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吕玉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吕玉炜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不足3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2025年度产业结构与投资布局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资产减值计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15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因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黎隽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557906

  公司传真:0571-87557906

  公司邮箱:zqb@zjabhw.com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16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自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18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2、宁波银邦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3、浙江金华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4、浙江省智慧消防管理有限公司

  

  5、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湖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服务中心

  

  8.浙江天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宁波市平安宾馆有限公司

  

  10.四川金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意见如下: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公允,操作程序及环节合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王方瑞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20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包含本数)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归集的暂时闲置资金。

  (四) 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21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24万元(含内控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收费124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4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按照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工作水平,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各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