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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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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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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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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股东萧锦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原持有公司股份13,496,74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7.25%)的股东萧锦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2.47%)。
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萧锦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已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萧锦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萧锦明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共卖出4,18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情况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注:1、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总股本186,283,962股为基数计算。
2、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其衍生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萧锦明先生的持股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总股本186,283,962股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已披露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锦明先生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到期。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锦明先生严格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萧锦明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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