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296,272,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20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82,85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3,414,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股份13,415,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6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3,414,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6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21,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7%;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2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67%;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7%;弃权2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5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991,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39%;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2024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991,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39%;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991,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39%;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96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7%;反对2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弃权9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12,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14%;反对2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9%;弃权9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991,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39%;反对2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799,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1%;反对2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弃权2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1,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7%;反对2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9%;弃权2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科峰、谢淑仪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5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张潇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潇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并将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一名新任董事之日。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后,张潇潇女士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潇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潇潇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冯碧秋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董事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冯碧秋先生当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职工代表董事)。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补选董事人员个人简历
冯碧秋,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固体力学专业,大学理学学士,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辽宁省铁岭市经贸委生产处;1997年10月至2003年1月,就职于辽宁省铁岭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2003年1月至2011年9月,历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预算科副科长、预算科科长;2011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党组成员、预算科科长;2013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9年3月至2024年4月,任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任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25年4月起,担任铁岭瀚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碧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6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公司在2025年5月15日前收到为准。
2.法人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1:30)。
(三)登记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峰
联系电话:024-74997822
邮 箱:chifeng@hezhanenergy.com.cn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809
(二)投票简称:和展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以下简称 “受托人”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4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万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武玲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万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武玲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2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16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在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潇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潇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将履行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一名新任董事之日。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冯碧秋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在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3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16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在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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