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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 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委托代建。

  ●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建设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配套车间1等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委托其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爱国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0,532.47万元,净资产为8,754.02万元,营业收入431.31万元,净利润172.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标的名称: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配套车间1等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姜家营街与巴彦淖尔快速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约74,693.72平方米

  工程概算投资:29,785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冷链生鲜物流、预制菜生产、仓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加油站。

  (二)定价政策

  本次委托代建主要是参照行业收费情况,结合项目自身实际,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委托人: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人: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配套车间1等项目

  (二)代建工作范围

  代建人代行委托人职责,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及与工程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与协调,控制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按合同约定办理项目移交,依法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工程质量责任。

  (三)代建管理费

  双方约定代建管理费为506万元。

  (四)费用支付方式

  项目代建管理费的支付根据代建协议确定的支付节点分阶段进行支付。

  (五)代建协议的生效条件

  代建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有较丰富的项目开发管理经验,公司本次委托其代建项目,借助其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优势,控制项目投资成本,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会议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委托代建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交易各方根据行业收费情况,结合项目自身实际,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国建)

  作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顾国建,195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商学院教授、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知名的零售专家,专注零售业态和连锁经营方式研究,2003年创办了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2007年创办了中国超市联合采购联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通过现场及电子通信的会议方式,参与了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共16次,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列席了2024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共2次。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3次。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审议公司回购、专业委员会人员调整等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本人对专门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负责审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提高审计质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五)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观考察公司,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独立董事能够获取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如下事项持续跟踪,保持关注并进行合规性提示和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调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报告期,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有效履行。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2024年修订完善了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规范运作,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四)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按照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家悦烘焙(超市烘焙专区及烘焙店)发生的专项装修及改良支出等投资费用,根据其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受益期限,在公司原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公司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进行了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经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领取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七)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关于激励计划的进展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证监局就落实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本人核查了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事项,认为公司能就分配事项事前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沟通,分配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和股东投资回报,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责,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学习实践,有效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国建

  2025年4月23日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紫)

  作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魏紫,1980年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索英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通过现场及电子通信的会议方式,参与了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共16次,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列席了2024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共2次。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选聘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本人对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负责审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提高审计质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五)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观考察公司,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独立董事能够获取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如下事项持续跟踪,保持关注并进行合规性提示和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调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报告期,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有效履行。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2024年修订完善了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规范运作,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四)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按照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家悦烘焙(超市烘焙专区及烘焙店)发生的专项装修及改良支出等投资费用,根据其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受益期限,在公司原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公司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进行了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经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领取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七)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关于激励计划的进展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证监局就落实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本人核查了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事项,认为公司能就分配事项事前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沟通,分配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和股东投资回报,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责,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学习实践,有效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紫

  2025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708                                                  公司简称:家家悦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8,338,675股,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626,403,2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112,260.64元(含税);叠加公司2024年中期派发的现金红利69,152,879.5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9,265,140.15元(含税),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3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基本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GDP比上年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3.5%;城镇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4.3%;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2%,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26.8%。2024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9%,按零售业态分,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零售额比上年增长4.7%,专业店增长4.2%,超市增长2.7%,百货店下降2.4%。

  2024年,国家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消费供给优化以及消费场景更新,促进了居民消费需求释放和结构优化,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国内有效需求仍显不足,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有待提升,部分商品销售和服务消费较为低迷。随着居民消费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态势凸显,零售企业积极转变思维,抓住品质和服务消费新引擎,由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不断升级消费结构,优化消费场景,丰富消费体验,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与运营效率。

  (2)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超市连锁经营,以综合超市、社区生鲜食品超市、乡村超市为主要业态,协同零食店、百货店、折扣店等业态,发展山东及周边内蒙、北京、河北、皖北、苏北市场,通过区域密集、城乡一体、多业态的网络布局,下沉社区及乡镇市场,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同时依托密集的网点布局,持续推进即时到家、到店自提等线上业务,加强线上线下的联动融合;经营品类突出日常生活所需的生鲜食品类商品,目标打造顾客回家吃饭最有价值的门店,为顾客创造美好品质生活;公司分区域建设了常温、冷链、生鲜加工、中央厨房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构建了3小时物流配送圈,打造农产品从基地采购、冷链仓储、生鲜加工到终端零售的全产业运营链,形成了高效的供应链平台体系,支撑超市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并积极发展社会化供应链服务。

  为适应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公司持续进行业态创新、门店调改优化以及供应链变革等,增强门店的服务能力和效率。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1100家,其中直营门店957家、加盟店143家。分业态看综合超市249家、社区生鲜食品超市410家、乡村超市208家、零食店133家、好惠星折扣店9家、便利店等其他业态门店91家。

  (3)经营模式

  门店经营模式:公司门店商品销售模式,其中超市以自营为主,百货店以出租为主。超市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超过90%,公司超市业态突出生鲜食品经营,围绕质量好、品类全、更便利、够实惠,增强生鲜等核心品类的竞争优势,品类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距离更便利消费者;公司依托区域密集的门店网络,协同发展即时零售、直播、社群等线上业务,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的联动融合,为消费者提供到家、到店自提等全渠道服务。

  供应链模式:采购体系上,公司建立以“生鲜商品基地直供、杂货商品厂家直采”的总部集采模式为主,总部集采与区域采购相协调的采购体系,加强与厂商合作开发定制自有品牌商品,同时通过布局生鲜加工基地,增强农产品的后标准化及工业化能力,建设全产业链的供应链,增强商品差异化竞争力;物流体系上,公司坚持以统一配送的模式为主,按照“发展连锁,物流先行”的理念,在连锁网络布局区域内,分区域建设一体化的物流中心,形成支撑门店、加盟商等社会化供应链服务的立体式物流网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25,551.25万元,同比增长2.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5.0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567.14万元,同比增长17.18%,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门店提质、调改升级、布局优化、提升效率等措施,保障了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利润相对稳定。

  (1)门店提质成效显著

  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坚持做品质零售,狠抓门店内涵提升,门店基础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顾客的信任,超市可比店客流平均比同期增长7.74%,80%以上的可比店客流增长;2024年11月起加大了门店调改升级,围绕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在不同区域、不同业态实施调改项目,调改后门店的客流和销售持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增强了盈利能力,并不断改进优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样板,为调改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加快了线上线下的融合,持续推进社区拼团、品牌直播、到店到家等线上业务,拓展抖音直播、淘宝小时达线上营销渠道,推动线上销售增长13.2%,带动到店客流331万人次,到店转化率达到40%,全渠道运营能力持续增强,报告期末超市线上销售占比7.16%。

  (2)区域布局持续优化

  按照“深耕现有区域、聚焦重点区域”的拓展思路,公司优化选址策略,精准布局新店,确保开店质量,稳步推进超市业态的网络覆盖密度,积极拓展悦记零食店、好惠星折扣店等业态,进一步强化区域多业态立体布局,区域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报告期新开各业态门店140家,其中直营店49家,加盟店91家;分业态看综合超市12家、社区生鲜食品超市22家、乡村超市2家、便利店7家、零食店和折扣店97家;同时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主动优化网络布局和资源配置,关闭了持续亏损、难以改善的门店,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供应链效率明显提升

  报告期继续强化供应链战略布局,淮北综合产业园二期项目完工并逐步投入运营,通过多仓联动、优化流程,增强物流协同能力和服务功能,提高物流运营效率;坚持以顾客为中心打造商品力,抓好品类调整优化,增强源头商品开发能力,提高单品经营能力和效率;改革采购方式,加强了与品牌厂家的合作,通过裸采模式提升商品定价的自主性,增强价格竞争力;生鲜进一步优化供应链体系,形成更强的品类、品质、价格、特色优势,生鲜加工品类通过人才引进、资本合作或优化经营模式等方式,提高了产品研发能力,强化了熟食、面食、烘焙等品类的经营能力;加快向制造型零售转变,通过联合生产厂家定制与自有工厂研发相结合,加大了自有品牌研发力度,增强差异化竞争能力,新开发的有机奶、果汁、啤酒等定制产品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2024年自有品牌和定制产品占比13.63%。

  (4)内部管理提升增效

  公司加快组织变革,调整了组织架构,优化了组织流程,建立更加敏捷高效的组织体系,提高了总部、区域、门店之间的协同效率;优化考评分配激励机制,推广灵活用工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比店劳效和员工收入均稳步提高;持续优化信息系统,通过数字化平台和大数据应用,为门店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分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可比店坪效同比提升3%,可比店库存周转同比加快了2天;加强了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全链条食品安全管控,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做好食品溯源追踪,保障了消费者利益。

  (5)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至报告期末,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63,353.97万元,累计投入31,726.35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净额40,225.93万元,累计投入37,002.19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

  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

  ● 拟投入新募投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由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威海物流冷链建设及供应链提升项目”、由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项目”,变更后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33,550.65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7,140.4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号),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645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4,5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46.0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353.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100Z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拟变更终止募投项目前后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17,140.41万元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威海物流冷链建设及供应链提升项目”及“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项目”的建设,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此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占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27.05%。

  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实施主体: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拟建设一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的智能化高位常温立体仓,并购置相关设备约676台(套)。

  本项目系在公司原自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无需购买土地,该地块公司建有已投入运营使用的常温物流中心和中央厨房。本项目拟利用其预留土地建设智能化高位常温立体仓并增加物流设备,将全部用于扩大公司常温商品的物流、仓储能力。

  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7,723.60万元,包括建设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募投项目“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133.69万元,主要用于物流相关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已形成资产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7,140.4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 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区域战略布局等多重因素综合考量决定。原项目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早,主要是扩大提高食品等常温商品的仓储配送能力,项目对物流自动化解决方案要求较高,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因外部环境等原因推迟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原项目已投入部分主要为提高威海物流中心的运营效率和仓储能力,不存在募集资金浪费及滥用的情况。

  近几年随着消费主体和消费需求变化,以及来自线上、细分渠道的冲击,消费者对商品品质、性价比等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超市的同质化商品经营越来越难,线下零售门店开始逐步向小型化、生鲜化发展。超市行业积极转型,通过缩减卖场无效面积、优化商品结构、重构卖场环境及选品,为目标顾客创造差异化价值,生鲜作为超市中重要的核心品类,差异化优势明显,在超市中销售占比越来越高,生鲜、低温及冷冻等品类具有较大的销售增长空间,顾客对生鲜品类的精细化、品质化运营要求也更高,冷链物流对生鲜类商品的品质保障及损耗管理至关重要,因此公司需要投资建设相匹配的生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而食品、日用百货等常温类商品,近年来随着渠道分流,以及超市为提升商品力和盈利能力,越来越重视单店坪效以及单品效率,不断提高商品选品和开发能力,优化商品结构,压缩减少同质化商品数量,同时利用自动补货等技术优化库存管理,改造或增加自动化物流设备提高物流作业效率,通过以上措施改善提高威海常温物流仓的仓储能力和物流效率,并且后续还有持续优化提升的空间,因此公司决定先通过供应链优化提高威海物流常温商品的配送保障能力。

  本次建设的冷链物流项目根据生鲜不同品类的温度要求,增加不同温度带商品的冷藏、冷冻仓储能力,通过严格的温控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分拣、运输过程中保持适宜的温度,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通过集中冷链管理、优化流程,降低损耗和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提升整体供应链保障能力。

  公司根据消费市场的变化、不同品类的发展变化趋势以及“以经营生鲜为特色的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该募投项目。

  三、变更后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威海物流冷链建设及供应链提升项目

  1、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新园路东、温泉西路南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生鲜冷链物流中心总建筑面积15,070.50平方米,同时对现有的威海常温物流进行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新建的生鲜冷链物流中心,包括收发货区、分拣区、不同温度带的生鲜商品储存区等,购置安装制冷设备设施、分拣设备、搬运包装设备、信息系统等配套设备设施;现威海常温物流的改造提升,包括智能化改造升级,设备迭代更新等。

  拟定建设期:24个月

  投资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10,550.6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7,00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2、预计效益:

  本项目作为公司供应链管理的一部分,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对于提高公司连锁超市等主业运营能力和带动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

  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将提高公司物流的仓储配送能力及标准化水平,建立高效快捷的供应链体系,提升公司门店生鲜及低温相关品类的商品经营能力,保障生鲜农产品的新鲜及食品安全,支撑门店的拓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将带动地方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冷链物流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我国冷链物流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行业总体需求稳步提升。2024年上半年,我国冷链物流总额为3.22万亿元,同比增长3.9%;前三季度,冷链物流总额为6.4万亿元,同比增长4.2%。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下,以冷链物流设施为代表的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投资金额持续增长。

  (2)生鲜产品的保鲜需求

  生鲜为超市经营的核心品类,且对生鲜商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生鲜及相关冷冻类产品等易腐坏变质,不同品类对保鲜或冷冻的储存温度要求极高。冷链物流中心能够通过低温环境和专业的保鲜设备,保证生鲜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新鲜度和品质,满足门店对生鲜产品的保鲜需求。

  (3)产品种类和库存的保障

  公司门店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包括各种冷冻食品、冷藏食品等。冷链物流中心需要具备丰富的产品储备、智能化分拣能力和系统性配送能力,以满足各门店的差异化需求,同时保证门店有足够的库存,避免缺货现象的发生。

  (4)配送效率和及时性的要求

  为了保证门店商品的新鲜度和供应的稳定性,各门店希望物流中心能够提高配送效率,实现快速补货。特别是在销售旺季、节假日或特殊天气等情况下,由于消费者对生鲜产品的需求增加,门店对物流中心及时配送的需求更为迫切。

  (5)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物流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生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门店希望物流中心能够提供高质量的配送服务,包括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等环节,确保产品不受损坏、变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6)信息化管理的需求

  门店需要物流中心提供准确的库存信息、配送进度信息等,以便及时调整门店的销售策略和补货计划。通过信息化管理,还可以实现对物流全过程的监控和追溯,提高物流运作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对促进农业、物流业、零售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的供应链能力和超市主业的竞争力,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项目

  1、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内,东至巴彦淖尔南路,南至姜家营街,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新建一座生鲜冷链加工中心,用于果蔬等生鲜农产品的存储、配送及牛羊等农产品加工等,总建筑面积42,538平方米。

  拟定建设期:28个月

  投资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23,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0,140.41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2、预计效益:

  本项目作为公司供应链管理的一部分,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对于提高公司连锁超市等主业运营能力和带动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

  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将提升和完善公司物流标准化水平,建立高效快捷的供应链体系,有效支撑公司现有门店的产品供应和门店拓展,对连锁超市业务发展形成多维支撑,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内蒙古作为我国重要的农畜等特色农产品产区,冷链物流的发展有助于促进当地优质农产品的流通,扩大当地优质产品的销售,有效推动区域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提升区域社会经济效益。

  3、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项目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为了落实国家扩内需促消费的政策,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打造品种丰富、品质精良、高质量的供给体系,进一步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提升都市居民的生活品质,而扩大内需和品质消费需要有更强的供应链能力支撑。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各类生鲜农产品的冷链存储、配送及部分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加工,有利于促消费、扩内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2)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供应链能力

  供应链是公司超市业务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支撑公司的网络发展战略,公司一直坚持“发展连锁,物流先行”的原则,目前已分别在山东省内、河北张家口、安徽淮北等地建立了多处物流基地,形成了物流建设的网络化布局,构建了跨区域、高水准的物流配送网络体系,保证连锁终端的商品满足率和响应速度,为连锁网络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后勤保障。

  内蒙古区域是公司连锁超市布局发展的重要区域,目前公司在内蒙古区域有近40家门店,近年来营业规模持续增长,保持了较好的发展趋势,目前内蒙古区域门店由张家口物流基地提供生鲜配送等供应链服务,张家口物流基地主要负责北京、张家口、内蒙古等区域门店的供应链服务,因其仓储能力相对较小,随着内蒙古和北京门店数量增加及规模增长,预计张家口物流将难以支撑公司在相关区域的发展;而且张家口物流至呼和浩特市的配送距离相对较远,运费成本较高,供应链效率相对较低,呼和浩特市物流基地的建设有利于支撑公司连锁网络在内蒙古的发展,提高门店供应链服务效率;另外内蒙古牛羊等农产品具有特色优势,公司将发展牛羊等特色农产品的加工,把地方特色食材转化为优质美食,进一步增强门店生鲜产品的差异化经营能力。项目建成后,呼和浩特市物流基地将具备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配送等综合性功能,为支持品质消费形成更强的供应链能力支撑。

  (3)项目建设是促进区域行业发展的必要保证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高品质生鲜产品需求的增加,内蒙古的冷链物流需求量不断提升。当地生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缺乏规模化、专业化的冷库和冷链运输车辆,导致生鲜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易受到温度变化的影响,降低了产品的新鲜度和质量;从事冷链物流业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推动当地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

  综上,建设内蒙古冷链物流基地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地方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符合公司在内蒙古的发展战略,能够提高门店的服务能力和盈利能力,更好地满足当地居民对品质消费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

  四、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审议通过后,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及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相关事项。

  五、主要风险分析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公司本次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3、变更后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出现重大变化等不利因素,使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六、拟变更项目审批情况

  威海物流冷链建设及供应链提升项目待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的备案、审批等手续。

  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项目已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502-150104-89-01-733406)。

  七、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规划而做出的,本次变更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以公司稳健发展为前提,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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