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零售》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关闭门店:
二、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单位:万元):
说明:因本期部分地区管理范围发生变更,对同期数据进行了同口径调整。
本公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在此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十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5 年 4 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相关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1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人)可到公司证券部现场登记,也可以传真方式登记,并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传真以2025年5月15日下午16时前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5月15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6:00。
3、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参会规定: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内登记,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411-83643215
传真:0411-83880798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5-024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将于近期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694 公司简称: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203,927.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9,075,583.7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0,907,558.37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532,650,008.76 元。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每10股送1股,不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止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316,152,57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16,152,571.00元(含税), 现金分红比例53.93%,拟送股31,615,257股,本次送股后,总股本增加至347,767,828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份发生变动致使参与利润分派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送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送股)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消费市场总体平稳增长,新业态新热点持续拓展。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消费市场在新业态新热点带动下实现平稳增长,服务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线上消费保持较快增长。
(一)行业增速整体放缓,传统业态承压
2024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87,895亿元,同比增长3.5%,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同比1.9%,但限额以上百货店零售额同比下降2.4%,品牌专卖店下降0.4%,成为主要下滑业态。传统百货受电商冲击及消费习惯变化影响显著,线下客流持续减少,而便利店(+4.7%)、专业店(+4.2%)、传统超市业(+2.7%)等业态逆势增长。
(二)线上零售持续扩张,数字化转型加速
2024年,网上零售额155,225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81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8%,增长6.5%,增速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个百分点。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6.0%、1.5%、6.3%。线上线下融合趋势明显,百货企业通过自建平台、直播带货等方式拓展渠道,部分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优化供应链及精准营销。
(三)区域与消费结构分化
一线城市仍是消费主力,但增速放缓;2024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21,166亿元,比上年增长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6729亿元,增长4.3%;乡村消费增长高于城镇,三四线城市潜力逐步释放。
商品零售额432,177亿元,增长3.2%,但餐饮收入增长5.3%,显示体验式消费需求上升。基本生活类商品中,粮油食品类、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9.9%、5.7%;升级类商品中,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1.1%、9.9%。
(四)政策支持与行业转型
政府为提振消费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持续发挥效力,通过减税降费、推动新零售等政策助力行业转型。头部企业通过社区商业化、购物中心化及绿色转型(如节能降耗)探索新路径,而尾部企业因成本高企、引流困难面临淘汰。仓储会员店、生鲜社区店等新业态成为补充,部分企业通过并购整合提升市场集中度。
(五)AI赋能企业数字化发展,推动智能化全域营销
2024年3月,“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未来产业。AI技术的快速发展,成为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数字化营销领域,AI已成为提升营销效能、加速业务发展的关键。AI技术的提升与应用将再次提升广告投放、数据分析等现有业务的能力,强化个性化营销和精准营销实力。AI智能助力打造一站式、数字化内容营销平台,在营销内容生产、管理、生成、优化等全流程全面赋能新消费品品牌数字化发展。
综上,2024年百货零售行业在压力中寻求突破,传统业态调整与新兴模式创新并存,整体呈现“低增长、高分化”特征。
(相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实体零售主业,构建“百货、超市、电器“三驾马车协同发展的立体化商业生态。通过多业态融合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持续巩固区域市场龙头地位,旗下近百家实体门店在辽宁、黑龙江、河南及山东等核心商圈的市占率保持领先,形成具有差异化竞争力的商业版图。
百货业态焕新升级,以“场景重塑+品类重构“双轮驱动,在增加黄金珠宝等高坪效品类面积的同时,加大对餐饮、娱乐、休闲等体验项目的投入,引入了更多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体验项目,如特色餐饮店、电影院、儿童游乐区等,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舒适、高端的购物环境,提升百货店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超市业态精准突围,打造“精品超市+社区生鲜“双线布局,灵活应对市场变化。超市店主要经营食品、生鲜、非食等品类,强化自营模式,确保了商品品质和成本控制。
电器连锁凭借差异化运营策略,通过打造场景化精品店、体验店及旗舰店,并配套一站式前装服务解决方案,成功构建沉浸式消费体验场景,赢得消费者广泛赞誉。同时通过深化品牌战略合作、创新策划联合营销活动,实现头部品牌销量稳健增长,在品牌商客户体系中保持领先地位。
公司通过“存量焕新+增量创新“的战略组合拳,在消费分级加剧的市场环境下,构建起兼具品质感与烟火气的商业新生态,为实体零售转型升级提供创新范本。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9亿元,同比下降5.2%,营业成本41.97亿元,同比下降6.52%,净利润6.43亿元,同比增长14.1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娜娜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向其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共计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不承担审计工作人员差旅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94 股票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25-01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闫莉、陈欣、王鹏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决策合法、规范、准确,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为人民币12.79亿元左右。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11.13亿元,其中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人民币6.02亿元,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人民币4.13亿元,委托管理人民币0.02亿元,房屋租赁人民币0.96亿元。
2024年“集进分销”战略销售模式下,公司预计2024年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产生3.89亿元左右、4.63亿元左右的集进分销额度(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即营业收入为0,不影响利润等其它主要经营数据)。实际发生额度分别为2.65亿元、2.53亿元。
单位:万元
(三)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预计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16.83亿元左右,其中,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人民币10.23亿元左右,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人民币5.53亿元左右,委托管理人民币0.02亿元左右,房屋租赁人民币1.05亿元左右。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调配不同关联主体之间的交易额度。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业务及延续以往的交易,公司已与关联方就实际业务情况对应签署了《商品采购配送协议》、《分销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可能新增的交易,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具体协议,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发生预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
2025年,公司继续推行“集进分销”销售模式。经公司数据分析,公司预计2025年拟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产生2.91亿元左右、2.79亿元左右的集进分销额度。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即营业收入为0,不影响利润等其它主要经营数据。截至2025年2月,公司累计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店铺集进分销金额为4306.92万元、与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店铺集进分销金额为5799.80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红上商贸有限公司
2、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3、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深圳大商全球贸易有限公司
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友谊有限责任公司
6、中兴—大连商业大厦
7、大连大商集团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大商集团大连大菜市果品有限公司
9、贝莱德(大连)啤酒有限公司
10、大商茶业有限公司
注:上述2023年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牛钢先生为公司及上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且有充足的现金流,与本公司交易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无法支付公司款项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购买、销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已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了《商品采购配送协议》,交易双方按市场价格确定配送商品价格,结算周期为一个月,具体交易按照协议安排执行。
2. 房屋租赁
公司已与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大连大商集团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约定租赁范围、租期、定金、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公司与各关联方均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3. 委托管理
公司已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和《劳动用工协议》,支付托管公司的托管费、人员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费用。
(二)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委托管理和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三)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对象是大商集团,其中主体是商品买卖。因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因,大商集团将经营多年的零售业务让渡给大商股份,转型为生产性的国际稀缺商品供应商,并将国际稀缺商品的国内批发业务交由大商股份公司经营。大商股份也在此类商品的经营过程中形成了公司独有的国际稀缺商品特色。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利用规模优势,降低营业成本,节约经营费用。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关联方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九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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