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678号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的监事2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莉莉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截至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031,490.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3,049,405.44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483,000股,扣除回购股票专用账户1,1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531,921.13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等要求,能够保障合理回报股东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赵莉莉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赵莉莉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王界晨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界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谭淇月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谭淇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29,7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矜)
作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秉持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持续聚焦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况。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所提各项议案,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陈矜,1971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兼任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威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履职期间召开的10次董事会及5次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情况。经对相关议案认真研判,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
(二)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扎实履行委员职责。在履职期间,针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审计机构聘任、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查等关键事宜,展开了严谨的审议工作。通过密切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效能、外部审计工作质量以及重大风险管理事项等核心领域,切实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有力支撑,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并于2024年4月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予以细化完善。在履职期间,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审议相关议案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密切关注重大事项进展,履职期间,本人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员工持股计划、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均投了同意的表决票。
本人履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会计专业优势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审工作计划、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询问和交流。另一方面,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问题及公司业务情况也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高度关注审计过程,提前召开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交流会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以及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等方式,听取广大投资者意见,督促公司针对投资者所关注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重大决策等各类问题,积极、及时地予以回应,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现场办公等方式,与董事长及管理层保持高频且有效的沟通,与公司进行充分且富有成效的意见交换,为公司长远发展与高效管理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与此同时,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营造了必要条件,重视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的现场考察与交流活动,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相关业务需求形成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认为,该项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布局,减少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远发展,开拓更大市场空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诚信状况良好,且不具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具有独立性的情形,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所可以做到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五)提名董事情况
履职期间,一名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董事会提名了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审议后认为该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相关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工作贡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确定;独立董事报酬参考行业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及员工持股计划制定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员工持股进展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经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均合法合规,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履职期间秉持忠实、勤勉的工作原则,独立履行职责,审慎运用广大股东赋予的权利,严格遵循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积极践行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义务。
2025年,本人将持续保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建议,助力公司提升决策水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矜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万朗磁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442,5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36,515,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72,926,7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9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3,868.8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6,962.56万元。
2024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906.30万元;累计滚动购买理财产品27,7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借出补充流动资金15,5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61万元;取得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合计211.6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4,470.79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970.7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5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繁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INDUSTRIAL BANK OF KOREA SEOYEOUIDO BRANCH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100000301201772系泰铢账户,余额46,064,433.12泰铢,按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9,795,107.83元;
*注2:100000301201794系美元账户,余额0.00美元。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益163.61万元。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实际收益合计值不等于相加值,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5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月10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4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万朗磁塑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万朗磁塑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1
2024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该募集资金总额50.91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5-031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朗磁塑”)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及履行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万朗磁塑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瑞纳智能、贝斯美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郑飞,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江河集团、建研设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牛晓咪,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雪祺电气、万朗磁塑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徐林,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尚纬股份、永新股份、六国化工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万朗磁塑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不含税),2024年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工作恪尽职守,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
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雷世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雷世”)、广东佳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适”)、通泰智能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通泰”)、安徽万朗家电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朗部件”)、合肥鸿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鸿迈”)、合肥爱华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爱华”)、中山芯美达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芯美达”)、六安万朗顺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朗顺感”)。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9,700.00万元;截止公告日担保余额76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子公司合肥雷世、广东佳适、合肥鸿迈、合肥爱华、泰国通泰5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概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44,065.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25,8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为8,0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 本次新增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拟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9,7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4,065.00万元的原有担保额度,增加至73,765.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7,5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为10,265.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为16,000.00万元。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本次涉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增加担保额度如下(未涉及控股子公司仍执行原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度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以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资产负债率将按照担保发生前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计算。
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企业概述
注1:上述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注2:以上单位除广东佳适、中山芯美达、万朗顺感、泰国通泰外,其余被担保单位均为全资子公司。
注3:广东佳适股东为合肥雷世(持股51.04%)、谭洋洋(持股48.96%);中山芯美达股东为公司(持股51%)、何国涛(持股17%)、陈颖(持股17%)、陈美妹(持股15%);万朗顺感股东为广东顺德顺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泰国通泰股东为万朗磁塑集团(泰国)有限公司(持股51%)、佛山市泰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二) 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数据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2024年度除中山芯美达、广东佳适、泰国通泰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外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注2:万朗顺感的注册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故不存在需要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29,700.00万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下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如根据金融机构认可情况等原因导致公司需提供超持股比例担保的情形,按以下方式采取担保及风险控制措施来保证公司权益:
1.其他股东拥有的实物资产;
2.其他股东在其他企业的股权;
3.其他股东在被担保公司持有的股权;
4.其他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认可的方式。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29,7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监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29,7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5,16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5%,其中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16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合计0.00万元。无逾期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具体担保余额如下:
公司对泰州市万朗磁塑制品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800.00万元;公司对滁州鸿迈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公司对万朗磁塑集团(泰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公司对重庆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600.00万元;公司对广东顺德顺洛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公司对合肥雷世担保余额为76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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