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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D463版)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阳光诺和拟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目前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1、 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监事会职权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

  2、 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 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下转D4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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