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管理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公司披露的2017-2021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可转债中装转2(代码127033)不停止转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中装”;
3、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822”;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5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中装转2(代码127033)不停止转股;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中审众环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20万元。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为1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标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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