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护卫”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8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881,72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0元,共计募集资金513,440,871.1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440,871.1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7,202,392.7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38,478.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478.5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478.5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3,360.9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4年1月15日,公司及安邦护卫(浙江)公共安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5,757.02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624.24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32.78万元(不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83号),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事项。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10,000.00万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收益150.47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整体尚未完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集团数字化升级发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安邦护卫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4555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安邦护卫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安邦护卫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诸葛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肖肖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诸葛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肖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诸葛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肖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诸葛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肖肖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诸葛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肖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诸葛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肖肖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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