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诺生物”)董事会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9,946.23万元,2024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管理费净额为64.2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333.2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071.30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54.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和“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将结余的利息3.10万元转入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就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开立的账户51050170770800001267于2025年3月底已销户。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下表为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5年6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为“2025年6月”。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圣诺生物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圣诺生物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588.25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6246户和3788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63.88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4127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63.78万元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使用,转入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8,500.00万元增加至10,663.78万元。
3、“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2,163.78万元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使用。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4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经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质,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执行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审议额度实施,不存在超额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担的社会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公司担任了具体工作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发放职务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的担保额度的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佳盈,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强,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莹,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17万元。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审查,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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