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因公司股份回购注销和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同时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一)股份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024年6月,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30,000股。
2024年8月,公司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进行了注销,共计39,117,966股。
综上,因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39,147,966股。
(二)公司可转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有503,126,000元“利群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转股新增的股份数量累计为103,455,401股,公司总股本因此增加103,455,401股。
综上,自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因公司股份回购注销和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共计增加64,307,43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84,962.5508万元变为91,393.2943万元。
二、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增加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柜台、摊位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摄影扩印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光缆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洗染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鲜乳收购;药品零售;药品批发;出版物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烟草专卖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歌舞娱乐活动;理发服务;洗浴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影放映;呼叫中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钧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徐恭藻、赵钦霞、徐瑞泽、丁琳、王健、曹莉娟、狄同伟、王本朋、苏维民、丁振芝、朱春泰、盛小红、徐立勇、黄春晓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11:3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三十五楼证券部
邮编:266100
联系人:吴磊、崔娜
联系电话:0532-58668898
传真:0532-58668998
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1366 公司简称: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2,633,749.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里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3,932,943股,公司已回购但尚未用于可转债转股的A股股份59,955,075股,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但尚未用于可转债转股的股份数后的853,977,86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079,557.3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705,554,192.2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世界经济复苏动能不足,全球通胀水平仍处高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发展面临周期性、结构性问题叠加,经济恢复进程波动曲折。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内需、提信心、防风险,系统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国民经济恢复向好。2024年,我国经济总量稳步攀升,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13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0%。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483,345亿元,比上年增长3.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17,813亿元,增长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5,531亿元,增长4.3%。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427,165亿元,增长3.2%;餐饮收入56,180亿元,增长5.3%。
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稳定增长,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9.9%,饮料类增长2.1%,烟酒类增长5.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0.3%,化妆品类下降1.1%,金银珠宝类下降3.1%,日用品类增长3.0%,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1.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2.3%,中西药品类增长3.1%,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0.3%,家具类增长3.6%,通讯器材类增长9.9%,石油及制品类增长0.3%,汽车类下降0.5%,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下降2.0%。全国网上零售额154,264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全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27,878亿元,增长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5%。
2024年,山东省将恢复扩大消费放在优先位置,加力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创新拓展消费场景,持续释放消费需求,消费市场平稳复苏。根据山东统计局数据,2024年山东省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960.4亿元,同比增长5.0%。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全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842.8亿元,同比增长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117.6亿元,同比增长5.8%。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680.7亿元,同比增长7.7%;商品零售33279.7亿元,增长4.7%。线上消费快速发展,全年网上零售额7543.1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354.3亿元,增长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6.7%。
利群股份始终坚持“零售是基础,供应链整合是方向”为战略导向,以“零售连锁经营、物流供应链及食品工业”为主营业态,坚持“全产业链运营”为商业运营模式,着重从“社会配送、食品生产加工、内外贸一体化”三个业务体系方面全方位发展。
1、 物流供应链业务
公司始终坚持自营为主的经营模式,不断加强采购端、物流端和渠道终端的体系建设,打造强大的智慧物流供应链体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旗下拥有超60万平米的智慧物流中心,30余家细分品类品牌运营公司以及成熟的买手团队,向上能够延伸至生产端及商品源头,满足消费者日常所需,向下能够为终端配送提供强大支撑,将公司各业务板块有效衔接、全面贯通。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在满足公司旗下零售门店需求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配送职能,向第三方商业企业、政府、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便利店等社会渠道配送商品,依托智慧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公司供应链社会化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区域应急保障能力。
2、 食品工业
食品生产和加工业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公司下设青岛福昌科技、淮安福昌科技两大食品生产加工运营公司,建设了总面积超11万平米的食品生产加工车间,通过打造多品类的自有品牌产品矩阵,向食品工业企业大步迈进。公司目前研发产品包含豆制品、鲜米面制品、速冻米面制品、烘焙面包、中式面点、酱卤熟食、腌制调理制品、盒饭寿司、预制菜、海参等500余种,规划研发700余种,拥有自有品牌福兴、麦谷仟仟、郦可麦、禛禛有、祥悠、仟福臻、谷仁庄、福兴水产等。
3、零售连锁经营
利群股份始终坚守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商业本质,积极推进业态创新,目前公司零售连锁经营业态涵盖综合商场、购物中心、综合超市、便利店、生鲜社区店、品类集合店等多种线下经营业态以及O2O、B2B线上业态,线上线下全渠道协同发展,全方位满足消费者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大型门店70家,便利店及集合店182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一方面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居民消费意愿减弱,行业竞争加剧;另一方面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整合内部资源,关闭了部分华东门店。
2、营业收入下降致使毛利减少,叠加公司可转债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可转债利息由资本化处理转为费用化处理,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应对因营收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费用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管控库存,在经营管理端持续发力,因此,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较同期有了显著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下降主要是由于农历春节时间因素,公司备货时间提前,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下行、消费市场复苏缓慢的内部压力,公司锚定“零售是基础,供应链整合是方向”的战略导向,统筹发展“零售连锁经营、物流供应链及食品工业”三大主营业务,持续深化全产业链运营,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物流供应链业务稳健发展,供应链运营能力持续提高
2024年,公司扎实推进供应链整合优化,持续加强采购端、物流仓储端和渠道终端建设,进一步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下属各品牌运营子公司积极寻找优质供应商,拓展品牌代理区域和代理权,品牌运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并积极开辟外销新渠道,扩大社会配送服务范围,外销业务对公司业绩的贡献持续增强。2024年,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8.43亿元,占公司合并抵消前总收入的51.84%,占比稳步提升。其中物流供应链外销收入22.58亿元,同比增长4.70%,外销收入占物流供应链总收入的比重为38.65%,同比提升2.28个百分点,占公司总营收的比重为30.34%,同比提升2.34个百分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在物流业务智能化发展方面,公司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日益复杂的供应链挑战,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了智慧化物流中心的无人化操作,实现了对所有在库物资的智能化监控,同时通过北斗导航定位系统提升了对公司旗下所有物流运输车辆的定位管理,并且整合了胶州、李沧、城阳、淮安物流基地的数据,实现了动态监控。2024年,公司旗下福兴祥物流集团再次进入全国通用仓储TOP100排名和全国冷链仓储TOP60排名,青岛福记农场食品有限公司入选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公司积极践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义务,勇担民生保供责任,近年来持续承接并完成政府“菜篮子”、“粮袋子”的储备和投放工作。2024年公司入选青岛市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录,公司旗下福兴祥物流集团分别入选应急储运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和应急保障中心,充分展现了公司在区域应急保障方面的突出优势和重要地位。
(二)食品工业加快新产品研发,出口业务快速发展,竞争力显著提升
2024年,食品工业板块进一步加大生产研发力度,加快新产品研发,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并积极开拓出口业务,公司食品工业国际化发展再上新台阶。2024年6月,食品工业板块再添高质量生产线,福满兴食品厂正式开始生产,建有智能化、自动化、规模化薯条生产线一条,年产能3万余吨,是公司在食品工业领域取得的又一次突破;10月,首批冷冻薯条顺利出口欧洲,目前已出口至欧洲、中亚、东亚、南美洲等地区,出口业务快速发展,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
2024年,公司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合计出库量超11000吨,其中外销销量超7900吨,实现外销业务收入超4700万元,同比增长超30%。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快食品工业板块的对外开拓力度,实现食品工业的规模化发展。
(三)零售连锁加快调改升级步伐,优化区域布局,着力提升盈利能力。
2024年,面对消费疲软的市场环境,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消费政策举措提振消费市场,包括消费券发放、家电以旧换新等。公司抓住政策机遇,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理顺流程,抢抓市场先机,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销售,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带动下,2024年公司家电品类整体销售额同比上升12.63%。2024年,零售行业变革不断深化,掀起调改浪潮,公司在持续完善供应链体系建设的同时,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加大门店调改力度,加快品牌结构优化和品类布局调整,启动了胶州购物广场、城阳购物广场综合调改作为试点,着力打造更多体验式、场景式购物场所,大力发展自有品牌,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全方位的购物体验。
区域布局方面,公司进一步优化零售连锁布局,关闭经营不善的亏损门店,着力提升零售板块整体盈利能力。2024年,公司新开门店6家,其中购物中心1家、便利店2家、集合店3家;关闭门店23家,其中综合超市6家、便利店9家、集合店8家。公司位于日照的大唐购物中心2024年9月顺利开业,进一步提升公司优势区域的市场占有率。
电商销售方面,2024年,公司线上平台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利群网商不断完善升级极速店业务,已上线台东、金鼎、长江等7家极速店,满足顾客小时达业务的需求;同时加大系统功能开发与优化,利群网商平台对接恒通快递接口,增加配送员位置显示;利群采购平台小程序上线,利群网商小程序升级,上线利群臻选小程序并支持全国配送;大力拓展企业购业务和企事业单位的外联外拓工作;深耕抖音直播运营,建立“自播+达播+挂车视频+种草视频”的完整运营模式,扬达甄选店等级已经达到抖音金牌店铺标准,店铺口碑超过全平台87%生鲜店铺,月订单突破2万单。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或“公司”)、公司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 2025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其相互之间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其中:(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担保对象在40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2)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在10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使用,但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使用。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注: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在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表子公司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三、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保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签章,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资金的需要,有利于经营稳健发展和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41,499,544.90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3033 转债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2,633,749.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里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3,932,943股,公司已回购但尚未用于可转债转股的A股股份59,955,075股,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但尚未用于可转债转股的股份数后的853,977,86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079,557.3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705,554,192.2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7,079,557.36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9,464,108.1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6,543,665.4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65.9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98,434,837.0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15,514,394.3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91.2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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