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0 公司简称:万控智造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当前主要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发电、输电、配电环节,是关键的电力设备之一。下游客户主要为中大型电力成套开关设备企业、大型用户项目建造企业、电网公司以及配电网、新能源发电企业,应用领域涵盖电力、市政、建筑、工业、能源、冶金、轨道交通等行业。
从市场维度看,一方面,国内电力电网投资逐年稳步增长,筑牢了电力设备市场需求的基本盘;同时结构性风险并存,受房地产投资、基建项目开工下滑等因素影响,导致产品终端市场需求收缩,促使市场竞争加剧,从量价角度均对行业整体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东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对数字化配电终端、智能环网柜等电力设备的采购需求明显,为国内电力设备行业开辟了增量空间。从行业发展趋势维度看,我国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持续推进能源结构深度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技术和数字化技术迭代加速,在政策驱动与技术突破双重作用下,这种系统性低碳化和智能化转型催生了电网改造的刚性需求,有利于电力设备的配套需求提升。
2.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为电气机柜细分领域内规模最大的制造商,经过30余年的潜心耕耘,在原创、产品迭代、信息化、自动化、质量管理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荣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称号。公司凭借持续多年的行业深耕、智能柔性化的先进制造能力、辐射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深厚的技术积淀,拥有庞大、优质的客户群体,与众多行业头部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客户基础稳健,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公司气体绝缘开关设备生产制造水平、研发创新能力、产品质量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不断拓展气体绝缘开关设备的产品矩阵,在原有环网柜系列产品的基础上,扩充充气式开关柜,该系列产品在报告期内呈现良好的增长势头。当前,公司气体绝缘开关设备的市场认可度快速提升,优质客户资源持续巩固,产品交付的单元数已处于行业前列,且正处于持续上升阶段。“双碳”背景下,环保气体绝缘开关设备产品高度匹配市场发展趋势,制程保障成熟,服务体系更加贴近客户,在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业绩仍然保持较快增长,具备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2.3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作为电力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用电量和发电量、电力工程投资、各行业项目投资、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宏观经济运行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
从发电端和用电侧看,电力设备的市场规模增速与社会用电量和发电量增速呈正向相关,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和发电量持续攀升,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电力设备的需求。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4-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超过4.5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至2025年底有望超过38亿千瓦,同比增长14%左右。随着光伏、风能等新能源的装机容量不断提升,我国电力供给和消费保持稳中有进的态势。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整理
从电力电网投资看,持续加大的电源和电网工程投资能够有效带动对电力设备的需求。“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划投入3,500亿美元,推进电网转型升级,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南方电网将规划投资约6,700亿元,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8月印发的《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紧密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加快推动一批配电网建设改造任务,补齐配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和应对极端灾害能力短板,提升配电网服务保障能力和智能化水平。随着“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各类产业方案的逐步实施,电力行业投资持续增长,有利于推动电力设备行业保持稳定的发展。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数据整理
从下游应用领域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主要包括电力电网、工业项目、市政工程、住宅房产、商用建筑、电力能源等方面。电力电网的持续投资对促进电力设备行业需求提升起到稳定器的作用。2024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514,374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57,574亿元,下降0.1%;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呈稳步上升趋势。然而,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仍处下降区间,这将对推动工业项目投资形成不利影响。房地产行业2024年度延续深度调整态势,中长期来看从增量开发向存量运营转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0,280亿元,同比下降10.6%;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33,24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7%;房屋竣工面积73,743万平方米,下降27.7%。房地产行业的持续收缩整体上对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市场需求产生一定抑制,加剧行业竞争;同时,保障房和城市更新项目、智能建筑升级等能带动部分中低端配电设备和高端智能配电系统的需求。总体来说,抢占市场份额仍然尤为重要。新能源行业高景气持续,清洁能源转型及风光储装机量高速增长为电力设备行业提供增量支撑。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整理
从政策面看,国家各级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支持电力行业发展的文件,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电力装备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为切实支持碳达峰目标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于2024年7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实施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包括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实施一批算力与电力协同项目、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等。另外,各级有关部门还出台、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等多项有利于支持、引导电力设备行业发展的文件。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电力设备行业在电网基础设施持续投入和政策红利支撑下,展现出一定的抗周期特性。然而,电力设备行业下游应用涵盖发电、输配电及终端用电全产业链,部分细分领域受市场需求波动影响明显,其发展仍与宏观经济走势呈现显著相关性。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短期增长压力、周期波动风险与产业结构性矛盾相互叠加,导致有效需求不足与市场预期偏弱等问题。与此同时,构建以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为核心特征的新型电力系统,为电力设备行业开辟巨大的市场空间。在“双碳”战略驱动下,电力装备制造业既面临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压力,更迎来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2.4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气机柜和气体绝缘开关设备。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还包括IE/IT机柜、高压真空断路器、气体绝缘开关设备部件等,当前该等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电气机柜是公司当前最为主要的业务模块,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1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9.81%。电气机柜包括高压电气机柜和低压电气机柜,其功能为提供规定的防护等级,用于保护开关设备核心部件及人员安全,确保开关设备绝缘可靠、安装牢固、运行工况稳定,并能承受规定的短路故障能力,应用于电网系统开闭所、工矿企业、电气化铁路及轨道交通、机场港口以及市政、商业、住宅小区等配电房内。
气体绝缘开关设备是公司当前重点发展的业务模块,近几年业绩实现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7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3.20%。公司的气体绝缘开关设备主要包括气体绝缘环网柜、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气体绝缘开关柜、环保气体绝缘开关柜等,其功能为用于配电系统中,实现分配电能,并辅以控制、保护、测量、监视、通讯等功能。根据功能不同,分别广泛应用于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系统、箱式开闭所、电气化铁路及轨道交通、机场港口、隧道以及市政、商业、住宅小区等配电房。
2.5公司业务的经营模式
2.5.1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供方管理制度,对新进入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供应商现场评估、产品送样检验、小批量试用合格,日常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期、价格和服务等进行考评,每年度定期评审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方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公司采购可分为“年度框架性协议”和“单签订单”两种,主要原材料钢板、铜排等大宗商品,主要采用“年度框架性协议”的模式,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保证了物资供应的稳定性;小批量的材料采购和零星采购,公司实行“单签订单”的模式,根据需求向市场询价选择供应商。
2.5.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订单以自主生产为主,部分工序通过外协加工完成。电气机柜、气体绝缘开关设备大部分为定制化产品,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来安排产品的定制化生产;其他零部件产品按照标准化流程生产,根据库存情况安排生产计划,保证标准化产品的合理库存。电镀、开平等加工工序委托给专业的外协厂商进行生产。
2.5.3销售模式
公司依靠自身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订单获取方式主要以商务谈判为主、招投标为辅。公司与长期稳定合作且年采购量较大的客户签订年度框架性协议,在框架协议中对总采购量、付款、账期、质量、交付、售后服务等条款进行约定,后续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在其下达具体订单后,公司为其供货;对于其他客户,公司主要采用“单签订单”模式,即客户在需要产品时,公司与其签署单批次的合同或订单,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的约定为其供货。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公司也将继续探索、尝试新的业务模式,赋能企业发展,使得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7,447,300.4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38,618.2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5.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4,054,667.3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6.0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7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5,200,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38,679,245.28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26,520,754.7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2022年3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除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181,859.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4,338,895.0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默飓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飓电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北白象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7日、2024年5月30日、2022年5月13日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个,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出具了《关于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877号)。公司及默飓电气分别于2022年6月14日进行了募集资金置换,其中,公司实际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51.86万元,默飓电气实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9,285.37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根据前述决议,子公司默飓电气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先期使用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4,579.49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外,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尚有协定存款,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余额合计2,256.23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万控智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万控智造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6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送了会议通知等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2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木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6805号)。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6807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038,618.28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0,432,928.07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预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董事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计划、需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5月—2026年4月期间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董事木晓东、木信德及林道益与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度2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涉制度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充足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股东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定于2025年5月19日在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0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控智造”)及下属子公司默飓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默飓电气”)、丽水万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万控”)、万控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万控”)、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电气”)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45亿元。同时,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5亿元。
● 担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7,961.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资产池业务、供应链金融、远期结售汇等。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各项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各公司除以自身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外,同时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授信额度和担保金额均为各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所允许的额度上限,不等于各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各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本次授权范围的,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获得通过后方可进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及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二、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权及有效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前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协议、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前述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基于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拟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促进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会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总体担保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7,961.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3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度2项,具体如下:
一、制度修订
(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新增制度
(一)《舆情管理制度》;
(二)《子公司管理制度》
前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前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5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一)定价基准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二)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三)发行数量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股票发行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四)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评估机构等;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
(六)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七)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九)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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