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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观附南路25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发布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5-6、8-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登记地点或以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3日(9:00 至 11:30,13:00 至 16: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观海卫工业区东区三海路32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1-33561091

  联系传真:021-33561091

  邮箱:ir@gongniu.cn

  邮政编码:315314

  联系人:刘圣松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95                                                  公司简称:公牛集团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272,204,565.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871,650,229.62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0股。

  以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总股本1,292,158,89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3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01,181,160.80元(含税),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09,022,417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

  本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

  按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业务所处行业大类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其中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和数码配件产品属于“3899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小类,LED照明属于“3872照明灯具制造”小类,新能源充电枪/桩属于“3829其他配电及控制设施制造”小类。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不断增长,推动了家用电器、消费电子、房地产、家装、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持续快速增长,从而带动了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新能源充储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提升。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转换器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墙壁开关插座在我国市场上形成了民族品牌、国际知名品牌并存的局面;在照明领域,我国已成为世界工厂,产品远销220个国家和地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国、消费国。总体来看,传统的转换器、数码配件电连接产品,及墙壁开关插座、LED电工照明产品已进入产业发展的成熟期,但其中细分品类,如智能生态家居产品,以及新能源产品正处于产业发展的成长期,产业红利持续释放。

  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新能源产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无明显的行业周期性特征和区域性特征。其中,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中的部分产品受春节期间大部分零售终端网点(如五金店、专业市场等)停业休息以及住宅装修减少等因素影响,第一季度通常成为产品全年销量最小的季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民用电工领域,始终坚持“专业专注、走远路”的经营理念,自1995年创立以来,逐步形成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新能源三大主营业务,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和良好的口碑,公牛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产品销量领先。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全国质量检验信得过产品”“全国消费者质量信誉保障产品”“全国民用电工行业质量领先品牌”等殊荣,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牛光电分别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根据情报通数据,2024年公司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充电枪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排名均为第一。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目标,专注于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新能源三大业务。电连接产品主要为转换器(即插座)、数码配件、电动工具等,智能电工照明产品主要包括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智能无主灯)、安全断路器、智能浴霸、智能晾衣机、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机等,新能源产品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枪、家庭储能、工商业储能、户外便携式储能等。

  

  公司坚守“成为国际民用电工行业领导者”的企业愿景,将“为客户提供安全舒适的用电体验”为使命,践行“专业专注、走远路”的发展理念。自1995年创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品质为根本,从“插座”这一细分领域开始,不断推动功能、技术与设计的创新,开发出了大批受消费者喜爱的新产品。以创新为灵魂,凭借产品研发、营销、供应链及品牌方面的综合领先优势,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拓展,形成了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围绕民用电工及照明领域形成了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布局。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的采购业务主要包括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生产物料采购和IT物资、行政等非生产物料采购两大类。公司确立了以品质为核心的采购策略,通过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定期考核及审查机制优选主要供应商,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确保品质与交付。公司在集团层面设立采购共享平台,配备专职人员,通过集中采购、源头供应商直采、招标等方式提升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管控原材料质量。此外,公司优化完善供应商管理系统、ERP系统、制造执行及仓储管理等系统,加强精益采购管理,不断提升采购效率。

  公司集中采购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大宗原材料,并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等方式锁定交易价格,降低原材料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市场预测+安全库存”的模式组织生产,以自制为主,部分新品和配套类产品采取OEM生产方式。各工厂负责相应产品和部件的生产组织,在确保产品品质、有效管控成本的同时保证按时交货。公司持续推进生产模式创新,通过搭建产销均衡体系,不断提高精益化、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坚持技术工艺创新,确保产品品质的同时,逐步提升“订单驱动”的柔性生产模式,降低库存积压损失。

  (3)销售模式:公司建立了线下线上一体化的全渠道销售模式。线下渠道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公司在民用电工领域内创新性地推行线下“配送访销”的销售方式,并持续开展渠道精细化管理,有效组织、调动了全国经销商资源,经过长期积累,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全国城乡、110多万家终端网点的线下销售网络。线上渠道以直销+经销模式覆盖主流电商平台,着力将旗舰店打造为品牌宣传窗口,积极开展数字化营销,借助各流量入口,实现“站外导流、站内销售”。同时,公司围绕智能电工照明品类,加速B端渠道装企、工程项目的开发与销售力度;围绕新能源相关品类,积极布局B端运营商客户。此外,公司积极开拓东南亚等新兴国家、发达国家海外市场,加快业务的全球布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

  (二)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6,247.36万元 ,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34,315万元,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792.51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164.2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16,833.2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2,331.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2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4月16日、2023年1月10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47.99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566.98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66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5日。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2,331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截至2023年11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出具《关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年1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将该募集资金账户14,792.5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月11日销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因“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处于同一厂区,部分建设主体横跨同一地块,为便于相关产权证书办理,两个项目需合并备案。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合并,合并后名称调整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总投资额、预计投产时间及投资方向等均不变。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并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截至2023年11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出具《关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年1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将该募集资金账户14,792.5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月11日销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牛集团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根据公司2025年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2月。

  注2: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系该项目利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立平先生、阮学平先生、周文川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2024年年度经审计数据测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亮牛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586548398A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奕蓉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7号大街161号1幢3楼301室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电设备(除专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潘敏峰持股90%,徐奕蓉持股1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兄弟姐妹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285.86万元,负债总额669.14万元,净资产616.72万元,营业收入4,311.11万元,净利润56.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杭州杭牛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079344956C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潘敏峰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7号大街161号1幢3楼3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仪器仪表修理;日用电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灯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潘敏峰持股90%,徐奕蓉持股1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兄弟姐妹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514.92万元,负债总额237.64万元,净资产277.28万元,营业收入4,138.82万元,净利润33.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杭州飞牛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B25ARXY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奕蓉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9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肖苑11幢底商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销售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潘乾亮持股55%,徐奕蓉持股45%。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阮立平配偶之弟潘敏峰之配偶徐奕蓉持股45%,潘敏峰之子潘乾亮持股5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73.83万元,负债总额89.83万元,净资产84.01万元,营业收入258.79万元,净利润20.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河北秋迪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2MA0GC7R40U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俊

  成立日期:2021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女织寨乡南刘屯村博宇物流东侧吉祥路27号-28号

  经营范围:五金产品、电线电缆、灯具、建材、防火材料、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通讯设备、办公设备耗材、文具用品、日用杂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节能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安防设备、橡胶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高俊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高管李国强配偶的兄弟姐妹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6.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642.14万元,负债总额569.56万元,净资产72.58万元,营业收入911.62万元,净利润16.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 安徽光宇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27FY3R1R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浩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20,079万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越秀路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蓄电池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照明器具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化妆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

  主要股东:深圳市晓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9082%%,南京基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732%,芜湖懿舟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9278%。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周文川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6.3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75,021.50万元,负债总额43,837.87万元,净资产31,183.63万元,营业收入18,016.30万元,净利润1,768.43万元。(以上数据其经审计)

  因本次关联交易的对手方安徽光宇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涉及的关联方数量较多,上述关联方信息及数据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6.阮舒泓:公司实际控制人阮立平之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自然人第四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经公开平台查询,上述公司及个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销售产品、商品与房屋租赁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未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交易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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