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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应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7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可归属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未达到归属条件的27.1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2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3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3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7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亚先生、吴常念女士、蒋世杰先生、李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中华先生、冯开明先生、杨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建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颜文生先生、刘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亚简历

  张亚: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亚先生未直接持股,与周文梅女士通过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0.79%股份,两人为一致行动人,系配偶关系,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张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2、吴常念简历

  吴常念: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四川大学化工专业。1998年12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公司,担任微波项目经理;2001年6月至2011年3月任成都泰格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4月至2016年6月任成都星云微波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常念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3、蒋世杰简历

  蒋世杰,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真空电子技术专业毕业。1999年3月-2000年9月就职于国营国光电子管总厂,担任副厂长;2000年10月-2007年2月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3月-2018年4月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5月-2024年1月,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蒋世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4、李泞简历

  李泞:男,1982 年出生,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专业博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7年1月曾任国光电气真空技术研究所技术员,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国光电气真空技术研究所副所长,2008年1月至2022年1月任国光电气真空技术研究所所长、真空测控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4年9月任国光电气董事会秘书;2022年4月至2024年1月任国光电气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国光电气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国光电气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李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中华简历

  李中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科硕士和军事指挥学硕士。1983年-1989年,在空军飞行学院和作战部队先后担任飞行员、飞行中队长;1989年-2005年,在空军试飞团和俄罗斯国家试飞院先后担任试飞员、大队长、参谋长和飞行教官;2005年-2009年,在空军装备部科订部和成空装备部担任副部长;2009-2017年,在空军司令部军训部和空军指挥学院训练部担任副部长;2018年8月至2022年12月,在四川滕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李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冯开明简历

  冯开明,男,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77年1月-1981年12月,在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担任助理研究员;1982年1月-2018年1月,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先后担任研究员/博导/副总工程师;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冯开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杨建强简历

  杨建强,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注册会计师。1992年6月-1997年6月在四川辉煌集团任会计、财务助理;1997年7月-1998年12月在四川会计事务所任审计助理;1999年1月-2009年在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经理;2010年1月-2019年9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19年10月-2024年2月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24年3月至今在成都达远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3年12月-2019年10月任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德必文化创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建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颜文生简历

  颜文生,男,196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毕业。1989年至今,历任成都国光电气定额员、调度员,生产处调度员、生产处处长、微波器件分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国光电气监事。

  颜文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冬梅简历

  刘冬梅,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历,1995 年至今,历任国光电气二车间技术员、二车间副主任、二车间主任;2020 年6 月至今,就职于国光电气并担任监事。

  刘冬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0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8)。

  3、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中华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设定的触发值,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达到归属条件的27.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的原因、数量事宜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4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4 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

  ●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51,002.9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6,518,433.10元,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476,078,347.2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79,426,884.33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50,932.52元(含税),并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派发。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0,050,932.52元,占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62%。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5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5.493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4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61.7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61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8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70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87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5,933.56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6,273.53万元,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9,214.53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4,263.0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研生产综合楼及空天通信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30日;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电真空器件生产线项目”“核工业领域非标设备及耐CHZ阀门产业化建设项目”“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将持续提升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管理的水平,强化内控管理,加强员工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培训管理,持续提升合规意识。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国光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国光电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国光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国光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807.70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将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为90,615.04万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注2]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缓,具体原因如下:

  2022年度:1)在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公司“科研生产综合楼”应当地政府要求进行了数次规划调整报批,该流程需与多个相关管理部门对接修订,耗时较长,大幅延缓了项目进展;2)因公共卫生事件、高温限电(2022年7-9月,因高温天气,电网负担超载,为保障民用电力,四川省经信厅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工业企业让电于民”的文件并号召企业节约用电,公司积极响应号召,多次暂停工业生产与工程建设)等超预期因素影响,2022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在设计阶段、清单报价阶段、招标投标阶段、以及施工打围阶段工作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期间工作不时暂停,减缓了公司项目的进展。

  2023年度:1)进入2023年,公司募投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建设推进,但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方案与本地地铁规划设计线路存在一定冲突,原已建设完成的科研生产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需要修改设计方案并重新进行施工建造,受影响较大;2)2023年7月,为保障大型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在赛事前后暂停建筑工程的施工,避免货运车辆、施工噪音、粉尘对赛事的前期筹备、排练、演练及疏散造成影响。工程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8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会计政策。自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9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

  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情况

  根据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确认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0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斌,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银雪姣,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复核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可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需求,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汇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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