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4: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4:0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319会议室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上述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等相关公告。
议案8.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9.00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20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至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01887
传真号码:010-82701909
邮箱:IR@creat-da.com.cn
联系人:刘后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0
2、投票简称:科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及微信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茹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的审计,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5BJAA3B0371)。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246.40万元,同比增加4.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20.89万元,同比增加123.48%。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本年度实现利润情况
(2)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及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6,612.96万元,降低46.49%,主要因本报告期非现金类回款增加,本期期末现金存量较期初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09.48万元,增长590.33%,主要因本期末留存及已转未到期的商承较期初增加。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672.98万元,增长124.04%,主要因本期预付采购款所致。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39.85万元,增长36.80%,主要为本期末的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599.48万元,降低49.27%,主要因上年末计提的绩效工资于本报告期发放。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392.66万元,降低51.68%,主要因应交增值税及附加费等较期初减少。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82.61万元,降低31.04%,主要因上年度部分预提费用于本报告期内核销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06.09万元,增长53.54%,主要因本期末已转付未到期的商承较期初增加。
9、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329.10万元,增长60.22%,主要因本报告期储能新能源行业相关收入同比增加。
10、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325.72万元,增长44.46%,主要因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对应成本增加。
11、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6.80万元,增长4,054.15%,主要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12、本报告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79.49万元,降低55.13%,主要因本报告期享受制造业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政策对应收益减少。
13、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9.84万元,增长96.88%,主要因公司投资的基金项目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上年减少。
14、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389.29万元,增长1,133.72%,主要因本报告期应收账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信用减值计提较上年同期增长。
15、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1.23万元,增长165.42%,主要因本报告期盈利,计提所得税费用所致。
16、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963.85万元,降低177.27%,主要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额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额所致。
17、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4.25万元,降低1,844.35%,主要因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5年3月12日,公司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中文名称由“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Beijing Creative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Co.,Ltd”变更为“Beijing Creative Group Co.,Ltd”。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付小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浩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付小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浩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08,866.2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8,911,509.4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91,150.94元,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1,020,358.46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8,230,284.3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34,599,122.5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日总股本542,331,351股减去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0,593,99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15,352,120.77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0,593,992股。
如本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5,352,120.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15%;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36,892股,成交总金额为45,250,827.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0,602,948.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4.56%。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及不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说明: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注销回购股份37,660股,回购注销金额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已回购资金总额除以回购股份数量,乘以注销股数37,660股计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且未超过当年净利润的100%;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63亿元、1.1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2%、3.99%,均未高于50%。公司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为39.73%,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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