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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00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199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4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10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董事津贴为6.0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及公司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绩效考核并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内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年度发放一次。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可购买投资产品的风险等级在中等及以下风险型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授权有限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法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选择投资合适的中等及以下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期限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相关岗位人员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财务部将负责制定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合理的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以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

  (3)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 授权管理

  在本议案中的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例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五、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在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来十二个月内业务规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付款及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谨慎投资。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鉴于宏观环境及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以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均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及损益将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已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具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外汇衍生品品种和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具备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且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能起到锁定收入或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从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沙特里亚尔、泰铢、新加坡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3、资金规模及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票据池额度或者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交易对手:

  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

  6、业务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该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7、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和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付款及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出口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付款或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资金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防范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或者可能的对外投资/并购外汇付款。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在具体操作层面,在选择套期保值业务产品种类时,考虑设定应对到期违约方案,尽量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的产品;在设定操作金额时,只对部分金额进行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后,需要关注市场情况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则需要上报审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止损和补救措施。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2亿元。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是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公司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资产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资产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资产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资产置换。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合作金融机构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

  上述拟申请的资产池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在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如涉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担保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等资产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4、经过金融机构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入池质押资产和开立的有价票证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申请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增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商业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有价票证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有价票证入池,保证入池有价票证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资金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19,328,8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59,124股为基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专业从事给排水阀门及燃气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市政给排水系统、水利工程、燃气管网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空调暖通系统以及智能节能系统等下游应用领域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具有提供以闸阀、蝶阀、截止阀、调流/调压阀、偏心半球阀、水泵控制阀、止回阀、减压阀、报警阀、雨淋阀、消火栓及燃气阀门等为主的多个系列、共2,000多个规格产品的能力,能够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同时,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募投项目建设的两条铸造自动生产线投产,已为汽车、农机企业承接铸造高质量铸件加工产品。2020年9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卓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获得了CMA检测资质认证证书,2022年3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承接对外阀门检测技术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上次没有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成立子公司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增资255万美元,同时香港伟隆出资255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1,760万元人民币或956万沙特里亚尔)与YASTEM公司在沙特阿拉伯设立合资公司。股东香港伟隆、YASTEM公司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1%、49%的股权。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成为香港伟隆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终止设立合资公司的投资,改由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3、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实业”)增资1,400万美元,同时香港伟隆实业出资1,4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10,076万元人民币或50,596万泰铢)在泰国设立全资子公司。股东香港伟隆实业持有泰国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暨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由香港伟隆实业持有泰国子公司100%股权变更为由香港伟隆实业在中国香港及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以香港伟隆实业新设立子公司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并合计持股100%,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用自有资金1,400万美元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保持不变。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伟隆实业出资10,000.00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72,392.00元人民币或78,306.00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孙公司—香港贸易公司。股东香港伟隆实业持有香港贸易公司100%的股权。香港贸易公司设立后将成为香港伟隆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完成了沙特子公司的设立登记相关事宜,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完成了新加坡子公司、香港控股子公司及香港控股孙公司的设立登记相关事宜,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完成了泰国子公司的设立登记相关事宜,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二)股份回购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69,7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199%,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524,485.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换届选举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迟娜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国庚先生、高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范庆伟先生、迟娜娜女士、范玉隆先生共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国庚先生、高科先生共2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监事会推荐及本人同意,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涛先生、郭峰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5、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郭峰女士、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同意选举于春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可转债发行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3、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4、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

  5、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

  6、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6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保持不变。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5月6日,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5月6日。

  8、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公司披露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报告》。

  9、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10、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11.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19,328,8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4,869,770股后的214,459,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14,459,124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78,474,597.9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837,848.55元。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427,176.22元,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442,717.6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4,659,914.21元,扣除2024年分配股利75,054,490.95元,公司2024年期末可分配利润累计为420,000,554.1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中小股东的反馈建议,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新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最新总股本219,328,894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回购专户中股份数4,869,770股后的214,459,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最新总股本214,459,124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85,782,609.25元,其中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分红10,721,915.85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75,060,693.40元(预计)。

  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69,770股,使用资金总额49,524,485.9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135,307,095.21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837,848.55元的103.42%。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理性、合规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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