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股东完成过户登记事项
2024年12月24日,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下发《关于无偿划转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24〕60号),为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
2024年12月25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将持有安源煤业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的通知》,江能集团拟将所持有的全部389,486,0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以下简称“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2025年4月2日,公司收到江钨控股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江能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源煤业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置换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出具的《告知函》,江钨控股拟将控股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7.00%股份与公司所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等方式补足。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安源煤业拟置出资产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源煤业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公司煤炭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现有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内部整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源煤业关于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公司煤炭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标的资产范围、交易价格等要素均未最终确定,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明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明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腊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明伟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32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号——煤炭》要求,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此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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