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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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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楼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议案1-议案5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8需逐项表决;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议案10、议案11为换届选举的议案须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对外披露,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邮件等形式办理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南
电子邮箱:FM002027@focusmedia.cn
联系电话:021-22165288
传真:021-22165288
现场登记/邮政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28层
邮政编码:20005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7,投票简称:分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兹委托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0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培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1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公司关于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二)适用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发放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捌拾伍万元人民币/年,个人所得税部分自理。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与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三)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的薪酬规定领取报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并最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2、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通过相关审批程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董事会审议上述薪酬方案时,相关利益方已回避表决。其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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