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85,595,2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4,238,096 股,并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了上述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85,595,240股变更为119,833,336股,注册资本由85,595,240元变更为119,833,336元。
二、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修订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为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结合《公司法》修订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变更情况拟对《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若无特别注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中,对于“股东大会”的表述均修订为“股东会”,对于“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均修订删除;前述情形,在《公司章程》条目中若仅涉及单一修订,于下表修订对比中不再赘述。若无特别注释,因新增或删去其它条目或者章节导致的、仅“条目序号”或者“章节序号”产生变化的,于下表修订对比中亦不赘述,《公司章程》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表所示:
(下转D4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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