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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人。

  ● 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拟申请不超过等值944,8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担保总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等值 439,3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3,5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东莞沃特佳光电有限公司、东莞德闳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宝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余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 授信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向相关业务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供应商、客户、第三方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944,8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采购或其他生产经营履约义务等。

  公司拟向相关业务方申请不超过等值944,8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业务方实际审批并下发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同子公司及不同授信相关业务方(含授权期内新增的业务方)之间调剂使用(含境内与境外的子公司之间、不同业务方之间);该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 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及生产经营业务提供不超过等值439,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或反担保(此处担保包含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同)。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供应商、客户、第三方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保理业务、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业务及子公司购销等生产经营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439,3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公司如下:

  

  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信用,且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不同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 (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调剂、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调剂、境内与境外子公司之间的相互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文件。

  (三)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MA7KFR660T

  成立时间:2022-03-07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258号沃格光电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易伟华

  注册资本:6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沃格光电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2.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BQHL4U1U

  成立时间:2022-06-17

  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经济开发区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西湖路317号)

  法定代表人:刘松林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沃格光电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3. 成都沃格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沃格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DURPGG6D

  成立时间:2024-07-31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韵路533号5栋23楼2319号

  法定代表人:李高贵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沃格光电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4. 廊坊宝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廊坊宝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MA09PUTX8B

  成立时间:2018-01-24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道15号

  法定代表人:于尧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生产、研发、销售;销售: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绝缘制品、金属材料、电子专用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光电产品生产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普通货物道路货运;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廊坊宝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5. 四川宝昂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宝昂光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4MADC0F766K

  成立时间:2024-02-23

  注册地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晨曦大道中段333号107栋1层

  法定代表人:于尧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四川宝昂光电有限公司是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6. 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4143996B

  成立时间:2005-05-17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西部工业园区A36栋

  法定代表人:贺道兵

  注册资本:3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子产品的生产及维修。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7. 兴国汇晨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国汇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2MA37XBJ690

  成立时间:2018-05-23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经济开发区南区(机电产业园6号7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贺道洪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外围设备、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光学仪器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兴国汇晨科技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8. 湖北宝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宝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49N03L9U

  成立时间:2020-12-29

  注册地址:天门市天门工业园江汉路

  法定代表人:刘启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宝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9. 江西沃德佳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沃德佳光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MAD7LD0E1A

  成立时间:2023-12-29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258号江西沃格工业园B栋3楼

  法定代表人:徐梓豪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沃格光电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10. 东莞沃特佳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莞沃特佳光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7MLM290M

  成立时间:2022-04-19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20号5栋

  法定代表人:徐梓豪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电子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莞沃特佳光电有限公司是江西沃德佳光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西沃德佳光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11. 东莞德闳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莞德闳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6G1EC96

  成立时间:2021-05-21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20号1栋

  法定代表人:徐梓豪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莞德闳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是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12. 沃格(广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沃格(广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FYU683

  成立时间:2017-04-25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姣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沃格光电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限内发生的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担保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为140,000.00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为83,500.0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1.60%、66.56%。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审慎分析了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认为,此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本次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5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时,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经济开发区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西湖路3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BQCD6P43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圣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0%的股权、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权、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319.79万元,净资产为5,451.84万元;营业收入为335.57万元,净利润为-2,266.83万元(未经审计)。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春姣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且张春姣女士为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汇晨电子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合规经营的公司,交易金额总体可控,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确定。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含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含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2,876,045.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23,477,23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179,900股,以222,297,333股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1,114,866.65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全体股东长期稳定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公司未来发展状况以及对全体股东长期稳定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公司已经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1-12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 43,392,562.04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二、 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一)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票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按承兑人划分不同组合,并根据不同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4年度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485,685.65元。

  2、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858,808.80元。

  3、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按款项性质划分不同组合,并根据不同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4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92,269.65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减值

  1、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0,736,807.11元。

  2、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5)第040009号),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应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344.70万元,与公司收购时形成的对应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相关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3,955,371.51元。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东莞市兴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5)第040008号),东莞市兴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应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816.67万元,与公司收购时形成的对应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东莞市兴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相关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5,763,619.32元。

  三、 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处理。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本次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合计6,455,578.14元,前期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相关款项历史上多次催收无果、或采取司法诉讼程序后仍一直无法收回,公司认为该款项基本无法收回,故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但公司对上述应收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做到账销案存。

  四、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 计提资产减值

  本次计提(含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4,339.26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543.2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96%。本次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坏账核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坏账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由于上述核销的坏账前期均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五、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方案。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七、 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八、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修订《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3年6月26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2024年8月20日至今,公司因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份65,000股,2024年8月2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222,797,333股增加至222,862,333股,注册资本由222,797,333元增加至222,862,333元。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及2025年3月6日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合计96,20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222,862,333股减少至222,766,133股,注册资本由222,862,333元减少至222,766,133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2025年3月8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68、2025-009)。

  3.股权激励自主行权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期为2024年6月29日-2025年6月28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年6月29日至2025年4月23日,激励对象累计行权711,10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222,766,133股增加至223,477,233股,注册资本由222,766,133元增加至223,477,233元。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股本变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2,797,333元增加至223,477,233元,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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