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6 公司简称:三峡水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6,306,798.56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630,679.86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65,676,118.70元,加上母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1,488,499,207.63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84,079,751.95元,支付2024年前三季度普通股股利94,659,565.65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5,436,008.7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912,142,904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8,951,591股后为1,893,191,313股,以此计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727,652.52元(含税),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45%。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4年前三季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170,387,218.17元(含税),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02%。
若在上述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084亿元,比上年增长5.0%。(来源:国家统计局)
1.电力生产、供应
2024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攻坚克难,经受住了年初大范围极端严寒以及夏季多轮高温、台风等考验,统筹做好保供电、促转型、稳投资、优服务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1)电力消费需求方面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各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6.5%、7.6%和3.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0.135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4%。第二产业用电量6.3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4.8%,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2024年用电量同比增长10.3%,明显高于同期制造业平均增长水平,制造业延续转型升级趋势。“两新”政策推动设备制造等行业用电较快增长,汽车制造业中的新能源车整车制造用电量同比增长34.3%。第三产业用电量1.8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8.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5.2%。“十四五”以来全国全行业用电量年均增长6.7%。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电力生产供应方面
根据中电联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3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多投产0.6255亿千瓦;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2.6%。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0.1899亿千瓦、0.0753亿千瓦,同比分别增长85.2%和38.1%。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分类型看,火电14.4亿千瓦,其中,煤电11.9亿千瓦、同比增长2.6%,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5.7%,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水电4.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5869亿千瓦;核电0.6083亿千瓦;并网风电5.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0.4127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4.1亿千瓦,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2.综合能源服务
综合能源服务是一种提供面向终端的能源集成或创新解决方案的新型能源服务方式,包括“综合能源系统+能源综合服务”两方面:其中综合能源系统是指能源供给侧以多能互补、梯级利用和综合供应为核心,协调优化电、热、冷、气、水等多种能源的供应、转化、存储、消费,以提高综合效益的新型区域能源系统;能源综合服务是指通过综合能源系统,对能源需求侧的建设、运维、管理、销售、金融及技术设备等多类型服务需求实施一体化、集成化提供,推动能源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在国家“双碳”目标牵引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已成为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的关键着力点。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有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纲领性文件,引导和推动电力生产端、消纳端的节能降碳、绿色转型。2023年,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蓝皮书》,明确提出要加强电力供应支撑体系、新能源开发利用体系、储能规模化布局应用体系、电力系统智慧化运行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支持培育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电储能企业、负荷集成商等新兴市场主体,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202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明确了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等9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近年来,国内综合能源服务发展迅速,行业基本面持续改善,供给端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产业链价值向下游配售、综合能源服务等环节延伸。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上下游企业、社会资本抓住新电改和经济结构转型新机遇,从不同切入点积极探索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实现能源基础设施互联、能源形式互换、能源技术与信息技术数据互通、能源分配方式互济、能源与消费商业模式互利。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测算,预计2025年综合能源服务市场规模达到0.8-1.2万亿,2035年达到1.3-1.8万亿。伴随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快速发展,用户分布式光伏、综合能源站、能源托管、节能服务等典型业态得到快速发展。同时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逐步清晰。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2024年全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8亿千瓦,同比增长192%;其中新增分布式光伏1.2亿千瓦,同比增长179%。2024年,新型储能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储能项目装机规模7,376万千瓦,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130%。截至2024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1,282万台,同比增长49%。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电力生产、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统调电源装机约220.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85万千瓦(含自有水电装机75万千瓦),火电装机131万千瓦,新能源装机4.7万千瓦(主要为网内并网光伏装机)。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网内自有燃气发电以及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等电源项目投资建设,持续夯实电力保障能力。供电区域覆盖重庆市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两江新区等地,作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电力供应主体,公司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着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年均供电量占重庆市年均用电量的10%左右,在所服务地区拥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2.综合能源服务
公司2021年发布的“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特色化拓展综合能源业务,经过四年来的不断摸索尝试,公司综合能源服务明确了以“源网荷储一体化”为主要路线的发展模式,聚焦“能源站(岛),新型储能,绿色交通,新能源,能源托管,市场化售电”等业态,拓展布局“源、网、荷、储”基础资产。目前,公司运营能源站岛年供电量近13亿千瓦时、蒸汽供应量750万吨;新型储能运营规模超过1吉瓦时;绿色交通电动重卡电池累计运营规模近1,300套;全年实现市场化结算电量超220亿千瓦时。公司综合能源业务模式探索、技术积累与初期规模布局已基本完成,相关典型场景开发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业务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属于综合能源行业新兴主体,公司将持续推动综合能源业务规模化和高质量发展。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供应,综合能源服务等业务。其中,电力生产、供应属于核心业务。
(二)经营模式
1.电力生产、供应
电力生产的业务模式:公司目前主要自有电力来源为75万千瓦的水电装机,同时具备网内电源统调能力,所发电量通过公司的配电网络销售给重庆万州、涪陵、黔江等供电区域内的电力用户。
电力供应的业务模式:公司的骨干电网覆盖重庆市多个区县,并与重庆市、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等电网联网运行,供电区域划分明确。除销售自发电力外,还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网内其他电力生产单位购进电力,通过公司配电网络销售给终端用户。
2.综合能源服务
公司综合能源业务主要立足用户用能特性和低碳降耗需求,引进“源网荷储”理念、发挥能源服务专长,投资并运营用户侧分布式能源站(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分布式光伏等)、储能设施,同时从综合供能、节能改造等入手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探索用户综合能源创新服务。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电力生产、供应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售电量的增加、自有电源发电量增加、综合购电成本控制等;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包括项目投资收益增加和运营期获取的相关收益增加。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说明:三峡集团持有长江电力股份比例数据来源为长江电力《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5-008)》,公告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22亿元,比上年同期111.77亿元下降7.65%;营业成本92.58亿元,比上年同期100.29亿元下降7.6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2.02亿元,比年初上升7.07%;总负债139.54亿元,比年初上升1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30亿元,比年初下降1.20%。资产负债率55.37%,同比上升3.90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亿元,同比下降39.9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5-016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6,113.98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情况
2024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存货、商誉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6,113.98万元,转回953.36万元,核销1,237.78万元,转销181.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融资等。
(1)计提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按照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对应收款项按照账龄组合测试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2)计提情况:2024 年度,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11,798.39万元。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 计提方法: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次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方法进行评估。
(2) 计提情况:本期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长兴热力有限公司持有的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重庆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用能计划出现较大变化,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原则,公司聘请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出具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龙兴赣锋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5〕第011号),按在建工程形象进度测算整体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为此,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89.83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
(1)计提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情况:2024 年度,受国际环境、行业周期和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高碳铬铁库存商品的价格水平处于下行态势。公司对高碳铬铁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存货的实际销售情况进行细致分析,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高碳铬铁存货跌价准备258.90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1)计提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每年都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2)计提情况:2024年因电解锰终端市场需求降低、价格低迷、自身生产成本高以及自有矿山因故开采不足等原因,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生产情况未达预期,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含并购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5〕0178号),贸易锰业业务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3,866.86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 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6,113.98万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953.36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共计12,630.28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计提减值事宜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6,113.98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5-019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切实提升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实际,编制并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年度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流域来水偏枯、电力保障形势严峻、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等艰巨挑战。在股东方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紧密围绕“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虽然经营业绩受资产处置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和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等因素叠加影响,较上年同期相比存在一定程度下降,但是公司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向新求质,在传统业务夯实与新业务拓展上协同发力,售电量创历史新高,电力业务利润实现增长;着力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综合能源新业务盈利能力逐步释放。公司治理规范高效运行,资产运营质量稳步提升。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22亿元,同比下降7.65%;营业成本92.58亿元,同比下降7.6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2.02亿元,比年初上升7.07%;总负债139.54亿元,比年初上升1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30亿元,比年初下降1.20%。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提升电力业务核心质量,深入优化网内电源结构,高效推进各类电源建设,坚持做精做细存量配售电市场,积极争取有利价格政策,引导用户稳定生产、扩容扩产,完成售电量142.4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94%;同时,综合能源新业务方面,公司坚定“围绕大用户、开发大项目”的发展思路,聚焦重点区域、重要行业,开发有产业协同效应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站(岛)、能源托管等项目,累计已建、在建综合能源项目投资约30亿元。目前,公司储能运营总规模1.2吉瓦时,电动重卡电池用能累计运营规模超1,300套,新业务盈利能力逐步释放,转型发展取得成效。
二、持续稳定分红政策,切实增加投资者回报
2024年,公司秉承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的投资者回报理念,制定了优先以现金形式进行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按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以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的支持和关爱。
报告期内,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专项研究论证,制定并披露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延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并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将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由10%大幅提高至30%。同时,公司于2024年内首次提出并顺利实施2024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分红金额超9,400万元;公司已连续15年进行现金分红,近8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比例远超30%,自1997年上市以来已累计分红超过18亿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出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扣除回购账户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727,652.52元(含税),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45%。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4年前三季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170,387,218.17元(含税),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02%。上述分红措施,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有效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三、对内提质对外赋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部署,聚焦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任务,在做好区域能源保供基本盘业务的同时,聚力向“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对内提质。持续夯实配售电基本盘,以自有电源和电网建设为突破口,加快电源开发和提升电网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黔江大山风电等重点电源项目建设和电网升级改造建设,充分发挥梯级电站调度和集控管理的优势,不断强化电力保障要素。同时,积极构建“源网荷储、电力市场、多能协同互补”等三大业务体系,形成新的业务板块和发展格局。着力拓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赛道,加大优质项目投资并购力度,应用新技术、布局新业态、打造新模式,推动智慧综合能源产业高效转型;通过虚拟电厂平台对各类负荷进行聚合管理,推动各类灵活性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促进电力市场资源运营效益最大化;积极探索“水火风光储多能互补”业务模式,拓展新业务发展空间,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外赋能。切实履行电力能源企业社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股东单位电力保供要求,面对重庆市三轮连晴高温天气、电力负荷7次创历史新高的严峻保供形势,保障了供区186万千瓦负荷的用电需求,同时返送重庆电网电力,有效支撑重庆全市电力保供。在此基础上,公司针对性提高对供电区域内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企业的服务质量,通过坚强可靠的服务保障、精益求精的服务态度和与时俱进的服务理念,促进和带动当地及周边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信息披露和高水平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提升公司透明度,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互信共赢的良好关系;始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全面注册制推进和“新国九条”颁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全公司信息披露责任及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覆盖全面、纵向到底的重大信息报送和对外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特别是针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重点项目和重要事项进行有针对性跟踪、对比和详细披露,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在确保信息规范披露基础上,公司洞察投资者所需,解答投资者所惑,不套用模板、不流于形式,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写投资者愿意读的、能读懂的公告。在高质量地完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同时,通过延续性地发布诚挚且有深度和温度的《致股东书》以及“一图读懂年报”等方式积极宣传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传递公司对企业价值观的坚守和对投资者的尊重。搭建立体式、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体系, 通过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等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2024年,公司连续三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最高类“A类”评价,并获得2023年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奖”。
五、坚持企业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平台、市场化职业经理人为经营中心、党组织为政治保障支撑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有效的内控制度和体系建设,构建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并有效运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
一是公司进一步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与建设,新增、修编《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章制度管理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制度》等公司法人治理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制度44项,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二是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制定并印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三是切实加强管理融合与创新,科学界定相关治理主体权责和授权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混合所有制体制和市场化业务高度竞争实际,深度激发公司内生发展活力,挖掘内部增效空间,不断提升决策和经营管理效率,充分释放内部管理效能。四是完成公司合规组织工作体系搭建,成立合规委员会,强化“三道防线”合规管理职责,切实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类合规风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战略目标落地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公司董事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最佳实践奖”。
六、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高度重视并压实控股股东、单独或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的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在建立良好、畅通的沟通机制基础上,通过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合规部门等多层级多维度对关键少数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帮助公司“关键少数”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相关方合法行使权利,勤勉履行义务和承诺。公司建立了“突出业绩导向并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体系,将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等与投资者利益关系紧密的指标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针对“关键少数”,公司组织开展或组织参加各类规则培训及警示教育,加强“关键少数”与中小投资者利益风险共享共担的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强激励、硬约束”原则,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完成了2023年度考核工作,相关结果如实反映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为2023年度经营成果付出的努力。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顺利实施,助力公司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之责。后续,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发展,不断提质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高质量的发展成果、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公司治理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内容是基于方案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作出的判断及评估。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5-01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5年4月11日发出。2025年4月23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3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俊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6,114万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953万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182万元。本期计提和转回坏账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63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16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4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核销损失1,504万元,主要系报废固定资产损失以及应收账款核销损失。上述损失核销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6,306,798.56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630,679.86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65,676,118.70元,加上母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1,488,499,207.63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84,079,751.95元,支付2024年前三季度普通股股利94,659,565.65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5,436,008.73元。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912,142,904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8,951,591股后为1,893,191,313股,以此计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727,652.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若在上述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5-017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5年度公司计划完成销售电量145.87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19.9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核定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的议案》;
会议核定,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不超过200亿元,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融资余额之前。公司的融资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融资方式包括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融资、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及债券融资等。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4年底,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50亿元,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合营公司。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及被担保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9.50亿元,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处理上述担保的具体事宜,适用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5-018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持续提高公司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夯实电力主业,结合生产实际和年度工作总体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投资9个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总额为38,129万元。项目包括:石堰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6,212万元,双河—新田Ⅱ回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1,726万元,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5,004万元,110千伏竹林湾输变电工程4,354万元,太极集团35千伏降压站专线工程842万元,龙池变至国耀硅业供电工程413万元,黔江大山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668万元,舟白电站大坝扬压力异常缺陷处理工程530万元,年度技改及购置项目18,3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关于2024年度合规管理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关于2024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评估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时间及相关事项的安排,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情况
(一)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三、第四、第七、第八、第十和第十七、第十八项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
(2)大华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大华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和工作方式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1)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损失核销事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以及损失核销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重大缺陷。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6.《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等方面所作的努力以及成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战略与ESG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上述第一、第六、第十二至第十五、第十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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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5年4月11日发出。2025年4月23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6,114万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953万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182万元。本期计提和转回坏账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63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16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4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核销损失1,504万元,主要系报废固定资产损失以及应收账款核销损失。上述损失核销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2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损失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损失核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损失核销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损失核销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4年底,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50亿元,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合营公司。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及被担保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9.50亿元,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处理上述担保的具体事宜,适用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5-018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履职情况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认真分析、科学决策,并认真指导经营层的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2025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第五、第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5-017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6,306,798.56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630,679.86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65,676,118.70元,加上母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1,488,499,207.63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84,079,751.95元,支付2024年前三季度普通股股利94,659,565.65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5,436,008.73元。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912,142,904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8,951,591股后为1,893,191,313股,以此计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727,652.52元(含税),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45%。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4年前三季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170,387,218.17元(含税),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使用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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