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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533版)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D535版)

  (上接D533版)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中原使用“股东大会”一词均修改为“股东会”。由于条款的新增或删减,《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顺延和修改。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

  三、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

  

  上述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中,需股东会审议的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第1—9项内部治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4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说明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不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诠释及指引、香港法律等及其他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

  二、《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情况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就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下转D5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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