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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462版)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接D462版)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专人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备案结果以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修订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序号为1-9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公司新增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的相关行为,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合规性,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该治理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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