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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林平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林长春先生、独立董事方钦雄先生、财务总监钟彩琼女士和董事会秘书赵淑昂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wkel1qyK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淑昂

  电话:0663-2912816

  传真:0663-2918011

  邮箱:422547375@qq.com

  五、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检查和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一)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和说明

  (一)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②租赁应收款;

  ③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

  

  经过测试,上述应收账款组合1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93,439.12元。

  5、其他应收款减值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经过测试,上述其他应收款组合1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6,919.69元。

  6、合同资产减值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7、长期应收款减值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其他情形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则按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减值。

  (二)固定资产的减值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

  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328,301.69元。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1-12月存货跌价准备为13,593.06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146,390.86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6,146,390.86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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