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栾琳女士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做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小楠女士、彭剑锋先生、赵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776.39万元,同比上升4.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96.78万元,同比增长11.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决定的经营目标,公司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保持显著增长态势。
特别提示:本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967,766.9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343,737.8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1,638,945,071.21元,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283,033,701.16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计划的原因:鉴于公司于报告期内已进行过现金分红,公司超材料业务相关收入稳步增长,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维持较明显增幅,需要更多营运资金维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公司基于超材料技术七个重要能力平台为各个行业赋能正在快速落地,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鉴证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9、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8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相关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以上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参会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2月28日届满,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根据证券公司提供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明细汇总表,尚有110,691.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开立了709基地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5、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附件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25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檀顺艳
2、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3、邮箱:ir@kc-t.cn
4、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5”,投票简称为“光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5年5月1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4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5
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健全有效,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更好的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全部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10,69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光启技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光启技术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90.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共计募集资金 689,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23.6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3,77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号)。
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7,531.22万元,其中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476.8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1,112.52万元,其中20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6,703.52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9,367.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2日、2018年12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4月13日、2017年7月1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本公司连同保定超材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于2018年12月18日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光启超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募投项目变更相关议案。公司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顺德光启,为保证募投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拟向顺德光启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709基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光启尖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并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作为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光启超材料共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光启尖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09基地的总投入增加61.395.01万元,达到236,577.34万元。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全资孙公司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在招商银行深圳科发支行开立了709基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顺德光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新设募投项目株洲905基地1期项目(以下简称“905基地1期”)、天津906基地1期项目(以下简称“906基地1期”),905基地1期拟投入募集资金110,137.00万元,906基地1期拟投入募集资金110,100.51万元。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株洲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光启”)、天津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光启”)在招商银行深圳科发支行开立了905基地1期、906基地1期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株洲光启、天津光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共计发生50,0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171,000.00万元,剩余269,000.00万元未到期;
注2: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65080286)已于2020年9月18日注销,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其他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以及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024年度,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累计440,0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171,000.00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9日任一时点未超过4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任一时点未超过3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26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增了709基地的投资,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