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3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叶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监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通过检查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及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66,568.8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496,971.1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349,697.1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10,005,775.47元。母公司2024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6,153,049.54元,资本公积为808,220,537.72元。
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5年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276,153,049.54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3)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且当前正处于多个重要项目建设阶段,资金需求较大。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营运资金。基于上述考虑,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及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5)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公司当前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拓及项目发展的需要,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整体实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将投资建设新项目扩大相关产品规模,同时开发或引入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或改变部分特种电子气体产品依赖进口的局面,公司新项目的建设需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5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5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3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5亿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1亿元,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3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2亿元,民生银行岳阳分行3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3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2亿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为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节约资金成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采购设备(商品)、水电支付等经济业务时可根据业务性质到以上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货方结算。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5年度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
(1)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3)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经核查,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提供借款240万元,此借款为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经营提供支持,借款年利率为3.45%。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8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45%,借款年利率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偿还该借款本金及利息。除以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归还关联方借款事项外,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不存在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5年度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所有成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未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尚未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以上两家公司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取消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取消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本次注销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的考虑,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注销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1)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R 其他原因
注:2024年1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金额差异原因:2024年因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限制性股票在剩余等待期应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加速确认计入了相关成本费用金额7,836.3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并依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一次性加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7,836.34万元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0万元,较年初1.38万元减少1.38万元,减幅100.00%,主要原因为福建凯美特为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业务提前终止所致。(2)应付票据期末3,682.04万元,较年初5,755.32万元减少2,073.28万元,减幅36.02%,主要原因为福建凯美特和宜章凯美特部分承兑汇票完成到期兑付所致。(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99.92万元,较年初686.87万元减少586.94万元,减幅85.45%,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6,652.01万元,较年初11,691.03万元减少5,039.03万元,减幅43.10%,主要原因为宜章凯美特到期偿还长期借款本息所致。(5)长期借款期末19,446.90万元,较期初14,446.90万元增加5,000.00万元,增幅34.61%,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本期新增中信银行岳阳分行15个月贷款所致。(6)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572.67万元,较上年同期1,882.26万元减少1,309.58万元,减幅69.58%,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费用,本期无相关支出所致。(7)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782.95万元,较上年同期7,809.39万元减少6,026.44万元,减幅77.17%,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费用,本期无相关支出所致。(8)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为703.57万元,较上年同期379.39万元增加324.18万元,增幅85.45%,主要原因为海南凯美特、惠州凯美特、安庆凯美特、长岭凯美特本期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收益增加及海南凯美特获得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产业用电补贴综合影响所致。(9)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44.31万元,较上年同期78.01万元减少33.70万元,减幅43.20%,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额较同期减少导致相应计入投资收益中的到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为24.95万元,较上期126.30万元减少101.35万元,减幅80.24%,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计提利息收入减少所致。(11)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74.32万元,较上年同期-1.90万元减少76.21万元,减幅4020.85%,主要原因为本期海南凯美特收回洋浦消防迁移基金其他应收款200万元导致坏账准备转回所致。(12)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26.55万元,较上年同期-23.00万元增加49.55万元,增幅215.44%,主要原因为本期福建凯美特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及岳阳电子气、岳阳环保公司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13)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0.76万元,较上年同期0.55万元增加0.21万元,增幅38.17%,主要原因为本期宜章凯美特收取施工方罚款所致。(14)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6.60万元,较上年同期17.87万元减少11.27万元,减幅63.08%,主要原因为海南凯美特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15)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301.84万元,较上年同期-64.19万元增加366.03万元,增幅570.24%,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3,175.06万元,较上年同期-7,559.52万元增加10,734.58万元,增幅 142.00%,主要原因是上期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8,740.36 万元并计入相应成本费用核算,本期无该项费用;同时因本期氢气、燃料气产品销量增长,带动收入同比增加1,876.25万元,综合影响所致。(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03.11万元,较上年同期2,645.61万元增加957.50万元,增幅36.19%,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670.00万元,收到其他经营活动现金同比减少216.63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07.08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61.10万元所致。(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39.08万元,较上期-16,068.84万元增加8,229.76万元,增幅51.22%,主要原因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4,632.55万元,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4,418.92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562.37万元所致。(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8.20万元,较上年同期21,157.99万元减少22,026.19万元,减幅104.10%,主要原因为借款的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2,230.00万元,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33.59万元。
注:以上“同比增减比率”根据数据以元为单位计算。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丁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丁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66,568.8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496,971.1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349,697.1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10,005,775.47元。母公司2024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6,153,049.54元,资本公积为808,220,537.72元。
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5年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276,153,049.54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且当前正处于多个重要项目建设阶段,资金需求较大。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营运资金。基于上述考虑,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及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业绩亏损情况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投资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董事会鉴于2024年度业绩亏损情况,根据实际经营和项目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公司当前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拓及项目发展的需要,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识别出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经全面清查和测试后,公司已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共计3,314.1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信用风险显著偏离组合特征的单项应收款项,单独评估其可收回性并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余应收款项,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采用基于平均迁徙率的减值矩阵方法,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前瞻性信息及未来经济预测,编制账龄/逾期天数与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测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因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款情况改善,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5.7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11.7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33.9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对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对于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针对不同资产特性分别采用单项计提法,而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则采用分类计提法;可变现净值以确凿证据为基础,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并需结合存货持有目的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综合评估。合同资产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处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计量。
2024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要求,对氙气、氪气、氖气等气体原料气与库存商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59.83万元。主要原因为: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相关气体产品市场价格出现阶段性调整,叠加下游应用领域需求节奏变化,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续周期较长的原料及产品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准备,以谨慎、客观反映资产价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314.10万元,计入2024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314.1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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