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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旭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健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正良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毛玥明

  

  2、 诚信记录情况及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立信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续聘立信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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