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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沟通机制,让广大投资者能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拟举办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投资者参与方式: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缜先生,独立董事王枫先生,董事会秘书汪泉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一飞先生。

  三、 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7:30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活动页面将于活动开始前五个交易日对外发布,发布之后投资者即可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1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84,163,34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截止2021年11月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2,945,207.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2,090,121.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855,085.6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1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700.44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9,404.8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4,149.91万元,其中包含未置换的已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1,359.96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1,192.1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510,892.59万元(包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4,807.2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8,360.11万元,其中包含未置换的已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1,359.9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20年10月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国泰海通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1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材料”)、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2年6月,公司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轩电池科技以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10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8,360.11万元,其中包含未置换的已支付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合计1,359.9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合计8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4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0,0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情况及原因

  (1)公司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1年受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的推动,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154.5GWh,同比累计增长142.8%,其中磷酸铁锂占比超过51%。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同时鉴于原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土地规模已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施可能会增加建设成本、能耗支出、人力成本和场地维护等多方面的费用支出,项目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上述变更完成后将加快项目投资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公司将“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9月调整至2024年12月,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客户反馈持续对部分产线进行工艺升级,且因相关升级设备采用国内外进口或定制设备,设备采购周期较长,影响了项目部分施工进度和部分设备调试进度。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规避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中的隐患,公司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遵循产用平衡原则逐步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予以调整。

  2、决策程序

  (1)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2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除上述变更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其他发行事项

  (一)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批程序及发行结果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10号)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249,706,175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GDR不超过49,941,235份。

  2022年7月28日,公司实际发行的GDR数量为22,833,400份,发行最终价格为每份GDR30.00美元,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为114,167,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5,002,000.00美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22年7月29日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7437元,折合人民币4,619,447,987.4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折合人民币79,973,055.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4,539,474,932.1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14,167,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4,425,307,932.11元。

  (二)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1、GDR资金用途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大约85%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支持业务扩张,特别是通过投资固定资产、收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扩大公司在海外的电池产品及原材料产能,以扩大公司的国际版图;大约15%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2、GDR资金入账情况

  金额单位:美元

  

  注:汇款入账前扣减中转行手续费20美元。

  3、GDR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GDR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即67,314.31万美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中,公司已使用GDR募集资金35,644.71万美元,其中10,300.00万美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5,344.71万美元用于公司在海外项目建设,剩余尚未使用的GDR募集资金余额31,669.60万美元(不含利息收入)存储在公司银行账户上。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GDR所得资金均按照招股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践行“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公告如下:

  一、 坚持聚焦主业,全面提升公司效益

  2024年,全球新能源产业加速重构,公司坚决贯彻董事会战略部署,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增长,全年营业收入353.92亿元,同比上升11.98%;归母净利润12.07亿元,同比上升28.56%。根据SNE Research 统计数据,2024年全球磷酸铁锂装机量公司排名第三,市占率6.18%,公司全球动力锂电池装机量同比增长73.8%,市占率3.2%,排名第八。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联盟统计数据,2024年公司中国地区动力锂电池装机量同比增长48%,市占率4.59%,排名第四,较2023年度上升一位。根据SNE Research统计数据,2024年公司储能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200%,市占率6%。根据高工产研统计,公司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排名第七,其中在通信储能领域排名第二。

  二、 加强技术创新,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投入达29.29亿元,同比增长5.83%。报告期内,公司发布多款新型高性能电池产品,聚焦固态/半固态电池以及超快充等技术攻关,其中第一代全固态“金石”电池,能量密度高达350Wh/kg,循环次数可达3,000次以上,具备“长续航、高能量、高安全”的技术特点;超快充产品G刻电池采用5C超级快充技术可实现充电9.8分钟补能80%,充电一刻钟补能90%,能快速为车辆补充电量满足出行需求。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储能市场,其中推出的Gotion Grid 5MWh储能液冷集装箱采用330Ah、314Ah大容量、长寿命单体电芯,循环次数可达15,000次以上,可实现系统运行寿命20年以上,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点。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473项,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技术引领市场新突破,加速研发成果产业化进程。凭借产品设计的升级和超快充等技术的突破,第三代电池产能的释放,乘用车配套取得了高端化突破,奇瑞星纪元、吉利银河、长安启源以及零跑等中高端车型取得定点及批量配套,B级及以上车型配套出货占总比提升至15%左右。在商用车重卡赛道开拓方面,实现批量交付吉利重卡、三一重卡、一汽牵引车等标杆项目,重卡细分市场占有率突破4%。储能业务完成跨越式发展,已建成20余座大型储能电站,并中标龙源电力内蒙古200MWh共享储能等国内外战略项目。

  三、 夯实治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对规范运作的认知,强化“三会一层”治理效能,夯实合规经营根基。同时,公司紧跟监管的最新动态,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修订优化《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确保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清晰,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有效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四、 强化信息披露,构建良好互动生态模式

  2024年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从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入手,进一步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要求,从公平、准确的角度提示投资者公司当期的经营状况和主要风险。为了更好的展示公司经营、战略、财务等方面信息,与投资者构建良好的互动生态,一是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保持高频次、高质量沟通,充分展现公司投资价值;二是主动披露年度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自2021年起,公司已连续4年披露ESG报告,向市场积极传递公司可持续发展价值。

  此外,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进一步规范与投资者互动机制。

  五、 重视股东回报,彰显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通过开展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现金分红方面,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1,769,400,465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0元(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76,940,046.50元。

  股份回购方面,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截止于2024年1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3.62万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含交易费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此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803,014,1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4,177,539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883,664.80元(含税)。

  未来,公司将秉承“让绿色能源服务人类”的使命,坚持“产品为王、人才为本、用户至上、坚守正义、敬业乐群、务求成果”的经营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经营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平衡。公司将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一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一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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