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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释放积极信号,为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订单同比上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6.00万元,同比上升45.24%;实现净利润-6,045.79万元,同比下降2.09%,因一季度公司交付的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及系统占比较多,综合毛利有所下降。科思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电子信息装备,并且产品向无人化、智能化延伸全产业链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于一体,致力于推动电子信息装备的创新与发展。公司长期深耕于计算机与网络、通信、计算机软件、云计算、虚拟化、芯片设计等领域,并持续投入研发资源,形成了涵盖信息处理、数据传输、数据管理、数据存储、无线通信等多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从芯片到设备、再到系统的全链条研制能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行业变革,成为产业创新与应用拓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大力投入研发资源,将人工智能与业务产品深度融合,聚焦于智能无人系统装备、智能无线通信、芯片相关项目的研发,应用于智能感知、智能决策、信息共享、态势呈现等智能化场景,智能无人产品形态可覆盖空中、地面、水上、水下等多种场景。公司积极响应行业需求,为增加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比重,加快无人智能作战力量贡献新的动能。报告期内公司新一代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已回片点亮,公司持续推进后续芯片功能、性能的全面测试。该芯片将增强公司无线通信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公司的优势护城河,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所在领域的产品市场占有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尚未交付的在手订单及备产通知约4.08亿元(含口头订单)。

  (二)其他重要信息

  1.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为优化募集资金使用结构,增加公司研发领域投入,以持续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全资子公司增资工商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科思融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融新”)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科思融新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科思融新100%股权。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3.涉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

  报告期内,公司获悉公司招商银行基本户部分资金人民币1,023.84万元被冻结,经公司自查了解及初步判断,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原因是深圳市中航比特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金额合计1,023.84万元。本次被冻结资金在公司资产中占比较小。除上述被冻结金额外,以上银行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正常周转使用,本次冻结的银行账户不涉及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不会对募投项目进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其他账户亦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资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协商,依法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获悉子公司高芯思通招商银行一般户部分资金人民币69.09万元被冻结,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经公司自查了解及初步判断,本次高芯思通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原因是西安迪芯科技有限公司与高芯思通技术合同纠纷,冻结额度为人民币69.09万元。除上述被冻结金额外,以上银行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正常周转使用,本次冻结的银行账户不涉及高芯思通的募集资金账户,不会对募投项目进展造成不利影响,高芯思通其他账户亦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不会对高芯思通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高芯思通资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将和高芯思通积极应对本次纠纷,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与仲裁院沟通协商,依法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包海洋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包海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包海洋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要求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并使用3,156万元募集资金向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与高芯思通、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与芯片相关业务的工艺及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流片费用,以及芯片研发人员投入等,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实施地点调整至江苏省南京市,并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思新”)为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和装修改造工程费,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电子信息装备项目”,同时为南京思新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研发中心购置费用、装修改造工程费等费用,增加公司应用开发投入,并同步调整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同时结合公司工艺技术环境的变化及最新研发需求,优化芯片业务工艺设备投资结构。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尚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本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营运流动资金。

  (七)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不可避免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存在差异化权益分派。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78,699,803.5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173,557.0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5,095,714.9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5,747,92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000,000股后为104,747,925股,合计拟转增51,326,483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7,074,408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鉴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存在差异化权益分派。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之一为:“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1,767股,回购金额2,488,232.4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战略重心聚焦于技术创新和市场扩张,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把握未来增长机遇。为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推进智能无人装备、芯片等项目研发,强化人工智能、智能无线通信、智能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核心技术攻关,同时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和产能扩建。当前的资金配置将有效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丰厚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目前公司盈利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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