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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714,483.9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52,992,802.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93,177,272.9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84,313,367.86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778,781,962.00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金融资产占比分析

  公司为非金融业上市公司,本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相关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低于50%,具体明细如下:

  

  2、现金分红方案的政策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所处的行业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同时预计公司现有项目建设将持续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财务状况及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496.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496.72万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共计减少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6,139.5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

  (2)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7.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本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12个月内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178.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 1 \* GB3 ①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2 \* GB3 ②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496.72万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共计减少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6,139.50万元,占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06.39%。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496.72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及已获得的激励收入,公司制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监事不单独因监事职务发放报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并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各个岗位薪酬标准;

  (3)绩效原则:高管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工作创新、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相关,奖罚结合;

  (4)统筹兼顾原则: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5)增长原则:根据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增长比例每年对薪酬进行浮动,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辉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的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661942230J

  住所:格尔木市郭勒木德小甘沟109国道K279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沈建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宏扬100%股权。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海宏扬水泥总资产为95,011.86万元,净资产为35,151.99万元,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690.63万元,净利润5,032.83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青海宏扬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青海宏扬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青海宏扬是由控股股东金圆控股控制的企业,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公司名称: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杰环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5671375145M

  住所:东源县漳溪乡上蓝村

  法定代表人:陈常亮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石灰石加工、销售;物流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持有金杰环保80%股权,广东金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杰环保20%股权。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总资产为85,351.65万元,净资产为13,597.02万元,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2.61万元,净利润-2,331.13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金杰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杰环保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金杰环保是由控股股东金圆控股控制的企业,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公司名称:西藏锂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尚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7JJ18G5C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A1-10金泰集团办公楼六楼605室

  法定代表人:柳胜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西藏时利和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利和”)持有锂尚科技95.60%的股权,江苏中南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锂业”)持有锂尚科技4.40%的股权。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522.07万元;净资产6,892.28万元;营业收入1,775.31万元;净利润295.52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锂尚科技的股东为中南锂业及时利和,时利和为金泰工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金泰工贸为公司的关联方,金泰工贸控制的锂尚科技亦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锂尚科技成立于2022年2月26日,由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时利和控股成立。锂尚科技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后续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而预计发生的,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公司与控股股东水泥业务的优势互补,充分促进控股股东水泥业务与公司的技术协同和融合,从而更好地实现与公司在市场上的协同和补充,以期更好地协同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提升客户服务的广度、深度与粘性,继而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更大的收益。

  (二)公司对转型锂资源产业持有坚定的信心,已于2022年3月与锂尚科技签订了《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西藏锂尚科技有限公司捌千错盐湖矿项目扩大试验合作协议》,对捌千错盐湖矿开发项目扩大试验合作,经双方共同努力,针对该盐湖提锂扩大试验项目取得一定程度的成果,并已进行升级改造以及部分设备的周期性试生产。公司2025年与锂尚科技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在适当的时机进一步推进捌千错盐湖项目的建设进程。

  (三)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2025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各方发生业务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暨补选非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杨日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黄波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同意增补黄波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黄波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黄波先生、杨日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黄波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

  邮箱:jygf@jyc.group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电话:0571-85286821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简历

  黄波先生: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CP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地质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03年8月至2008年8月,任中地海外集团尼日利亚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2月,任中地海外集团安哥拉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0年2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地海外集团埃塞俄比亚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中地海外集团财务副总监,同时2015年1月至2023年5月,任中地海外集团香港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任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兼北京金圆矿业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24年10月至今,任一元宇宙公司(01616.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兼北京金圆矿业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黄波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黄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日红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15年3月,任职于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先后被聘任为工程师、副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5年3月至2020年6月,任中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开发经理、高级经理;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任北京中海云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北京金圆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日红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杨日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1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出售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号)。

  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号)。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至2022年04月27日期间委托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对丽水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金圆”)所持有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了第一次挂牌,挂牌价格为191,600.00万元,公司第一次挂牌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号)。

  2022年06月12日至2022年6月17日第二次公开挂牌期间,共征集一名意向受让方并摘牌确认,摘牌成交价格为172,440.00万元,同时受让方承接应付款项134,202.24万元,即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转让获得金额为306,642.24万元。相关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完成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号)。

  2022年0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号)。公司已于2022年07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按照与浙江华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丽水金圆已于2022年09月19日收到第三期股权转让款5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收到第三期转让款之日起10日内,丽水金圆、浙江华阅配合互助金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09月20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100.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47号)。

  2022年12月0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0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8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4年0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号)。该议案还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生效。为了对相关协议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的议案》,决定撤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该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更新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号)。公司已于2024年04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由于《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经营情况有所变化,浙江华阅原有资金支付计划受到影响,经各方反复沟通讨论,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合同各方希望重新达成可行的支付方案。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近期公司与浙江华阅等各方进行了多次商讨和完善,现就付款事项,公司拟重新与浙江华阅签署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剩余股权转让款及应付款延期支付的补充协议。

  (三) 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华阅为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到本公告日,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9.82%的股份,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84%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浙江华阅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股权转让款及债权支付进展情况

  根据《关于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更新后)》,各方协商一致,浙江华阅于2024年5月30日前支付应付款和股权转让款446,880,267.02元(其中股权转让款324,400,000.00元和应付款122,480,267.02元);剩余股权转让款4亿元及全部利息,于2025年5月30日前全部付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丽水金圆已按约定收到浙江华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3.244亿元整。截至2025年4月23日,金圆股份已收到应付款1,342,022,445.84元。浙江华阅已经将互助金圆100%股权质押给金圆股份,作为浙江华阅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的担保。

  三、各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浙江华阅的基本情况、交易标的互助金圆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号)。

  四、本次交易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甲方:丽水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浙江华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丁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双方确认截至2025年4月23日,甲方累计已收到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3.244亿元整。

  2、原协议3.2项约定标的公司(丙方)应付丁方应付款为1,342,022,445.84元。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过渡期间内,丙方及其子公司已归还应付款124,542,178.82元;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23日,丁方已按约定收到乙方支付的应付款1,217,480,267.02元。截至2025年4月23日,丁方累计已收到应付款1,342,022,445.84元。

  3、截至2025年4月23日,乙方尚需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4亿元。

  4、各方协商一致,原补充协议付款期限进行以下调整:

  (1)2025年5月29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3亿元。

  (2)剩余股权转让款1亿元及全部利息,于2026年5月30日前全部付清。

  上述股权转让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均按年利率6.7%计息至付清之日止,按实确定。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我们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之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对该事项进行了了解。综合考虑合同整体履行进展情况和交易各方经营情况等客观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的剩余部分支付期限相应顺延,确保合同继续顺利履行,能够最大程度的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该议案具有相应的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剩余应付款及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合同。

  八、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系双方就前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作出的补充约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5年度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 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万元的担保(不含保证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含上年已申请未到期的授信额度11,000万元),其中公司本级11,000万元,子公司56,000万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该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6,000万元的担保(不含保证金)。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含)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含),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实际控制人赵璧生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其中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及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二、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情况:

  (一)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

  (1)上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2)公司为上述清单中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或股权质押等方式)等风险控制措施,或被担保方以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措施。

  (3)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担保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

  (1) 上述清单中未确定具体融资机构的担保额度(即其他金融机构担保额度),将在确定融资机构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26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崔建军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选矿,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江西汇盈100%的股权。

  经查询,江西汇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汇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6日

  注册地点:西藏革吉县文布当桑乡

  法定代表人:杨凤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有革吉锂业66%的股权。

  经查询,革吉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革吉锂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名称: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0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1幢3003室

  法定代表人:姜艺豪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圆新材料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圆新材料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拟授予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担保额度内,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逐笔审批担保事项。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或由被担保人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担保财务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5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电子邮箱由“jygf@jysn.com”变更为“jygf@jyc.group”。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

  联 系 人:杨晓芬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c.group

  邮政编码:310052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及新能源材料产业,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产业持续发力,环保产业进一步调整优化经营模式。

  1、公司的业务及产品

  1.1环保业务及产品

  环保业务主要包括为产废企业提供危(固)废无害化处置服务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其中无害化处置目前可细分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及一体化综合处置两种方式。水泥窑协同处置是利用水泥企业新型干法水泥窑线对危废固废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一体化综合处置是采用专业焚烧、安全填埋等多种危(固)废处置技术,实现对危(固)废的无害化综合处置,力争同步实现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指通过对有价资源含量较高的工业危(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处理,再销售富集回收的稀贵金属及其它金属合金,实现危(固)废资源化回收利用。资源化综合利用是在现有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体系基础上,拓展有色金属高纯材料生产及新材料深加工业务,谋求在稀贵金属回收及提炼等产业领域有所突破。公司固废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的产品主要为江西子公司生产的电解铜及含金物料等。

  1.2新能源材料业务及产品

  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是对上游盐湖卤水锂矿进行开采提炼,进而生产出锂化合物(包括但不限于精制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

  2、经营模式

  2.1管理模式:公司组建了以环保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为业务中心、职能部门为监管中心,公司总部—事业部—分子公司的三级管理架构,形成了权责清晰、高效执行的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

  2.2采购模式:公司新能源板块生产所需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通过总部招投标平台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环保板块的原料采购执行采购价格随行就市的原则,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危险废物转移。

  2.3产销模式:公司实行总部指导、事业部统一管理的产销模式,各分子公司以年度预算目标为导向制定年度计划并执行,事业部进行统筹管理。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聚焦发展新能源材料产业

  国内,西藏捌千错项目坚持“尽早投产,尽量多产”为公司在2024年的重点工作。目前捌千错项目结合现场工况条件,对原2,000吨碳酸锂试生产线设备进行技术优化,设备性能与修复效果较以往有明显提升,同时陆续对新上二期产线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持续对现有试生产线建设进行技术升级和优化。国外,公司阿根廷卡罗盐湖锂矿项目已完成了3个钻井的勘探工作,后续将综合多种因素对项目开展进一步评估。同时,公司积极寻找非洲地区锂矿资源,优选重点国别和重要成矿区带,开展项目筛选评价,推进公司锂资源战略布局逐步落地。报告期内,新能源材料业务尚未实现对外销售,实现归母净利润-4,963.03万元。

  (2)坚持可持续发展低碳环保产业

  公司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业务行业竞争激烈,处置价格下行,部分子公司因水泥窑停窑导致开工率不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503.93万元,同比下降27.72%;实现归母净利润-8,036.24万元,同比下降42.85%。

  公司固废危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稳步开展。公司充分调动采购团队积极性,获取相对充足的原材料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建立有效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各级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聚焦年度目标任务紧盯生产经营,有序完成年度生产任务;释放销售团队主观能动性,持续加强市场开拓,通过生产提效、人员提质、合规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实现经营业绩的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54,564.68万元,同比上升151.61%;实现归母净利润-7,212.57万元,同比上升10.57%。其中江西汇盈为固废危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业绩增长贡献重要力量,报告期内,江西汇盈实现营业收入646,356.38万元,同比上升221.84%;实现归母净利润8,487.91万元,同比上升587.47%。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中机茂名破产重整事项

  2024年5月,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中机茂名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对中机茂名不再控制,公司对其进行出表处理。2024年10月,公司收到中机茂名破产管理人送达的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粤09破2号之八】,裁定将公司持有中机茂名100%的股权办理过户登记至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766570322T)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机茂名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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