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

  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关联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szyhlo.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21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4821649

  联系邮箱:ir@szyhlo.com

  联系人:周江海、邵亚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为提高交流效率,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至5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zyhl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7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胡鹍辉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廖立生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鸣阳先生、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7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至5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zyhl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电话:0755-8482 1649

  邮箱:ir@szyhl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荣富。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时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孙慧敏,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以公允定价为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卓润生物”)、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合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与关联方卓润生物、德昌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合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时,关联董事钱纯亘先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40号1#901

  (3)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3日

  (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5) 法定代表人:何凡

  (6) 注册资本:789.4887万元

  (7) 主要股东: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卓润生物35.3335%股权、海南益德康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卓润生物20.9167%股权、何石琼持有卓润生物11.1401%股权,嘉兴淳辉昭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卓润生物10.6632%股权。

  (8)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POCT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9)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卓润生物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其变为公司参股公司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卓润生物视为关联方。

  2.关联人: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24年4月15日

  (3) 董事:陈晓津、胡卫红、钱纯亘

  (4) 注册资本:1万港币

  (5) 主要股东:YI RAN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德昌龙30%股权;DEREK FUTURE LIMITED持有德昌龙21.5%股权;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德昌龙20%股权;陳曉津持有德昌龙15%股权。

  (6) 主营业务:体外诊断产品原材料及质控品研发、生产、销售。

  (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8)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德昌龙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钱纯亘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因此德昌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卓润生物、德昌龙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关联方之间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权范围内与卓润生物/德昌龙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预计与卓润生物/德昌龙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发挥双方优势,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因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预计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将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向关联人销售/采购原材料、商品或服务将根据成本加成,并参考公司产品定价标准、同行业可比的毛利率水平或同类其他产品价格进行定价;与关联人之间相关资产租赁服务租赁价格将参考周边同类资产租赁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与公司关联方肖育劲先生及深圳瑞龙康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瑞龙康泰”)拟共同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深圳市焕生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焕生纪生物”、“参股公司”)。其中,亚辉龙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瑞龙康泰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肖育劲先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20%。

  ● 本次交易对方肖育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且深圳瑞龙康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肖育劲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公司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拟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肖育劲先生及瑞龙康泰共同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焕生纪生物。其中,亚辉龙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瑞龙康泰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肖育劲先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肖育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且瑞龙康泰为肖育劲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情形。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也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公司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共同投资参与方肖育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且深圳瑞龙康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肖育劲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 企业名称:深圳瑞龙康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肖育劲

  4. 注册资本:200万元

  5.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股东情况:

  

  7. 财务数据:为新设立企业,暂未发生实质业务。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型为对外投资。参股公司(交易标的)尚未设立,以下基本信息均为拟定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 企业名称:深圳市焕生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 法定代表人:张启

  4. 主营业务:干细胞外泌体的制备、研发和应用;外泌体制备平台及原料制备;基于外泌体的体外诊断检测平台开发与应用;企业管理及咨询;保健抗衰相关产品及医疗器械的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 股权结构:

  

  (以上信息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 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焕生纪生物的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等比例按人民币1元/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出资。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主体

  甲方:亚辉龙

  乙方:瑞龙康泰

  丙方:肖育劲

  (二) 投资方案

  焕生纪生物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亚辉龙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瑞龙康泰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40%;肖育劲先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焕生纪生物注册资本的20%。

  (三) 参股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1)名,由股东会委派,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公司设经理一(1)名,由董事聘任,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甲乙方同意拟委派肖育劲任董事,张启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四) 其他主要条款

  1、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由此造成参股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缴付的出资、第三方向公司和守约方提出的索赔、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处罚费用、滞纳金等)。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或守约方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或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实际损失的1.5倍违约金。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2、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系相关方有意拓展外泌体相关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设立焕生纪生物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七、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参股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及时了解、关注该参股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公司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159,400股,已于202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0,267,400股增加至570,426,800股,注册资本由570,267,400元增加至570,426,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受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3,992.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4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58.07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2024年公司非新冠自产业务产销规模扩大,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经测试,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24.60万元。

  (2)2024年公司部分投放仪器产生收入不足覆盖成本,相关仪器存在减值迹象。经测试,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796.20万元。

  (3)公司持有科宝智慧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宝医疗”)12.10%股权,由于科宝医疗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考虑,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经减值测试,公司应对科宝医疗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09.76万元。

  (4)2024年公司持有的注册证,因公司正在注册新产品,部分原有的注册证存在减值迹象。经测试,公司部分无形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4.0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992.6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52.35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1,533,630.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3,069,921.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0,426,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789,62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9,789,62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