2.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陆药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82股,转股后,北陆药业股份总数由491,946,696股变更为491,946,978股,具体详见北陆药业于2025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处置北陆药业股票。自北陆药业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出售不超过30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拟处置部分北陆药业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北陆药业于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北陆药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8,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北陆药业于2025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北陆药业股票确认投资收益42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北陆药业股票39,355,700股,持股比例为8.00%。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公司原总经理魏雪峰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向青、黄平润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二级专务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强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其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彦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秦彦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5-02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5元(含税)。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可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一、审议程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925,836.0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92,583.60元后,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5,000.00元,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79,372,853.53元,减去2024年度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503,883.30元,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580,857,222.65元。

  公司计划按照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3,592,2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503,883.30元(含税)。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503,883.30元(含税),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8.94%。

  若在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主要指标

  单位:元

  

  2.公司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总额19,511,649.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7,332,996.23元的30%,即2,199,898.87元,故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如公司2024年中期实施分红,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为正;

  2.现金分红的比例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但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可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5-022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将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企业会计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首次执行《解释第18号》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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